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加拿大條約

共 23 篇文章

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fobox Treaty | name =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image = ICCPR-members2.PNG | image_width = 400px | caption = | type= 大會決議 | date_drafted= 1954 | date_signed= 1966年12月16日 | location_signed= 纽约 聯合國總部大樓 | date_sealed= | date_effe…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是于1972年11月23日签署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以执行公约内容。该公约于1965年至1972年完成制定。 该公约定义了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明确了各国政府识别潜在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加以保护、保存的职责。签署国承诺保护其领土内的世界遗产,并定期报告其保护状况。公约还规定了世界遗产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通過該有關議案,1990年9月2日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适用于全世界的儿童,即未滿18岁的所有人。 《兒童權利公約》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並涵蓋所有人權範疇,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這公約共有196個締約國,得到绝大部份聯合國成員國承認(或有條件承認),截止至2026年,當中只有美國沒有加入。 《兒童權…

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通稱《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是在聯合國體系之下的國際人權公約,其目的是要防止世界上繼續存在有酷刑或其他相似的行為。該公約並要求各個締約國必須在其管轄的領域內,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與發生,且禁止各締約國將人送回可能使該人遭受到酷刑的國家。 公約的全文在1984年12月10日於聯合國大會通過,接著就有20個國家簽署。 概要 本公約的架構是依循著《世界人權宣言》和…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全稱為《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是1994年联合国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订于法国巴黎,于1996年12月26日生效,保存人是联合国秘书长。 背景 各缔约国承认荒漠化和/或干旱是全球性问题,影响到世界所有区域,需要国际社会联合行动,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注意到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

日內瓦第一公約

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又稱日內瓦第一公約(),是世界上第一條國際人道法,由瑞士商人亨利·杜南所提出,並於1864年8月22日由瑞士政府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國際會議上與12國政府代表共同簽訂。,並由國際紅十字會推動及執行,通過接受并在其军事行动中应用这些公约的国家的默示同意中產生强制力。 背景 1859年,救援活動家亨利·杜南目睹了在索爾費里諾戰役時,四萬名受傷士兵因缺乏設施、人員和醫療援助而被迫留在戰場上。回到日內…

禁奴公約

禁奴公約是国际联盟制定的国际条约,于1926年9月25日首次签署,1927年3月3日生效。该公約的目的是确认并推动废止奴隶制和奴隶贸易。1956年由联合国制定的《》进一步拓展了此前公约。截至2013年,共有99个国家签署。中华民国于1926年签署该公约。 参考来源

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

美利堅合眾國、墨西哥合眾國和加拿大之間的協定()簡稱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通稱《美墨加協定》)是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之间的一项自由贸易协定,亦稱「北美自由贸易協定2.0」(NAFTA 2.0、New NAFTA),以便区分其前身《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在2017年至2018年重新谈判的结果。2018年9月30日,美墨加三國非正式同意条款,并于10月1日正式同意条款。2018年二十國集團布宜諾斯艾利斯峰會舉行期…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支持各专门机构和与联合国有联系的国际机构 (2007年7月26日)]]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又称“A公约”,是第2200A (XXI)号决议,它承诺其缔约方致力于向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和个人授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包括劳动权和健康权、受教育权和。是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序言及五个部分,共31条。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着共同的序言及关于人民自决权的规定,是国际人权宪章体系的第二个文件。 …

舊金山和約

《對日和平條約》,簡稱《對日和約》,通稱舊金山和平條約或舊金山和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大部份同盟國成員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条约,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内的49個國家的代表在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的戰爭紀念歌劇院簽訂,並於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起草人為日後擔任美國國務卿的约翰·福斯特·杜勒斯,正文以英語書寫,另有法語、西班牙語、日語等3種語言之正式譯本。 舊金山和約的目的是解決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的政治地位、以及釐清戰爭責…

聯合國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公約

《聯合國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公約》,又稱《毛里求斯透明度公約》,是2014年由聯合國大會決議於毛里求斯路易士港締結有關國際貿易法的多邊條約,2017年生效。 條約內容 該公約旨在促進各締約成員間實施2013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通過的《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規則》,其中規定應公佈申請方的通知與其內容、被訴方的答覆通知與其內容、仲裁申請內容、被申請人對仲裁申請書的答复、爭議各方提交的任何其他書面資料、上述文件隨附的…

伦敦白银协定

《伦敦白银协定》(),也称《国际白银协定》、《白银协定》、《八国白银协定》,是8个产银国与用银国之间于1933年7月22日伦敦经济会议上达成的协议,其宣称主旨是维持世界银价的稳定,实际上是由美国代表白银参议员毕德门起草并在会议外达成。协定规定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墨西哥、秘鲁5个产银国和中国、印度、西班牙3个用银国需要在1934至1938年4年间遵守协定,合作维持银价稳定,产银国不得在条约有效期内出售白银,产银5国应该合计在市场购买3…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1883年订立于法国巴黎,史称《巴黎公约》,后历经7次修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援引的是该公约1979年的最新修订文本。《巴黎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迄今已有175个缔约方,是缔约方最为广泛的知识产权条约之一。 在公约签订的同时,成立了巴黎联盟。 中国 1984…

南极条约体系

《南极条约》及相关协定,总称南极条约体系(,缩写:ATS),旨在约束各国在南极洲这块地球上唯一一块無常住人口的大陆上進行的活动。该条约中规定,南极洲是指南纬60°以南的所有陆地,包括南极大陆以及附近的岛屿和冰架。南极地区总面积约5100万7200平方公里,包括了南极洲和南冰洋。目前共有58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 该條約的主要内容是:南极洲仅用于和平目的,促进在南极洲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任擇議定書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任擇議定書》(,OP-CEDAW)是一项国际条约,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建立了申诉和调查机制。议定书缔约方允许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受理个人申诉或调查“严重地或系统地侵犯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之情形。该议定书已促成委员会就家庭暴力、育儿假和強制絕育等问题对成员国作出多项裁决,并对墨西哥華雷斯城系统性杀害妇女事件进行了调查。 该议定书于1999年10月6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2000年12月22日生效。截…

政府採購協定

政府採購協定(,簡稱GPA)是世界贸易组织主持的複邊協定,該組織根據公開、透明和不歧視的原則,規範了協定各方公共當局採購貨物和服務。該協定最初於1979年制定,名為《東京回合政府採購守則》,並於1981年在《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的支持下生效。1994年該協定與乌拉圭回合同時重新談判,該版本於1996年1月1日生效。1996年通過的案文預計會有後續改進。2006年12月就預期的修訂達成了諒解,隨後於2012年3月30日修訂了協定。修訂後的政…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八項基本公約之一,旨在取消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仍准許的某些形式的強迫勞動,例如對罷工的懲罰以及對持有特定政見的懲罰。 批准 截至2022年10月,國際勞工組織之187個成員國中已有178國批准該公約,下列9個成員國不曾批准該公約: 汶萊 東帝汶 老撾 馬紹爾群島 緬甸 帛琉 大韓民國 湯加 圖瓦盧 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曾締約,後退出。另有七個聯合國成員國非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故尚無資格締約:安道爾…

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

《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也稱為《斯特拉斯堡協定》、《IPC協定》,是一種國際性条约,為发明专利、發明人證書、实用新型专利和實用證書建立了一個通用的分類,被稱之「国际专利分类」(IPC)。該條約於1971年3月24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簽署,並在1975年10月7日生效、1979年9月28日時修訂、1980年2月28日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登記。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締約國可成為《斯特拉斯堡協定》的締約。截至2023年4月,《斯特…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

的俄羅斯考察基地別林斯高晉站正傾倒垃圾,顯示了在南極洲需要進行環境監管。]]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又稱《南極環境協議》,或《馬德里議定書》,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份,以提供對南極環境與附屬及相關生態系統的全面保護。於1991年10月4日馬德里締結並開放簽署,並於1998年1月14日生效。該條約將於2048年開放審查。 條約主要條款 第三條規定:保護南極環境作為具有審美與科學價值的荒原,是該地區活動的根本考慮。 第七條規定:禁止…

對義大利和約

对意大利和约 (; ),是巴黎和平条约之一, 是意大利与同盟国之间的条约, 签署于1947年2月10日,正式结束了意大利与同盟国的敌对状态。该条约于1947年9月15日正式生效。 背景 该条约的签订是因为意大利王國与纳粹德国和日本结成轴心国,共同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因此负有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但在意大利人民的帮助下,法西斯政权于1943年7月25日被推翻,意大利无条件投降及其帝國亦隨之崩潰,并于1943年10月13日对德国宣战。因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