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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縮寫:),常簡稱作《華盛頓公約》,是根據1963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會員國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而起草的國際公約,旨在避免國際貿易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脅。1973年3月3日,公約文本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舉行的會議上正式訂立並開放簽署,1975年7月1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11月,CITES共有185个缔约方。 為避免與《关贸总协定》()產生衝突,公約在起草過程中特別咨詢了關貿總協定秘書處。 CIT…

南極洲動植物保護措施

《南極洲動植物保護措施》()是在1964年於布魯塞爾舉行的第三次南極條約協商會議上商定的一套措施,作為第八議案。它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分,但於2011年被指定不再通用。 其目標是在南極條約體系的架構內進一步開展國際合作,以促進和實現保護、科學研究與合理利用這些動植物群。 批准 該公約被其他已批准生效成員國批准。列表顯示: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http://sedac.ciesin.columbia.edu/entri/texts/…

生物多樣性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英文: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縮寫:CBD;Biodiversity Convention),目的是訂立一套國際性戰略,使生物多樣性得以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具有國際法律約束力的條約,它於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簽署,這份條約往往被視為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文件。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已形成3个议定书: 《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