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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fobox Treaty | name =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image = ICCPR-members2.PNG | image_width = 400px | caption = | type= 大會決議 | date_drafted= 1954 | date_signed= 1966年12月16日 | location_signed= 纽约 聯合國總部大樓 | date_sealed= | date_effe…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是于1972年11月23日签署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以执行公约内容。该公约于1965年至1972年完成制定。 该公约定义了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明确了各国政府识别潜在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加以保护、保存的职责。签署国承诺保护其领土内的世界遗产,并定期报告其保护状况。公约还规定了世界遗产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通過該有關議案,1990年9月2日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适用于全世界的儿童,即未滿18岁的所有人。 《兒童權利公約》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並涵蓋所有人權範疇,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這公約共有196個締約國,得到绝大部份聯合國成員國承認(或有條件承認),截止至2026年,當中只有美國沒有加入。 《兒童權…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通稱《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是在聯合國體系之下的國際人權公約,其目的是要防止世界上繼續存在有酷刑或其他相似的行為。該公約並要求各個締約國必須在其管轄的領域內,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與發生,且禁止各締約國將人送回可能使該人遭受到酷刑的國家。 公約的全文在1984年12月10日於聯合國大會通過,接著就有20個國家簽署。 概要 本公約的架構是依循著《世界人權宣言》和…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全稱為《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是1994年联合国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订于法国巴黎,于1996年12月26日生效,保存人是联合国秘书长。 背景 各缔约国承认荒漠化和/或干旱是全球性问题,影响到世界所有区域,需要国际社会联合行动,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注意到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

禁奴公約

禁奴公約是国际联盟制定的国际条约,于1926年9月25日首次签署,1927年3月3日生效。该公約的目的是确认并推动废止奴隶制和奴隶贸易。1956年由联合国制定的《》进一步拓展了此前公约。截至2013年,共有99个国家签署。中华民国于1926年签署该公约。 参考来源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支持各专门机构和与联合国有联系的国际机构 (2007年7月26日)]]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又称“A公约”,是第2200A (XXI)号决议,它承诺其缔约方致力于向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和个人授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劳动权和健康权、受教育权和。是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序言及五个部分,共31条。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着共同的序言及关于人民自决权的规定,是国际人权宪章体系的第二个文件。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Infobox treaty | name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 long_name = | image = RCEP Chinese Map.png | image_size = 280px | caption = RCEP全体成员: 藍色:東盟成员 紫色:中國大陸、日本、韓國 蓝绿色:澳大利亞、新西蘭 | type = 自由贸易协…

西姆拉协定

西姆拉协定是印度和巴基斯坦于1972年7月2日在印度喜马偕尔邦首府西姆拉签署的和平条约。 在協定簽訂前的1971年,印度介入東巴基斯坦事务,印度一方支持東巴基斯坦獨立,並且引爆了1971年印巴战争。孟加拉国解放战争期间,印度与孟加拉民族解放軍結盟,共同对抗巴基斯坦武装部队。 隨著巴基斯坦方面的戰敗,巴基斯坦與印度簽訂西姆拉协定,巴基斯坦和印度在條約中表示要互相尊重對方主權的完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軍隊撤回至各自的國界之內,並且承認印巴控制…

綜合經濟合作協議

綜合經濟合作協議(英文:,簡稱CECA,或「經濟合作協議」即ECA)是一項強化簽署國之間的貿易協議,主旨在於促進雙邊的經濟活動更趨向全面性。簽署前,雙邊官方必全面檢視當前的經濟活動,並預測未來經濟活動的趨勢,以便參與學者和研究人員在條文擬定和條件談判時,使此後的合作項目更具有廣泛的聯結性和適用性。 簡介 綜合經濟合作協議對於簽署國而言,乃經濟協議的一種。經濟合作協議與綜合經濟夥伴協議對照,前者說明簽署國之間有經濟合作關係,內容較為寬鬆;…

印蘇友好合作條約

《印蘇友好合作條約》是印度及蘇聯於1971年8月9日簽署的條約,定立了兩國相互戰略合作的基礎。這條約與印度在冷戰前期的不結盟立場有着重大差別,是對中美在孟加拉國獨立戰爭立場的回應,也被視為1971年印巴戰爭爆發的一個重要因素。 背景 孟加拉人民聯盟在1970年巴基斯坦大選勝出,總統葉海亞·汗及人民黨(PPP)拒絕接受結果,引起東巴基斯坦地區(現孟加拉)人民的強烈抗議。其後,為遏制當地日益激烈的分離思想,軍方發動「探照燈行動」,血腥清洗孟…

亚太贸易协定

《亚太贸易协定》(,APTA),原称《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亚太地区历史最长的。 内容 协定覆盖了7个参与成员国的29亿人口,2015年的生产总值达到146158亿美元。协定的核心目标是加快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促进各国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深化区域的经济贸易互惠,加强商品服务流通,协调投资法规,鼓励技术合作,以此成员国平等共赢。协定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措施,并鼓励经济发展合作。亚太贸易协定对全体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成员国…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1883年订立于法国巴黎,史称《巴黎公约》,后历经7次修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援引的是该公约1979年的最新修订文本。《巴黎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迄今已有175个缔约方,是缔约方最为广泛的知识产权条约之一。 在公约签订的同时,成立了巴黎联盟。 中国 1984…

南极条约体系

《南极条约》及相关协定,总称南极条约体系(,缩写:ATS),旨在约束各国在南极洲这块地球上唯一一块無常住人口的大陆上進行的活动。该条约中规定,南极洲是指南纬60°以南的所有陆地,包括南极大陆以及附近的岛屿和冰架。南极地区总面积约5100万7200平方公里,包括了南极洲和南冰洋。目前共有58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 该條約的主要内容是:南极洲仅用于和平目的,促进在南极洲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八項基本公約之一,旨在取消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仍准許的某些形式的強迫勞動,例如對罷工的懲罰以及對持有特定政見的懲罰。 批准 截至2022年10月,國際勞工組織之187個成員國中已有178國批准該公約,下列9個成員國不曾批准該公約: 汶萊 東帝汶 老撾 馬紹爾群島 緬甸 帛琉 大韓民國 湯加 圖瓦盧 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曾締約,後退出。另有七個聯合國成員國非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故尚無資格締約:安道爾…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

的俄羅斯考察基地別林斯高晉站正傾倒垃圾,顯示了在南極洲需要進行環境監管。]]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又稱《南極環境協議》,或《馬德里議定書》,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份,以提供對南極環境與附屬及相關生態系統的全面保護。於1991年10月4日馬德里締結並開放簽署,並於1998年1月14日生效。該條約將於2048年開放審查。 條約主要條款 第三條規定:保護南極環境作為具有審美與科學價值的荒原,是該地區活動的根本考慮。 第七條規定:禁止…

對義大利和約

对意大利和约 (; ),是巴黎和平条约之一, 是意大利与同盟国之间的条约, 签署于1947年2月10日,正式结束了意大利与同盟国的敌对状态。该条约于1947年9月15日正式生效。 背景 该条约的签订是因为意大利王國与纳粹德国和日本结成轴心国,共同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因此负有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但在意大利人民的帮助下,法西斯政权于1943年7月25日被推翻,意大利无条件投降及其帝國亦隨之崩潰,并于1943年10月13日对德国宣战。因此,意…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縮寫:),常簡稱作《華盛頓公約》,是根據1963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會員國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而起草的國際公約,旨在避免國際貿易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脅。1973年3月3日,公約文本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舉行的會議上正式訂立並開放簽署,1975年7月1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11月,CITES共有185个缔约方。 為避免與《关贸总协定》()產生衝突,公約在起草過程中特別咨詢了關貿總協定秘書處。 CIT…

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

《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屆東亞峰會於菲律賓宿霧舉行期間,由16個國家代表在三小時會議後簽訂的協議。各國同意促進能源安全,並致力尋找替代能源,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應的目標。 。宣言由10個東盟成員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汶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以及中國、日本、南韓

马拉喀什条约

《马拉喀什条约》(全称为《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是一个国际上为方便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而制定的国际条约,于2013年6月28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共51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 《马拉喀什条约》为视力障碍者规定了一系列著作权的例外与限制措施,以便于制作、发行、进出口无障碍格式版作品。条约中规定了“被授权实体”为非营利性的中介机构给视力障碍者获取作品提供了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