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決國際爭端議定書》(英語:Protocol for the Pacific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簡稱:1924年日內瓦議定書(Geneva Protocool, 1924)是一項由英國首相拉姆齊·麥克唐納和法國總理愛德華·赫里歐在凡爾賽體系的背景環境下共同向國際聯盟提出的公約草案,1924年10月2日在瑞士日內瓦第五屆大會中由全體會員國通過草簽;後來因為英國政局發生變動而未批准,該約遭擱置而終未生效。
其執行借鑒國際聯盟的現有機制(即《凡爾賽條約》第10條和第16條),反使當時未加入國聯的國家(如美國、蘇聯)不受拘束,得以合法的採行戰爭手段。
其透過規定金融和商業制裁的設計,可能迫使締約的國聯中立國(如瑞典、瑞士)違反其中立立場,而對其課以對侵略者實施制裁的義務。但不久英國保守黨贏得大選,黨魁斯坦利·鮑德溫回任首相並以奧斯丁·張伯倫為外務大臣(1924年11月—1929年6月)而於1925年拒絕批准,該約被永久擱置而未能實現。
參見
- 常設仲裁法院
- 國際法院
- 國際刑事法院
- 日內瓦裁減及限制軍備會議
- 裁軍談判會議
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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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http://www.refworld.org/docid/40421a204.html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議定書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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