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环境公约

共 12 篇文章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全稱為《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是1994年联合国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订于法国巴黎,于1996年12月26日生效,保存人是联合国秘书长。 背景 各缔约国承认荒漠化和/或干旱是全球性问题,影响到世界所有区域,需要国际社会联合行动,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注意到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

名古屋议定书

《名古屋议定书》,全称为《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公平平等分享使用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The Nagoya Protocol on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the Fair and Equitable Sharing of Benefits Arising from their Utilization to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生物多样性…

防止海洋石油污染國際公約

防止石油污染海洋國際公約(英語: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of the Sea by Oil,縮寫:OILPOL),簡稱《油污公約》。1954年5月12日於英國倫敦簽署(OILPOL 54),1958年7月26日生效,是國際有關海洋環境保護的第一個多邊公約,並於1962年(OILPOL 62)、1969年(OILPOL 69)和1971年(OILPO…

能源宪章条约

《能源宪章条约》()1991年12月17日订立于荷兰海牙,包括了一系列国际能源贸易、投资的原则。1998年4月,《能源宪章条约》正式生效。但該條約過度保護石化燃料業,牴觸2015年的《巴黎協定》,導致陸續有義大利、波蘭、西班牙、荷蘭和法國相繼退出,德國與比利時亦考慮退出。日前,据称欧盟即将宣布整体从该条约退出。 外部链接 * [http://www.encharter.org Energy Charter Treaty secretar…

非歐亞遷移性水鳥協定

非歐亞遷移性水鳥協定(,缩写:AEWA)是於聯合國環境署保護野生動物遷徙物種公約的支持下制定之國際條約。其主旨是為了保護在歐洲和非洲之間遷徙的鳥類物種。非歐亞遷移性水鳥協定目前所涵蓋的範圍從北極延伸到南非,包括加拿大和中東。 非歐亞遷移性水鳥協定目前所保護的鳥類物種達到254個。非歐亞遷移性水鳥協定文本目前由荷蘭政府保管。 參考文獻

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簡稱),現稱「關於1973年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之1978年議定書(,簡稱)」,是國際海事組織針對海上船舶因例行作業產生之故意性油類物質汙染行為,並設法減少船舶因意外事故或操作疏失所形成之偶發性汙染行為所制定之國際公約。 有關於防止海上污染事件的國際公約,其最早為由英國政府利用國際合作通過之1954年防止海洋石油污染國際公約(OILPOL 1954)。 歷史 在聯合國海事組織制定MARPOL 73/78公約前,亦…

巴塞爾公約

巴塞爾公約()全称为《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於1989年草擬、1992年正式生效。它是一控制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的國際公約。公約的主要目的為: 減少有害廢棄物之產生,並避免跨國運送時造成的環境污染。 提倡就地處理有害廢棄物,…

斯德哥爾摩公約

《斯德哥爾摩公約》()是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目的在禁用或限制生產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歷史 1995年,联合国环境署呼籲全球應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採取一些必要的行動,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定義為「存在於或堆積於動植物體內的、在自然環境中長期循環的對人類有害的化學品物質」。其後,政府間化學品安全論壇(英語:Intergovernmental Forum on Chemical Safety,簡稱 IFCS)和國際化學品安全規劃署(英語:I…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地区用词|cn=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hk=cn|mo=cn|sg=cn|my=cn|tw=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NoteTag|臺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公约中文本原文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台湾以外地区均使用公约中文本原文之名称。}}|start=,缩写作CCNUCC;,缩写作UNFCCC或FCCC}},于1992年5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的一个国际公约,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

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

《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屆東亞峰會於菲律賓宿霧舉行期間,由16個國家代表在三小時會議後簽訂的協議。各國同意促進能源安全,並致力尋找替代能源,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應的目標。 。宣言由10個東盟成員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汶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以及中國、日本、南韓

生物多樣性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英文: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縮寫:CBD;Biodiversity Convention),目的是訂立一套國際性戰略,使生物多樣性得以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具有國際法律約束力的條約,它於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簽署,這份條約往往被視為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文件。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已形成3个议定书: 《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

阿尔卑斯公约

《阿尔卑斯公约》是一份阿尔卑斯山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性领土条约。该条约寻求在保护阿尔卑斯山的自然环境和文化完整性的同时,促进该地区的发展。该框架公约将欧盟及八个国家(奥地利、德国、法国、意大利、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斯洛文尼亚和瑞士)团结起来。本条约拟于1991年,并于1995年正式生效。条约旨在通过实施各项协议和宣言,在阿尔卑斯地区超越国界,打造本区域独特的品质和特点。. 外部链接 [http://www.alpconv.org/ 阿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