有效加速主義
的Will DePue設計由雙曲線構成的有效加速主義符號。]] 有效加速主義(),簡稱e/acc,是一種強烈擁護科技發展的新興哲學思潮。有效加速主義的倡導者相信人工智慧的進步會讓社會更加平等化,因此必須大力發展人工智慧。有效加速主義倡導者會蔑稱主張人工智慧技術難以預測、需要監管等與有效加速主義相左的謹慎保守想法為“末日論者”()或者“減速主義者”()。 有效加速主義的思想核心是堅信不計一切代價推動技术革新是唯一在倫理上正當的行爲。有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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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Will DePue設計由雙曲線構成的有效加速主義符號。]] 有效加速主義(),簡稱e/acc,是一種強烈擁護科技發展的新興哲學思潮。有效加速主義的倡導者相信人工智慧的進步會讓社會更加平等化,因此必須大力發展人工智慧。有效加速主義倡導者會蔑稱主張人工智慧技術難以預測、需要監管等與有效加速主義相左的謹慎保守想法為“末日論者”()或者“減速主義者”()。 有效加速主義的思想核心是堅信不計一切代價推動技术革新是唯一在倫理上正當的行爲。有效加…
关怀伦理学是20世纪下半叶由女权主义者建立的一系列规范伦理学理论。与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的伦理理论强调普遍标准和公平不同,关怀伦理学强调关系的重要性。 历史背景 关怀伦理学的创立者是心理学家卡罗尔·吉利根 。卡罗尔·吉利根早期曾经与建立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共事 吉利根批评柯尔伯格的研究结果是基于对男性的研究,于是她转向研究女性的道德发展。 卡罗尔·吉利根道德发展阶段 关怀伦理学与传统伦理学的比较 关怀伦理学与女性伦理学…
“人皆生而平等”(),或译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平等,被称为一句“不朽的宣言”,并被认为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最具“持续影响力”的一句话。與序言另一句「生命權、自由權、追求幸福權」()同樣有名。托马斯·杰弗逊最早将此句用于《独立宣言》中。后期又被美国许多重要政治人物及社会人士引用。本杰明·富兰克林定型了此句的最终形式。 历史 1776年,第二次大陆会议指派了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弗逊、约翰·亚当斯、罗伯特·李维顿、罗杰·谢尔曼五人撰写…
哲学中的规范性是指應去实践的哲學概念,而非那些描述性、解释性的哲學概念。规范性包含"应当"或"可以"、"禁止"类型等與命令、许可有關的語句或命題,與此相對的則為"是"或"曾是"、"将是"类型的語句或命題。 参考文献
裘格斯戒指()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的一个具有魔力的神秘物品,该戒指可以使佩戴者获得隐形能力,柏拉图借此故事来讨论如果不用担心做坏事会危及自身名誉,一个有智慧的人是否可以称得上是正义的人这一问题。类似概念在后世如《指环王》(至尊魔戒)中得到运用。 傳說 傳說在《理想國》中的作用 文化影響 参见 * 網路去抑制效應
個人,是具有某些能力或屬性的人類個體,例如理性、道德、意識或自我意識,並且是文化上建立的社會關係形式(例如親屬關係、財產所有權或法律責任)的參與者。 人格的定義特徵以及因此使一個人算作一個人的原因,在不同文化等背景及脈絡下有很大差異。 除了人格問題之外,是什麼讓一個人被視為一個人,還有關於個人身份和自我的進一步問題:關於是什麼使任何特定的人成為特定的人而不是另一個人,以及是什麼使一個人成為一個人—儘管有任何干預性變化,但某個時間的人仍與…
強權即公理(Might is right),或稱強權就是真理,是關於道德起源的格言,其既具有描述性含義,又具有規范性含義。 從描述性來說,這句格言斷言一個社會的是非觀是由當權者決定的,其含義類似於「歷史由勝利者書寫」。換而言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觀,但唯有那些能夠剋服障礙和敵人的強者,才能將自己的觀念付諸實踐,並將其標準在社會上廣泛傳播。William Pepperell Montague將kratocracy或kraterograc…
同理心()又称移情,中国大陆又译共情、同感、“移情性/移情作用”等,台湾又译设身处地、擬情作用等,是從他人的參照系統中理解或感受他人正在經歷的事情的能力,也就是運用理解力與想像力等,嘗試(在想像中)將自身置於他人處境或所在「位置」的能力。换言之,同理心描述了識別、理解和同情他人的感覺、情緒、思想、動機和人格特質的能力和意願。同理心通常還包括對他人的感受做出適當反應的能力,例如憐憫、哀悼和出於同情的幫助等。 同理心的基礎是自我認知—一個人…
良知或良心,是辨別對與錯的能力。由於良知的影響,當人類所作的與價值觀不合時,會感到自責。良知也可以視為人類在辨別對與錯時,作為判斷基準的價值觀。 良知是一種認知過程,它根據個人的道德哲學或價值體系引發情感與理性的關聯。良知並非僅是感官知覺或反射性反應所產生的情感或思想。在通俗用語中,良知常被描述為當一個人做出與其道德價值觀相衝突的行為時,所產生的悔恨感。關於良知在行動前如何告知道德判斷,以及這些判斷是否應基於理性,一直是現代歷史中倫理學…
正義即公平:政治的而非形而上學的()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85年发表的一篇文章。罗尔斯在这篇文章中阐述了他对正义概念的理解,包括正义的两个主要原则: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則。 罗尔斯按照“词汇优先”原则排列这些正义原则:首先是自由原则,其次是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如果这些原则在实践中发生冲突,这一顺序决定了它们的优先级。然而,这些原则并非独立运作,而是共同构成一个统一、全面的有关正义的概念——“正义即公平”。它们的应用始终以确…
在宗教、倫理學與哲學中,善()與惡()是一組常見的二分法(Dichotomy),何為善,何為惡,也是常見的討論主題。 概論 在各種語言中,善,通常是指具備正確而讓人想擁有的正面屬性。惡是善的反面,指具備錯誤,讓人不想擁有的負面屬性。善與惡,涉及到一種道德判斷,區分正確與錯誤、善良與邪惡,是所有人類文化中都具備的共同命題。 各宗教看法 琐罗亚斯德教 琐罗亚斯德教將整個世界視為是善惡二元對立的。 外部連結
同意(;)是指一個人自願接受與自身有關,由其他人提出的提議或是意願。在幾個領域中已廣泛使用到同意的概念,包括法律、醫療以及性行為等。同意可以分為幾種,包括、明確同意、知情同意及一致同意。在法律上的同意可能和一般認定的同意不同。例如有心理疾患的人、心智年龄過低的人或是年齡不到最低合法性交年齡的人可能自願發生性行為,但在法律上此同意無效。 聯合國機構以及性教育計劃倡議組織認為「同意」的概念加入全方式性教育中是有益的。同意有許多的樣態,像是、…
超人說(,)是德意志帝国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晚期哲学的核心概念,主要阐述于其代表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尼采在其著作中描述:「超人就是這大海,在他裡面你的大輕蔑將被融入。」 该概念并不是指具有超能力的科幻人物,也不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优等种族,而是尼采为人类设定的一种精神目标和伦理理想。超人是指那些能够战胜“上帝之死”带来的虚无主义,通过“权力意志”自我超越,并能够自主创造价值、肯定生命的个体。 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一書中,尼采…
集體行動問題(),又稱社會困境()是指當所有個人都可以更好地合作,但由於個人之間的利益衝突阻礙了聯合行動,因此無法合作。 幾個世紀以來,集體行動問題在政治哲學中時常論述,但在1965年曼瑟·奧爾森的論著《集體行動的邏輯》()中得到了最明確的確立。 當過多的團體成員選擇追求個人利益和即時滿足,而不是為了團體的最佳長期利益行事時,就會出現問題。 社會困境可以有多種形式,並且可以跨學科研究,例如心理學、經濟學和政治學等社會科學。 可以使用社會…
道義()是指在道德上正确或正当的品质或状态。該詞通常可被用作“正确”或“正直”的同义词。作为一个神学概念,“道義”廣汎地出现在印度、中国和亚伯拉罕等宗教和传统中。例如在拜火教、印度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儒教、道教、犹太教等多種觀念中,其被认为是一种暗示一个人的行为是正当的性质。該性質同時還具有這樣的内涵,即这个人被判定或認為过着使神所喜悦的生活。 參考文獻 外部鏈接
責務()是某人必须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責務可以限制自由的约束或义务,但承担责务的人可以选择在责务下自由行动。责务在人们抉择于做道德上良好的以及道德上不可接受之事时出现。但在其他规范性的特定场合之下也可能会有責務,例如礼仪责务、社会责务、宗教责务,可能还有政治责务,即是必须履行的要求。政治责务通常是法律上的责务,不履行会受到惩罚,尽管会有人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其他原因(无论是传统还是社会上的)也被要求采取类似责务要求…
: capital # 28 in the porch, featuring Virtues and vices — In fidelitate nulli gero (Fidelity)]] 忠贞()主要是指忠信或忠实的品质,其反义则是“不贞”()。该词的原意比起与之相关的“效忠”()这一概念则更加广泛地被用于指代义务。而两者的英文形式都源于拉丁语“”,意为“忠信或忠实”。在伦敦市的金融市场当中,该词传统上与座右铭“我言出必行”()的…
是展示对特定个体忠实性的一种常见方式]] 忠實()通常是指对某个国家、哲学观点、团体或个人的虔诚与忠心。哲学家们对可以忠实的对象有着不同的看法,其中一部分人认为“忠实”这一概念应该是完全人际间的关系,且只有另一个人才能成为被忠实的对象。法律和政治学中对忠实的定义则是指个人对特定国家的忠貞,无论是此人的出生国还是宣誓加入的国家(归化)。 参见 孝 虔敬 参考文献 拓展阅读 Reprinted as *
不當行為(),又稱不法行為、過失,指違法或不道德作為。法律上的不當行為分為民事過失及刑事罪行(大陸法司法管轄區另有輕微違反)。 參見 民事過失 不法行為 失當行為 參考 參考書目 Willis, Hugh. Principles of the Law of Damages. The Keefe-Davidson Co.: St. Paul, 1910.
必要之恶()是为了实现好的结果而必须发生的恶事。它是“”中较轻的一方。 历史 根据《牛津英语词源词典》,必要之恶一词源于希腊语,最早用来描述婚姻。在英语中这一词汇最早见于1547年,用于形容一位女性。 另一例较早的用法见于1642年的著作《》,其中形容弄臣为“朝堂上必要之恶”。 美国政治家托马斯·潘恩1776年的著作《常识》中形容政府在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必要之恶”。 “恶”的含义 “恶”(evil)可以形容道德(morality)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