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Infobox treaty
| name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 long_name =
| image = RCEP Chinese Map.png
| image_size = 280px
| caption = RCEP全体成员:
藍色:東盟成员
紫色:中國大陸、日本、韓國
蓝绿色:澳大利亞、新西蘭

| type = 自由贸易协定
| condition = 已生效
| date_drafted =
| date_signed = 2020年11月15日
| location_signed = 河内(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和原签署地。但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改为视频会议进行签署,协定文本行文写明为15国各国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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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_effective = 2022年1月1日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缩写:**')是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发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門)、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与東盟有自由貿易協定的五方共同参加,共计15个缔约方所构成的高级自由貿易协定。协议向外部开放,比如中亚、南亚及大洋洲等經濟體。RCEP旨在-{zh-hans:通;zh-tw:透}-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更緊密的市场。经批准生效后,“各成员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10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

2019年11月4日,谈判完成,但印度中途退出。2020年11月15日,15个RCEP缔约方正式簽署協定。由此,该协定超越歐盟自由貿易区成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經濟體系;截至目前,该协定既仅次于欧盟-南共市自贸区之后,而仍稳居全球第二大自贸体系地位。

2021年11月,已有6个东盟成员缔约方和4个非东盟成员缔约方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标志协定满足生效条件(6个东盟成员缔约方和3个非东盟成员缔约方核准)。根据协定规定,RCEP在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六十天后的2022年1月1日开始生效。因韩国在2021年12月2日才批准该协定,该协定在韩国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2月1日;因马来西亚在2022年1月17日交存核准书,该协定在马来西亚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因印度尼西亚在2022年11月3日交存核准书,该协定在印度尼西亚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2日。

2023年6月2日起,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

历史
初期磋商
2011年11月第19届东盟峰会上,亚洲已经开始计划另外一个区域型合作。这个区域型合作被称作為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2012年8月底,在第44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及相关会议上,10个东盟国家和6个伙伴国的经济部长一致同意在2012年底之前开始16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谈判工作。2012年11月,在第21届东盟峰会上,各国领导签署RCEP框架并且宣布谈判开始。

2013年5月,16个RCEP参与方的政府官员在文莱开始基于细节的谈判,并致力于在2015年底之前结束谈判。2013年9月23日至27日,在澳大利亚举行的第二轮RCEP谈判进展顺利。代表团主要专注于商品、服务和投资贸易。根据RCEP指导条款,他们也涉及到经济和科技合作、竞争、知识产权、解决分歧以及其他事务。

2014年1月20日至24日,在第三轮谈判期间,16个参与方大量交换意见,希望能在2015年年底前达成结束谈判的目标。谈判议定:(1)继续专注于商品、服务貿易和投资。在商品贸易方面,参与方关于关税程序,免税措施,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STRACAP),卫生与动物检疫措施(SPS)以及海关手续和贸易便利化(CPTF)和原产地规范(ROO)展开了建设性的讨论。在服务业方面,参与方讨论了RCEP服务章程的结构与组成,市场准入的利益方面和一系列特殊的事项。在投资方面,参与方之间交换了投资程序意见以及进一步商议了RCEP投资章程细节方面。(2)为了提前大范围领域事项的谈判,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竞争、经济和技术合作、分歧解决四个工作领域,一些代表在某些参与方感兴趣的特定领域做了表述。在回合谈判的同时,有两个研讨会展开。马来西亚和日本组织了一场知识产权保护的研讨会,对其各领域事项和知识产权保护如何进一步支持贸易和投资进行了讨论。澳大利亚组织了关于贯穿服务业和投资方面的研讨会。参与方在这些事项上进行了良好的谈判。

2014年4月,第四轮RCEP谈判在廣西南寧举行。RCEP谈判預計在2015年年末结束。2022年8月24日,RCEP成员国粤商联盟成立大会在广东省江门市大广海湾经济区举行。会议促进RCEP区域成员国与广东省的贸易投资合作。

关键推进
2017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进入攻坚阶段。2017年2月21日至3月3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17轮谈判在日本神户举行,同时举行了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问题工作组会议。各方进一步努力,加紧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问题和各领域案文磋商,推动谈判进入更加实质性的阶段。同年5月2日至12日,第18轮谈判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各方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深入磋商。其间举行第三次部长级会间会并发布联合媒体声明重申,将按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指导原则与目标》的要求,实现领导人关于迅速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目标。7月17日至28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印度海德拉巴举行第19轮谈判。各方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9月10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第五次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与会部长发布联合媒体声明重申,即迅速地将政治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必要时扩大授权。10月24日至28日,第20轮谈判在韩国仁川举行,讨论并形成了拟向领导人提交的联合评估报告草案。11月14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强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助于经济一体化和实现包容性增长,敦促各方代表加紧磋商以早日达成协定。这是五年磋商来首次领导人会议。

2018年2月5日至9日,各方在印度尼西亚日惹召开第21轮谈判,就货物、服务、投资和相关议题展开磋商。4月28日至5月8日,各方在新加坡召开第22轮谈判。7月17日至27日,第23轮磋商在泰国曼谷举行。10月18日至27日,第24轮会谈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

2019年2月18日至28日,第25轮磋商在印度尼西亚举行。3月2日,各方在柬埔寨举行部长级会谈,并决定加速推进会谈在年底前完成主要磋商。7月3日,第26轮磋商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2019年7月22日至31日,第27轮磋商在河南郑州举行。8月2日至3日,各方在北京举行部长级会谈。9月19日至27日,第28轮磋商在越南岘港举行。2019年10月31日之11月3日,第三次RCEP峰会在泰国举行,与此同时也是第35届东盟峰会。11月4日,印度外交部副部长接受彭博社訪問時表示,印度總理莫迪基於保護印度勞工與農民,決定暂不加入RCEP。中方和日方对印度予以挽留,并表示等待印度再次加入。同日,RCEP主体談判已经完成,除印度以外的15方均同意RCEP的现有条款。

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各国交通和经济受到冲击。2020年4月20日至24日,第29轮磋商以视频方式举行。4月30日,各方形成协议草案。5月15日至20日,各方举行第30轮磋商,并以视频方式举行。6月23日,各方部长级会谈也以视频方式举行。各方再次表达了签订协议的强烈意愿,并决定在11月内的RCEP峰会上签署协定。7月9日,各方举行第31轮视频磋商。8月27日,第八届RCEP部长级会议举行,期间各方部长签署联合声明,对协议磋商进度表示高度评价,并再次欢迎印度加入。10月14日,第11轮部长间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

签署生效
2020年11月15日,RCEP第四次领导人峰会举行。在2020年东盟轮值国主席、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主持下正式簽署。这是自印度退出协议谈判后,剩余15国在没有印度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不过RCEP保留了印度对于该协议的谈判进度,各RCEP成员也在签署后发表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領導人會議共同宣言」中再次呼吁印度重新加入该协议。印度政府官员表示,不会重新加入该协议。另据印度《经济时报》在11月17日的报道,印度官员称目前将重点放在与美国和欧盟的经济协定。

2021年11月2日,协定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满足协定生效条件(6个东盟成员缔约方和3个非东盟成员缔约方核准)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方开始生效。

韩国则因为较晚批准该协定,因此该协定在韩国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2月1日。

印度尼西亚则因为较晚批准该协定,因此该协定在印度尼西亚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2日

RCEP高级会议
协定框架
RCEP共有20個章節以及3個附件,規範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其他貿易相關等三個領域。

目标
表示,RCEP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超90%|thumb]]
与在2012年11月份的RCEP领导关于开始谈判的联合声明和在2012年8月30日在部长级会议签署的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一致。RCEP谈判将以以下几点为目标:
#建立一个现代的,综合的,高质量的和共同利益经济伙伴合作关系,在本区域建成一个开放型贸易和投资的环境以加快区域贸易和投资的扩展并且有利于全球经济增长和发展。
#基于本地区已有的经济纽带,促进经济增长以及经济均衡发展,加强先进的经济合作,-{zh-hans:通;zh-tw:透}-过RCEP扩大并且深化本区域的经济整合。

2020年11月15日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一章指出,RCEP各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貨物貿易
RCEP規定各成员將在十年內取消90%以上货物的關稅,其中主要产品在協議生效時关税税至零。
2021年10月25日总督御准
2021年11月2日交存核准书
|-
|
文莱达鲁萨兰国
نڬارا بروني دارالسلام / Negara Brunei Darussalam
|417,200
|5,765
|11,991
|28,740
|33,756
|76,567
|0.845
|文莱元
(BND)
|苏丹兼国家元首及首相: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2021年10月11日交存核准书
|-
|
柬埔寨王国
ព្រះរាជាណាចក្រកម្ពុជា
|15,626,444
|181,035
|24,307
|1,308
|69,884
|4,022
|0.581
|柬埔寨瑞尔
(KHR)
|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
首相:洪森
|2021年9月10日柬埔寨国民议会批准
2021年9月20日柬埔寨参议院批准
2021年10月15日国王公布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仅限中国大陸地区)
|1,382,580,000
|9,596,961
|14,342,903
|10,262
|25,102,916
|18,158
|0.758
|人民币
(CNY)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及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2021年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核准
2021年4月15日交存核准书
|-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Republik Indonesia
|263,510,000
|1,910,931
|1,092,138
|3,895
|3,481,107
|12,432
|0.707
|印尼盾
(IDR)
|总统:佐科·维多多
|2022年8月30日印尼国会批准
2022年11月3日交存核准书
|-
|
日本国

|126,760,000
|377,930
|5,063,129
|38,281
|5,545,884
|42,860
|0.915
|日元
(JPY)
|天皇:德仁
内阁总理大臣:菅义伟
|2021年2月24日内阁会议通过
2021年4月15日日本众议院批准
2021年4月28日日本参议院批准
2021年6月25日交存核准书
|-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ສາທາລະນະລັດ ປະຊາທິປະໄຕ ປະຊາຊົນລາວ
|6,492,400
|236,800
|18,674
|2,051
|69,884
|28,636
|0.604
|基普
(LAK)
|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及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
政府总理:通伦·西苏里
| 2021年10月21日批准
同日交存核准书
|-
|
Malaysia

|32,019,500
|330,803
|336,330
|9,623
|53,626
|6,360
|0.804
|马来西亚令吉
(MYR)
|最高元首:苏丹阿都拉
首相:穆希丁·雅辛
|2022年1月17日递交核准书
|-
|
缅甸联邦共和国
ပြည်ထောင်စု သမ္မတ မြန်မာနိုင်ငံတော်
|54,836,000
|676,578
|74,002
|1,374
|362,969
|38,706
|0.584
|缅元
(MMK)
|总统:温敏
国务资政:昂山素季
|虽然2021年受到缅甸軍事政變的影响,但是政变后的缅甸军政府也於2021年5月向東盟秘書長提交了核准書
|-
|
New Zealand
Aotearoa
|4,786,710
|270,467
|215,172
|41,107
|195,103
|38,706
|0.921
|新西兰元
(NZD)
|君主:伊丽莎白二世
总督:帕齐·雷迪
总理:杰辛达·阿德恩
|2021年10月21日议会批准
2021年10月27日总督御准
2021年11月2日交存核准书
2023年2月21日,菲律宾参议院完成批准程序
2023年4月3日交存核准书
|-
|
新加坡共和国
Republic of Singapore
Republik Singapura

|5,607,300
|719
|316,872
|51,431
|537,447
|90,724
|0.935
|新加坡元
(SGD)
|总统:哈莉玛·雅各布
总理:李显龙
|2021年4月9日完成核准
已交存核准书
|-
|
大韩民国
대한민국
|51,446,201
|100,210
|1,597,392
|29,114
|2,127,164
|39,446
|0.906
|韩元
(KRW)
|总统:文在寅
国务总理:丁世均
|2021年12月2日韩国国会批准
2021年12月3日交存核准书
2021年10月28日交存核准书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Cộng hòa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
|96,208,984
|331,699
|340,602
|3,498
|1,016,475
|10,537
|0.693
|越南盾
(VND)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及中央军委书记:阮富仲
政府总理:阮春福
|已交存核准书,有意參與TPP的各方對於TPP感到失望,一些TPP成員例如智利、秘鲁开始關注RCEP,将其视为TPP可能的替代品。美国退出TPP后,澳大利亚贸易部长席奥博表示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国等亚洲国家加入拯救TPP。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多次提问发言人华春莹有关加入TPP的表态,华春莹对加入TPP的可能性和美国退出TPP的行为均不置可否,但重申了对于建立亚太自贸区和加快RCEP协定谈判的支持。

CPTPP与RCEP成员对比
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关系
尽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以东盟为主要发起者,但此次协议影响到中日韩的经贸关系。早在2012年中国大陸和韩国就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并在2015年签署中韩自由贸易区协议、2016年正式生效。受中日关系、日韩关系影响,日本则将精力全部投入到美国为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美国于2017年1月23日退出该协定后,日本接手主导并将其改组成“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并在2018年3月8日与剩余11国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签署该协议。协议于同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此次RCEP签署,意味着中国大陸与日本、日本与韩国首次,同时也是间接地达成了关税减免协定。2019年4月,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第15轮谈判上,三方一致同意打造“RCEP+”自贸协定,体现在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划领域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磋商。三方表示不会把RCEP达成的协议直接放在中日韩自贸协定中,而会共同分别推进两个协议进程。

各方反应
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国总理李克强在协定签署后称这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這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重要里程碑。该协议表明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是世界經濟發展和人類发展的正確道路。」。

香港
香港行政長官林郑月娥表示,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香港支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的宗旨,期望能早日加入。据台湾《中央通讯社》的报道,香港已與東盟、紐西蘭、中國大陸和澳大利亞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有分析认为香港作為亞洲區域的國際仲裁中心,金融中心與貿易中心可在RCEP中起到積極的作用;同时对于重构区域供应链也有积极的作用。

2022年2月23日,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香港工业贸易署署長盧世雄称,香港特区政府已在2022年1月中旬正式申请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如果一切顺利,约在18个月后加入,但經歷超過兩年至2024年6月,香港仍未如願獲批加入。2024年時任特首李家超承認政治因素令香港未能加入RCEP。

澳門
澳門同香港一樣本身是自由港,且經濟並不仰賴出口貿易。目前澳門政府並未表態是否加入RCEP。但有分析认为,澳門作為亞洲第一賭城,在服務業具有更加開放的空間。

台灣
RCEP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后,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认为RCEP会对台湾的三大传统产业(机械、纺织、工具机)产生冲击性影响,恐加速台灣傳統產業外移。同时認為因为台湾既没有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也没有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台湾恐被進一步边缘化。而前民進黨立法委員沈富雄則認為台灣傳統產業在面對RCEP時只有遷廠或者是關廠兩條路可走。

與此相對,專長為國際經濟法律的中華經濟研究院經濟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執行長顏慧欣撰文指出,RCEP成員國之間額外開放的零關稅服務數量與程度都不高、中日韓相互降稅的時程長達數十年、其法律條文與CPTPP相比也較無拘束力,因此RCEP關稅自由化對台灣帶來的衝擊有限。而台灣廠商也早在東協加一FTA生效時,就已經面對來自市場開放的衝擊、並予以調整。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表示也表達類似觀點,並表示稱台灣產品已逐步因應調適,在主要東協國家的進口占有率是逐步成長的狀況。

美國
据路透社报道,在RCEP签署前的2020年11月13日,美国负责日本与韩国事务的副国务卿呼吁日本和韩国不要顾虑与中国大陸的经贸关系,鼓励日韩雙方在民族宗教、涉及香港和台湾的问题上积极地反对中国大陸。另据11月17日的报道,美國商會歡迎新簽署的(RCEP)帶來的貿易自由化好處,但認為其有缺點,不建议美国政府加入這個新的貿易同盟。

根据《日本经济新闻》的报道,在發表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胜选以來的首次經濟演說後,美國總統當選人乔·拜登被在场記者問到是否考慮加入RCEP时称:美國應與其他民主國家結盟,以開始制定規則,「而非讓中國和其他國家決定結局」,同时声称将在2021年1月21日宣布新的计划 ,并担忧美國將被遠遠拋在後頭 。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在2020年彭博創新經濟論壇开幕致辞中,警告中美双方现阶段的冲突将“堪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呼吁拜登上任后尽快重建中美对话机制。。

德國
据《德国之声》报道,德国联邦外贸协会(BGA)主席伯尔纳(Anton Börner)认为RCEP将不利于德国,并表示:“在这一世界最大的自贸区的其它14个国家,中国企业未来将获得更便利的市场准入,同时意味着德国企业的销售条件相对变差。”他同时认为中国大陸还由此获得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经济区域的贸易规则。

德国执政党基民盟/基社盟联邦议院党团外交政策发言人哈特(Jürgen Hardt)表示,这一协定必须被视为“对欧洲敲响的警钟”,欧盟不能再继续把自贸谈判向后推延,“否则其它国家就会制定标准,让欧洲人落在后面”。但德国经济部长彼得·阿爾特邁爾对RCEP表示欢迎。并认为RCEP是“对自由的和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世界贸易的一大重要贡献“。

另据NHK报道,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會長中西宏明認爲RCEP的簽署「有助於該地區的貿易和投資擴大,並將帶來進一步的繁榮與穩定,這對於實現自由和開放的國際經濟秩序非常重要。」日本經濟同友會秘書長櫻田謙吾则說:「雖然中美衝突和貿易保護主義傾向給世界經濟蒙上了陰影,但對亞太國家來說,團結起來並提高經濟合作的意義重大。」。同时对于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当选人乔·拜登发表的要组建“民主同盟”一事

南韓
韩国总统文在寅在RCEP峰会上表示:「该协议向世界展示了自由貿易的重要性,具有重大意義。」并呼吁各国「通過RCEP促進经济交流與合作,以此克服新冠病毒导致的经济衰退。」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则表示該協議的重要意義之一是它將成為韩日间的首個自由貿易協議。

斯里兰卡
2023年5月28日,斯里兰卡总统维克勒马辛哈宣布将申请加入RCEP。

英国
2023年8月,英国向英国政府表态,作为英国的“印太战略”部分,应当积极寻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及印太经济框架各成员国对接,并积极研究申请加入的可能性。

智利
2024年6月14日,智利外交部提交了加入RCEP的正式申请。

註釋
参见

  • 東亞共同體
  • 一帶一路
  • 东南亚国家联盟
  • 東亞峰會
  • ASEAN+3
  • 東亞全面經濟夥伴關係(CEPEA)
  • 南亞自由貿易區(SAFTA)
  • 雙邊貿易協定(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BTA)
  • (EPA)
  • 自由貿易協定(FTA)
  •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 印太经济框架(IPEF)

參考文献
外部連結
*
**[https://rcepsec.org/legal-text/ 协定文本(英语)]
**[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_new.shtml 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RCEP专题]

** [http://images.mofcom.gov.cn/www/202011/20201115130000610.pdf 关于印度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部长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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