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汶缺口條約
帝汶缺口條約,為澳洲與印尼於1989年簽訂的一項邊界及資源開發條約,旨在商定澳洲、印尼兩國位於帝汶海的邊界及海上油氣開發安排。該條約於1989年11月11日由澳洲外長及印尼外長阿里·阿拉塔斯簽訂,至1991年2月9日生效。 由於此條約是在印尼強佔東帝汶期間簽訂,其效力備受爭議。因此,《帝汶缺口條約》已於2002年東帝汶正式獨立時,由名為《帝汶海條約》的平等新約取代。 背景 為開發帝汶海溝龐大的油氣資源,澳洲自1970年代起與印尼、葡屬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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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汶缺口條約,為澳洲與印尼於1989年簽訂的一項邊界及資源開發條約,旨在商定澳洲、印尼兩國位於帝汶海的邊界及海上油氣開發安排。該條約於1989年11月11日由澳洲外長及印尼外長阿里·阿拉塔斯簽訂,至1991年2月9日生效。 由於此條約是在印尼強佔東帝汶期間簽訂,其效力備受爭議。因此,《帝汶缺口條約》已於2002年東帝汶正式獨立時,由名為《帝汶海條約》的平等新約取代。 背景 為開發帝汶海溝龐大的油氣資源,澳洲自1970年代起與印尼、葡屬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