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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fobox Treaty | name =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image = ICCPR-members2.PNG | image_width = 400px | caption = | type= 大會決議 | date_drafted= 1954 | date_signed= 1966年12月16日 | location_signed= 纽约 聯合國總部大樓 | date_sealed= | date_effe…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是于1972年11月23日签署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以执行公约内容。该公约于1965年至1972年完成制定。 该公约定义了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明确了各国政府识别潜在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加以保护、保存的职责。签署国承诺保护其领土内的世界遗产,并定期报告其保护状况。公约还规定了世界遗产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通過該有關議案,1990年9月2日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适用于全世界的儿童,即未滿18岁的所有人。 《兒童權利公約》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並涵蓋所有人權範疇,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這公約共有196個締約國,得到绝大部份聯合國成員國承認(或有條件承認),截止至2026年,當中只有美國沒有加入。 《兒童權…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通稱《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是在聯合國體系之下的國際人權公約,其目的是要防止世界上繼續存在有酷刑或其他相似的行為。該公約並要求各個締約國必須在其管轄的領域內,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與發生,且禁止各締約國將人送回可能使該人遭受到酷刑的國家。 公約的全文在1984年12月10日於聯合國大會通過,接著就有20個國家簽署。 概要 本公約的架構是依循著《世界人權宣言》和…

日內瓦第一公約

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又稱日內瓦第一公約(),是世界上第一條國際人道法,由瑞士商人亨利·杜南所提出,並於1864年8月22日由瑞士政府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國際會議上與12國政府代表共同簽訂。,並由國際紅十字會推動及執行,通過接受并在其军事行动中应用这些公约的国家的默示同意中產生强制力。 背景 1859年,救援活動家亨利·杜南目睹了在索爾費里諾戰役時,四萬名受傷士兵因缺乏設施、人員和醫療援助而被迫留在戰場上。回到日內…

禁奴公約

禁奴公約是国际联盟制定的国际条约,于1926年9月25日首次签署,1927年3月3日生效。该公約的目的是确认并推动废止奴隶制和奴隶贸易。1956年由联合国制定的《》进一步拓展了此前公约。截至2013年,共有99个国家签署。中华民国于1926年签署该公约。 参考来源

塞夫尔条约

《塞夫尔条约》(,)是協約國與鄂圖曼帝國在1920年8月10日于法国塞夫尔簽訂的一項條約,屬於1919年巴黎和會一系列條約的一部份。內容主要為削弱鄂圖曼帝國的領土及國力,防止它再發動對外擴張的戰爭。 該條約被普遍認為是側重協約國(尤其是英國、希臘和亞美尼亞等國)的利益,而對鄂圖曼帝國和土耳其人十分苛刻。由凱末爾率領的土耳其民族主義者對條約作出了否定,並與依據條約佔領安納托利亞的亞美尼亞、希臘和法國軍隊戰鬥,是為土耳其獨立戰爭。土耳其民族…

美日修好通商條約

美日修好通商條約(、),為日本江戶幕府與美國于1858年7月29日(安政5年舊曆六月十九)缔结的一项貿易條約。该条约由美方代表湯森·哈里斯与日方代表和於停泊在江户灣(現在的東京灣)的美军军舰甲板上締結,故又称“哈里斯条约”。 簡介 日美雙方已于1854年簽訂《神奈川條約》,《神奈川條約》授予美國於日本採煤供船隻使用的權力,允許美國派駐領事於下田。不過沒有提及太多有關貿易權方面的內容,於是美國派特使湯森·哈里斯與德川幕府主就有關貿易權的問…

美菲联防条约

《美菲联防条约》全称《美利坚合众国与菲律宾共和国共同防御条约》是两国签署的一项协定,确认在太平洋地区对任一方的攻击都将危及双方的和平,并同意采取一致行动以应对共同的危险。该条约于1951年8月30日由双方代表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签署,共包含八项条款。 历史 菲律宾在美西战争及随后的美菲战争后成为美国领土。1935年,根据《泰丁斯-麦克杜菲法案》,成立了菲律宾自治邦,并计划在十年后获得完全独立。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入侵菲律宾的影响,独立…

平克尼條約

平克尼條約(,)也被稱為聖洛倫索條約或馬德里條約,由美國和西班牙於1795年10月27日簽署。 平克尼條約劃定了當時的美國與西屬佛羅里達之間的邊界,並保障了美國在密西西比河上的航行權。通過這份條約,美西兩國在該地區持續存在之邊界爭端(西佛羅里達之爭)的第一階段至此告一段落。 托馬斯·平克尼代表美國與西班牙談判該條約,曼努埃爾·戈多伊則是代表西班牙。平克尼條約於1796年2月26日提交給美國參議院,經過辯論後於1796年3月7日獲得批准。…

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

美利堅合眾國、墨西哥合眾國和加拿大之間的協定()簡稱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通稱《美墨加協定》)是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之间的一项自由贸易协定,亦稱「北美自由贸易協定2.0」(NAFTA 2.0、New NAFTA),以便区分其前身《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在2017年至2018年重新谈判的结果。2018年9月30日,美墨加三國非正式同意条款,并于10月1日正式同意条款。2018年二十國集團布宜諾斯艾利斯峰會舉行期…

华盛顿海军条约

《华盛顿海军条约》()(《五國關於限制海军军备条约》)()是于1922年2月6日由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五个主要战胜国美、英、法、意、日在华盛顿签订的关于限制海军军备的条约。与会各方在华盛顿会议上商讨条约内容,随后,条约由五国政府签署生效。条约限制了各签署国建造的战列舰、战列巡洋舰(两者统称为主力舰)和航空母舰的总吨位。其他类型的船只,如巡洋舰、驱逐舰和潜艇由于不属于主力舰,因此其吨位不被计算在内,但其单艘排水量不得超过10000吨。条约最…

凡尔赛条约

{{Infobox Treaty |name = 凡尔赛条约 |long_name = 协约国及聯繫国與戰敗国之間的和平條约 |image = Treaty of Versailles, English version.jpg |image_width = 180px |caption = 《凡尔赛条约》英文版封面 |type = |date_drafted = |date_signed = 1919年6月28日 |location_s…

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

《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是美国与墨西哥签订的结束美墨战争的和平条约,美軍攻陷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迫使墨西哥于1847年9月向美軍投降,开始和平谈判。双方于1848年2月2日在墨西哥城附近的小镇瓜达卢佩-伊达尔戈签订了和平条约。 根据条约,美国获得了加利福尼亚(下加利福尼亚半岛仍属墨西哥)、内华达、犹他、新墨西哥的全部地区,科罗拉多、亚利桑那、堪薩斯和怀俄明的部分地区。 美国政府給予墨西哥1825萬美元(1美元相當於1銀元)作为补…

1800年公约

1800年公约或莫特方丹条约,在美国和法国第一共和国间签署,结束了1798-1800年的“美法短暂冲突”,“美法短暂冲突”是一场主要在加勒比地区发生的未宣而战的海战,该冲突终止了《法美同盟条约》。 背景 法国和美国之间的《法美同盟条约》曾經承诺,作为对法国此前在美国独立战争对美方支持的回报,美国将保护法国在加勒比地区的财产免受外国侵略。这意味美国必须在1792-1797年期间支持法国对抗包括英国和荷兰在内的对手,这些法国的对手是在加勒比…

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

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或稱澳紐美安全條約(ANZUS)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于1951年签署的集体安全条约,自1986年起新西兰实际上被暂停参与该条约。条约首先要求缔约国重申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禁止在自卫以外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后续条款要求各方保持"抵御武装攻击的能力",就太平洋安全问题进行磋商,并声明对任一缔约方的武装攻击"将危及其各自的和平与安全",各缔约方"将依照其宪法程序采取行动以应对共同危险"。条约还规定设立由各国外长组成的…

美洲国家间互助条约

{{Infobox Treaty|name=美洲国家间互助条约|long_name=|image=Rio_Pact_members.png|image_width=310|caption=深蓝色为缔约国,淡蓝色为退出该条约的前缔约国|type=|date_drafted=|date_signed=1947年9月2日。 签约初期的成员国包括多明尼加、危地马拉、哥斯达黎加、秘鲁、萨尔瓦多、巴拿马、巴拉圭、委内瑞拉、智利、洪都拉斯、古巴、玻利…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

和美國華盛頓號航母]]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是韩国与美国于1953年10月1日签署的一项军事条约,在《朝鲜停战协定》签署两个月后签署,《朝鲜停战协定》结束了朝鲜战争。根据该条约,两国承诺在任一方面临武装攻击时相互提供援助,并允许美国在与韩国政府协商后在韩国驻军。 詳細內容 該條約無限期有效,但若一國向對方提出終止通告,則該條約會在該通告發出時刻的整1年後失效。依照此条约韩国已经在美国近50年参加的大多数主要战争中多次出兵帮助美国。…

丹属西印度群岛条约

在圣克罗伊岛总督府最后一次降下。]] 《丹属西印度群岛条约》(,),正式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与丹麦王国关于割让丹属西印度群岛之公约》(,),是丹麦与美国于1916年签署的一项领土主权转让条约。根据条约条款,丹麦同意将丹属西印度群岛的主权移交给美国。作为交换,美国支付了价值2,500万美元的黄金(折合2025年币值约7.4亿美元),并宣布放弃对格陵兰岛的领土要求。该条约的签署是美国领土在近代史上的一次大规模永久性扩张。 历史 背景 在丹麦…

亞當斯—奧尼斯條約

《亞當斯-奧尼斯條約》又稱《橫貫大陸條約》或者是《佛羅里達州條約》,是1819年時的美國和西班牙簽署的條約,其中西班牙決定把佛羅里達州賣給美國並和美國訂出與新西班牙總督轄區的邊界。條約解決了兩國之間存在的邊界爭端,且被認為是美國外交的勝利。簽署的原因在於西班牙當時和北美地區的領土邊界問題不斷增加,除了當時美國和英國剛結束美國獨立戰爭外,拉丁美洲獨立戰爭也緊接著爆發。由於西班牙方面沒有能力派人定居或者駐軍佛羅里達州,使得該地成為自身殖民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