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

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屆東亞峰會於菲律賓宿霧舉行期間,由16個國家代表在三小時會議後簽訂的協議。各國同意促進能源安全,並致力尋找替代能源,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應的目標。 。宣言由10個東盟成員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汶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以及中國、日本、南韓<、印度、澳洲、紐西蘭簽訂。

接下來是第3屆東亞峰會上的《氣候變化、能源與環境新加坡宣言》(Singapore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參見

  • 第二屆東亞峰會
  • 再生能源
  • 氣候轉變

外部連結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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