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莫三比克條約

共 11 篇文章

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fobox Treaty | name =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image = ICCPR-members2.PNG | image_width = 400px | caption = | type= 大會決議 | date_drafted= 1954 | date_signed= 1966年12月16日 | location_signed= 纽约 聯合國總部大樓 | date_sealed= | date_effe…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是于1972年11月23日签署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以执行公约内容。该公约于1965年至1972年完成制定。 该公约定义了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明确了各国政府识别潜在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加以保护、保存的职责。签署国承诺保护其领土内的世界遗产,并定期报告其保护状况。公约还规定了世界遗产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通過該有關議案,1990年9月2日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适用于全世界的儿童,即未滿18岁的所有人。 《兒童權利公約》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並涵蓋所有人權範疇,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這公約共有196個締約國,得到绝大部份聯合國成員國承認(或有條件承認),截止至2026年,當中只有美國沒有加入。 《兒童權…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通稱《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是在聯合國體系之下的國際人權公約,其目的是要防止世界上繼續存在有酷刑或其他相似的行為。該公約並要求各個締約國必須在其管轄的領域內,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與發生,且禁止各締約國將人送回可能使該人遭受到酷刑的國家。 公約的全文在1984年12月10日於聯合國大會通過,接著就有20個國家簽署。 概要 本公約的架構是依循著《世界人權宣言》和…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全稱為《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是1994年联合国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订于法国巴黎,于1996年12月26日生效,保存人是联合国秘书长。 背景 各缔约国承认荒漠化和/或干旱是全球性问题,影响到世界所有区域,需要国际社会联合行动,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注意到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1883年订立于法国巴黎,史称《巴黎公约》,后历经7次修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援引的是该公约1979年的最新修订文本。《巴黎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迄今已有175个缔约方,是缔约方最为广泛的知识产权条约之一。 在公约签订的同时,成立了巴黎联盟。 中国 1984…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又被称为《佩林达巴条约》(),是1996年4月11日开放签署,2009年7月15日正式生效,目的是在非洲设立一个無核武地帶的国际条约。 主要内容 条约由序言、22个条款、4个附件和3个附加议定书组成。 “非洲无核武器区”指非洲大陆、非统组织岛屿成员国和非洲统一组织各项决议认为属于非洲的所有岛屿。 各缔约国承诺:放弃、防止部署、禁止试验核爆炸装置;拆除和销毁之前制造的核爆炸装置;禁止倾弃辐射性废物;建立非洲核能…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任擇議定書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任擇議定書》(,OP-CEDAW)是一项国际条约,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建立了申诉和调查机制。议定书缔约方允许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受理个人申诉或调查“严重地或系统地侵犯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之情形。该议定书已促成委员会就家庭暴力、育儿假和強制絕育等问题对成员国作出多项裁决,并对墨西哥華雷斯城系统性杀害妇女事件进行了调查。 该议定书于1999年10月6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2000年12月22日生效。截…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八項基本公約之一,旨在取消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仍准許的某些形式的強迫勞動,例如對罷工的懲罰以及對持有特定政見的懲罰。 批准 截至2022年10月,國際勞工組織之187個成員國中已有178國批准該公約,下列9個成員國不曾批准該公約: 汶萊 東帝汶 老撾 馬紹爾群島 緬甸 帛琉 大韓民國 湯加 圖瓦盧 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曾締約,後退出。另有七個聯合國成員國非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故尚無資格締約:安道爾…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縮寫:),常簡稱作《華盛頓公約》,是根據1963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會員國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而起草的國際公約,旨在避免國際貿易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脅。1973年3月3日,公約文本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舉行的會議上正式訂立並開放簽署,1975年7月1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11月,CITES共有185个缔约方。 為避免與《关贸总协定》()產生衝突,公約在起草過程中特別咨詢了關貿總協定秘書處。 CIT…

1990年葡萄牙语正字法协议

1990年葡萄牙语正字法协议( )是一项国际条约,其目的是为葡萄牙语建立统一的正寫法,供所有以葡萄牙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使用,並為整個葡萄牙語國家编纂適用於新的正寫法的通用词汇表。里斯本科学院与巴西文学院于1980年就建立統一的正寫法开始谈判,最終于1990年12月16日在里斯本签署该条约。签署方包括所有葡萄牙语国家的官方代表。2004年東帝汶簽署该协议。 加利西亚方面受邀参与該協議的簽署儀式,但西班牙政府拒绝讓加利西亞派人去,因为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