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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4 篇文章

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fobox Treaty | name =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image = ICCPR-members2.PNG | image_width = 400px | caption = | type= 大會決議 | date_drafted= 1954 | date_signed= 1966年12月16日 | location_signed= 纽约 聯合國總部大樓 | date_sealed= | date_effe…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是于1972年11月23日签署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以执行公约内容。该公约于1965年至1972年完成制定。 该公约定义了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明确了各国政府识别潜在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加以保护、保存的职责。签署国承诺保护其领土内的世界遗产,并定期报告其保护状况。公约还规定了世界遗产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通過該有關議案,1990年9月2日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适用于全世界的儿童,即未滿18岁的所有人。 《兒童權利公約》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並涵蓋所有人權範疇,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這公約共有196個締約國,得到绝大部份聯合國成員國承認(或有條件承認),截止至2026年,當中只有美國沒有加入。 《兒童權…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通稱《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是在聯合國體系之下的國際人權公約,其目的是要防止世界上繼續存在有酷刑或其他相似的行為。該公約並要求各個締約國必須在其管轄的領域內,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與發生,且禁止各締約國將人送回可能使該人遭受到酷刑的國家。 公約的全文在1984年12月10日於聯合國大會通過,接著就有20個國家簽署。 概要 本公約的架構是依循著《世界人權宣言》和…

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

“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又被称为《拉罗汤加条约》(),是一个由南太平洋论坛发起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在南太平洋地区设立了一个無核武地帶。条约于1985年8月6日订于拉罗汤加,1986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主要内容 条约由序言、16个条款、4个附件、3个附加议定书组成。 南太平洋无核区范围: 南纬60度以北(南侧与南极无核区相接) 西经115度以西(东侧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无核区相接) 东经115度以东,但西北角边界为澳大利亚领土疆界…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全稱為《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是1994年联合国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订于法国巴黎,于1996年12月26日生效,保存人是联合国秘书长。 背景 各缔约国承认荒漠化和/或干旱是全球性问题,影响到世界所有区域,需要国际社会联合行动,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注意到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

日內瓦第一公約

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又稱日內瓦第一公約(),是世界上第一條國際人道法,由瑞士商人亨利·杜南所提出,並於1864年8月22日由瑞士政府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國際會議上與12國政府代表共同簽訂。,並由國際紅十字會推動及執行,通過接受并在其军事行动中应用这些公约的国家的默示同意中產生强制力。 背景 1859年,救援活動家亨利·杜南目睹了在索爾費里諾戰役時,四萬名受傷士兵因缺乏設施、人員和醫療援助而被迫留在戰場上。回到日內…

禁奴公約

禁奴公約是国际联盟制定的国际条约,于1926年9月25日首次签署,1927年3月3日生效。该公約的目的是确认并推动废止奴隶制和奴隶贸易。1956年由联合国制定的《》进一步拓展了此前公约。截至2013年,共有99个国家签署。中华民国于1926年签署该公约。 参考来源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支持各专门机构和与联合国有联系的国际机构 (2007年7月26日)]]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又称“A公约”,是第2200A (XXI)号决议,它承诺其缔约方致力于向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和个人授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劳动权和健康权、受教育权和。是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序言及五个部分,共31条。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着共同的序言及关于人民自决权的规定,是国际人权宪章体系的第二个文件。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Infobox treaty | name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 long_name = | image = RCEP Chinese Map.png | image_size = 280px | caption = RCEP全体成员: 藍色:東盟成员 紫色:中國大陸、日本、韓國 蓝绿色:澳大利亞、新西蘭 | type = 自由贸易协…

蒙特勒海峽制度公約

(地中海)與黑海的博斯普魯斯海峽與達達尼爾海峽]] 蒙特勒海峽制度公約()是1936年在瑞士蒙特勒簽署的協定,該協定給予土耳其對伊斯坦布爾海峡和達達尼爾海峡的控制權并對海軍船隻的通行作出了規定。公約保證和平時期民用船隻的自由通行權,對非黑海國家軍用船隻的通行做出限制。在俄羅斯立場看,公約条款多年来一直具有爭議,尤其是涉及前蘇聯海軍和俄羅斯海軍的通行問題。 背景 該公約是19世紀和20世紀的一系列協議之一,這些協議試圖解決長期存在的海峽問…

五国联防

五国联防(,縮寫:FPDA)是由英联邦国家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和英国通过一系列多边协议建立的防务关系。 1971年签署的条约规定,一旦任何成员国面临威胁或遭受武装攻击,五国将立即进行磋商,以决定应采取何种联合或单独措施予以回应。 该协议没有具体的军事干预承诺,纯粹属于协商性质。五国联防不涉及专属经济区(EEZ),一国专属经济区权利的执法属于该国自身事务,该国在此过程中可请求其他国家的协助。 基础与原则 FPDA的创始原则继…

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

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或稱澳紐美安全條約(ANZUS)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于1951年签署的集体安全条约,自1986年起新西兰实际上被暂停参与该条约。条约首先要求缔约国重申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禁止在自卫以外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后续条款要求各方保持"抵御武装攻击的能力",就太平洋安全问题进行磋商,并声明对任一缔约方的武装攻击"将危及其各自的和平与安全",各缔约方"将依照其宪法程序采取行动以应对共同危险"。条约还规定设立由各国外长组成的…

聯合國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公約

《聯合國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公約》,又稱《毛里求斯透明度公約》,是2014年由聯合國大會決議於毛里求斯路易士港締結有關國際貿易法的多邊條約,2017年生效。 條約內容 該公約旨在促進各締約成員間實施2013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通過的《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規則》,其中規定應公佈申請方的通知與其內容、被訴方的答覆通知與其內容、仲裁申請內容、被申請人對仲裁申請書的答复、爭議各方提交的任何其他書面資料、上述文件隨附的…

伦敦白银协定

《伦敦白银协定》(),也称《国际白银协定》、《白银协定》、《八国白银协定》,是8个产银国与用银国之间于1933年7月22日伦敦经济会议上达成的协议,其宣称主旨是维持世界银价的稳定,实际上是由美国代表白银参议员毕德门起草并在会议外达成。协定规定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墨西哥、秘鲁5个产银国和中国、印度、西班牙3个用银国需要在1934至1938年4年间遵守协定,合作维持银价稳定,产银国不得在条约有效期内出售白银,产银5国应该合计在市场购买3…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1883年订立于法国巴黎,史称《巴黎公约》,后历经7次修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援引的是该公约1979年的最新修订文本。《巴黎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迄今已有175个缔约方,是缔约方最为广泛的知识产权条约之一。 在公约签订的同时,成立了巴黎联盟。 中国 1984…

南极条约体系

《南极条约》及相关协定,总称南极条约体系(,缩写:ATS),旨在约束各国在南极洲这块地球上唯一一块無常住人口的大陆上進行的活动。该条约中规定,南极洲是指南纬60°以南的所有陆地,包括南极大陆以及附近的岛屿和冰架。南极地区总面积约5100万7200平方公里,包括了南极洲和南冰洋。目前共有58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 该條約的主要内容是:南极洲仅用于和平目的,促进在南极洲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

托雷斯海峽條約

托雷斯海峽條約,為澳洲與巴布亞新幾內亞(下稱「巴國」)於1978年簽訂的一項邊界條約,旨在解決巴國自澳洲獨立後,兩國劃分托雷斯海峽與其上島嶼的安排。該條約於1978年12月18日由澳洲總理弗雷澤與巴國總理索馬雷於悉尼簽訂,1985年2月15日正式生效。 背景 自1872年托雷斯海峽群島併入昆士蘭殖民地,以及巴布亞領地於1888年建立後,托雷斯海峽曾經是澳洲內海。直至澳洲於1975年9月通過《巴布亞新幾內亞獨立法令》,巴國正式脫離澳洲,而…

帝汶海條約

帝汶海條約(),乃澳洲與東帝汶兩國間於2002年簽訂的邊界及資源開發條約,旨在商定東帝汶成功獨立以後,澳、帝兩國間開發帝汶海油氣資源的臨時安排,並取代原來的《帝汶缺口條約》。 隨著兩國間的永久邊界條約2019年8月30日生效,此條約相應亦被取代。 歷史 訂立 由於東帝汶在1999年通過公投,從而脫離印尼強佔,澳、帝雙方開始就帝汶海油氣開發進行磋商;而根據國際習慣法,由於新建立的東帝汶政府無須為以往條約負責,因此雙方須就此另訂平等新約。 …

帝汶缺口條約

帝汶缺口條約,為澳洲與印尼於1989年簽訂的一項邊界及資源開發條約,旨在商定澳洲、印尼兩國位於帝汶海的邊界及海上油氣開發安排。該條約於1989年11月11日由澳洲外長及印尼外長阿里·阿拉塔斯簽訂,至1991年2月9日生效。 由於此條約是在印尼強佔東帝汶期間簽訂,其效力備受爭議。因此,《帝汶缺口條約》已於2002年東帝汶正式獨立時,由名為《帝汶海條約》的平等新約取代。 背景 為開發帝汶海溝龐大的油氣資源,澳洲自1970年代起與印尼、葡屬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