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屆東亞峰會於菲律賓宿霧舉行期間,由16個國家代表在三小時會議後簽訂的協議。各國同意促進能源安全,並致力尋找替代能源,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應的目標。 。宣言由10個東盟成員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汶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以及中國、日本、南韓<、印度、澳洲、紐西蘭簽訂。
接下來是第3屆東亞峰會上的《氣候變化、能源與環境新加坡宣言》(Singapore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參見
- 第二屆東亞峰會
- 再生能源
- 氣候轉變
外部連結
- [http://hk.epochtimes.com/7/1/16/38440.htm 東亞峰會簽能源安全宣言](《大紀元時報》)
- [http://tourtw.net/doc/1002/8/9/6/100289689.html?coluid=76&kindid=2014&docid=100289689 溫家寶:東亞合作保能源安全、金融安全](中國評論新聞)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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