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老友好合作条约
越老友好合作条约(,,),是老挝人民革命党和越南共产党于1977年7月18日在万象签署的条约,10月31日生效,有效期25年,是当时越南构思建立“印度支那联邦”的重要布局。 条约内容 条约内容一共七条,主要包括: 捍卫发展越南和老挝的特殊关系; 不断加强各领域的团结互信,长期合作与互助; 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彼此的合法利益,不干涉彼此的内部事务; 捍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反对帝国主义和外国反动势力破坏的一切计划和行为; 双方严格尊重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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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老友好合作条约(,,),是老挝人民革命党和越南共产党于1977年7月18日在万象签署的条约,10月31日生效,有效期25年,是当时越南构思建立“印度支那联邦”的重要布局。 条约内容 条约内容一共七条,主要包括: 捍卫发展越南和老挝的特殊关系; 不断加强各领域的团结互信,长期合作与互助; 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彼此的合法利益,不干涉彼此的内部事务; 捍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反对帝国主义和外国反动势力破坏的一切计划和行为; 双方严格尊重并充分…
《烟台条约》(又称《滇案条约》、《芝罘条约》;),是1876年(即光绪二年)清廷在英國外交壓力下與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約文中文共30頁,約文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 背景 1873年(同治十二年)云南回民起义失败,英缅政府试图修建从缅甸仰光到云南思茅的滇缅铁路,并要求英国驻华公使派一名通晓汉语、熟悉中国情况的官员带领探路队赴云南边境,翻译马嘉理前往接应。 1875年(同治十四年)2月21日,马嘉理行至芒允…
中瑞挪廣州和約貿易章程 (又稱中瑞挪五口通商章程、中瑞挪廣州條約,) 是清朝中国和瑞典-挪威聯盟之間的第一個條約。該條約於1847年3月由和兩廣總督耆英協商,並且被视为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西方國家與中國之間的不平等條約之一。 該條約實際上從未得到中國代表的批准,這對結果的合法性產生了陰影,但仍然生效,持續了60年。 《中瑞挪廣州和約貿易章程》的原件之一由瑞典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原保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现寄存位於臺北市的國立故宮博物院。 條…
帝汶缺口條約,為澳洲與印尼於1989年簽訂的一項邊界及資源開發條約,旨在商定澳洲、印尼兩國位於帝汶海的邊界及海上油氣開發安排。該條約於1989年11月11日由澳洲外長及印尼外長阿里·阿拉塔斯簽訂,至1991年2月9日生效。 由於此條約是在印尼強佔東帝汶期間簽訂,其效力備受爭議。因此,《帝汶缺口條約》已於2002年東帝汶正式獨立時,由名為《帝汶海條約》的平等新約取代。 背景 為開發帝汶海溝龐大的油氣資源,澳洲自1970年代起與印尼、葡屬帝…
《琉法修好條約》()是琉球國與法蘭西帝國於1855年11月24日(清朝咸豐五年九月廿七)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的中文版正本無名稱,後被日本政府命名為「琉球佛國間之條約」()。 1855年11月6日(咸豐5年9月27日),尼古拉·弗朗索瓦·蓋爾蘭(Nicolas François Guerlain)率三隻法國軍艦至那霸港,要求與琉球國簽訂條約。翌日雙方達成協議。11月16日,琉方要求修正條約案,被法方拒絕。11月22日,琉球再次要求修正…
《神奈川條約》(;)為1854年3月31日(嘉永7年舊曆三月初三)江戶幕府與美國所締結的條約,日本通稱為《日美和親條約》()。簽約代表分別為日本方面全權代表林復齋(大学頭)和美國方面全權代表東印度艦隊司令馬休·佩里。條約中主要規定日本必須開放下田與箱館(今函館市)兩港口與美國通商,并向遇难船只的美国船员提供援助。 概要 從幕末的混亂期到明治開頭時期,《神奈川條約》是日本不可避免與列強所定立的條約中的一部。依此締結的條約,日本開啟了下田及…
《琉蘭修好條約》()是琉球國與荷蘭王國於1859年7月6日(清朝咸豐九年六月初七)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的中文版正本無名稱,後被日本政府命名為「琉球蘭國間之條約」()。 主要內容 自由貿易(琉球國喪失關税自主權)、荷蘭船隻薪水供給 漂流民救助 承認荷蘭擁有領事裁判權 設置荷蘭人墳地並保護 琉球國水先案內相關規定 對荷蘭人薪水提供的相關費用 條約的簽署者 此條約上荷蘭方面代表為容克尤利烏斯·亨德里克·范卡佩倫(Jonkheer Juli…
《琉美修好條約》(,)是琉球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代表於1854年7月11日(咸豐4年6月17日)在首里城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的中文版正本無名稱,後被日本政府命名為「亞米利加合眾國琉球王國政府間之定約」()。琉球方面代表為尚宏勳、馬良才,美國方面的代表為馬休·佩里。 背景 1853年5月26日(咸豐3年4月19日),馬休·佩里初次率薩斯奎哈納號巡洋艦等4隻美國軍艦進入那霸港,5月28日會見琉球國總理官尚大謨(摩文仁按司朝健的化名 …
《西貢條約》(),又稱《壬戌和約》()、《第一次西贡条约》或《法国、西班牙和安南和平友好条约》,指的是西元1862年由大南國阮朝政府與法蘭西第二帝國、西班牙王國之間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西元1858年,由於二名西班牙傳教士被大南帝國阮朝政府處決,法國與西班牙聯合出兵以「懲戒」大南。法西聯軍一度佔領峴港,後轉而攻取南圻。大南軍在南圻的戰敗使時任大南皇帝阮福時(嗣德帝)非常沮喪。西元1862年,阮福時派遣潘清简、林维浃兩位前往法、西聯軍佔領的…
《法越和平同盟條約》,又稱《甲戌和約》()或《第二次西貢條約》(),是1874年越南阮朝和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1873年,法國人讓·迪皮伊在中越邊境從事走私,與越南發生衝突。安鄴大尉奉南圻統督馬里·儒勒·杜白蕾(越南稱作「游悲黎」)之命,率領法軍前往北圻處理此事。安鄴未經許可便攻破了河內,逮捕了阮知方,史稱北圻變故。不久後法軍在北圻遭到越南軍隊和黑旗軍的襲擊,安鄴陣亡。 杜白蕾得知後,派遣南圻民政視察專員保罗-路易-费利…
《第一次順化條約》(),又稱《癸未和約》(),指的是1883年8月25日越南阮朝與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在順化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這次條約使越南淪為法國的保護國。 背景 1881年,法國商人從越南前往中國雲南邊境貿易的時候,遭到山賊的阻撓。翌年,法國便以此為由出兵北圻,佔領了河內。越南嗣德帝邀請黑旗軍抗擊法國,並向中國清朝求救。清廷僅派遣廣西兵前往救援。法軍在北圻遭到越軍、清軍、黑旗軍的圍攻,戰爭陷入僵局。1883年,法國決定攻打越南首都順化來…
《第二次順化條約》(),又稱《甲申和約》(),指的是1884年6月6日法國駐华公使巴德諾同越南朝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1883年,法国与越南阮朝在越南順化簽訂了《第一次順化條約》,使越南成為法國的保護國。次年(1884年),巴德諾來到順化,定立新的條約。這個條約是《第一次順化條約》的修訂版,共19款,大體內容與之前的條約相同,取消將平順省劃歸南圻,將橫山以北的河靜、乂安、清化三省劃歸北圻兩條內容。同時,越南不再承認中国(清朝政府)為宗主…
《特魯瓦條約》(Traité de Troyes)迫使法國國王查理六世承認英格蘭國王亨利五世為其繼承人及攝政的不平等條約,並將卢瓦尔河以北地劃歸英格蘭。法國在1415年的阿金庫爾戰役中戰敗,王后巴伐利亚的伊萨博於1420年與英格兰簽訂該條約。 背景 法國國王查理六世在在位期間飽受精神錯亂影響。 1415年,亨利五世入侵法國,並在阿金庫爾擊敗了法軍。 1418年,其政治和經濟利益主張與英國有所協議的勃艮第公爵無畏的約翰佔領了巴黎。 141…
《重慶條約》,或稱《煙台續增重慶條約專條》、《煙台條約續增專條》,为光緒十六年(1890年)3月31日,英駐華公使華三(Fohn Washam)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慶親王奕劻簽定重慶條約六款,其中规定:“一、重庆即准作为通商口岸无异;二、英商自宜昌至重庆往来运货,或雇佣华船,或自备华式之船,均听其便……” 历史 1869年,英国曾派遣一个海军小组勘测宜昌到重庆的航道,为重庆开埠进行可行性论证,但因为滩多水急、行船太难而被迫停止;1876年…
《日俄修好通商條約》(日語:)是日本幕末時期,江戶幕府與俄羅斯帝國簽訂的條約。1858年8月19日簽訂,1859年8月批准生效。 此條約的簽訂使兩國互派外交官和領事。而通過此條約,俄羅斯獲得了在公民日本國內自由旅行;增開神奈川、兵庫作為通商口岸;允許俄羅斯公民在日本居住、逗留,購買、租賃、建造房屋,並享有信仰自由;自由貿易不受官吏干涉,關稅依照最惠國條款製定;領事裁判權;俄羅斯享有片面最惠國待遇。 一般認為《日俄修好通商條約》是俄羅斯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