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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的一种。也就是處理現在或將來會有的爭議。当事人选择并授权非司法机构或个人对其提交的爭議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判。 相關概念 強制仲裁 強制仲裁,則是當事人本可提起訴訟,但法律規定須以仲裁方式解決紛爭,強制當事人僅可仲裁、不得提起訴訟。中華民國臺灣自由地區《證券交易法》166條有規定強制仲裁。中華民國政府《採購法》85條之1是否為強制仲裁,則有爭議。有主張其僅為法律規定之「法定仲裁」,因政府機…

聯合國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公約

《聯合國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公約》,又稱《毛里求斯透明度公約》,是2014年由聯合國大會決議於毛里求斯路易士港締結有關國際貿易法的多邊條約,2017年生效。 條約內容 該公約旨在促進各締約成員間實施2013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通過的《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規則》,其中規定應公佈申請方的通知與其內容、被訴方的答覆通知與其內容、仲裁申請內容、被申請人對仲裁申請書的答复、爭議各方提交的任何其他書面資料、上述文件隨附的…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全文共15条,于1958年6月10日订于纽约,1959年6月7日生效。为国际商事领域的重要的争议解决公约。 意义 。 加入国家及组织 丹麦、法国、希腊、罗马教廷、美国、奥地利、比利时、联邦德国、爱尔兰、日本、卢森堡、荷兰、瑞士、英国、挪威、澳大利亚、芬兰、新西兰、圣马利诺、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瑞典、民主德国、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南斯拉夫、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苏联、苏联白俄罗斯共…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議定書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議定書》(英語:Protocol for the Pacific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簡稱:1924年日內瓦議定書(Geneva Protocool, 1924)是一項由英國首相拉姆齊·麥克唐納和法國總理愛德華·赫里歐在凡爾賽體系的背景環境下共同向國際聯盟提出的公約草案,1924年10月2日在瑞士日內瓦第五屆大會中由全體會員國通過草簽;後來因為英國政局發生變動而未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