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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任擇議定書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任擇議定書》(,OP-CEDAW)是一项国际条约,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建立了申诉和调查机制。议定书缔约方允许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受理个人申诉或调查“严重地或系统地侵犯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之情形。该议定书已促成委员会就家庭暴力、育儿假和強制絕育等问题对成员国作出多项裁决,并对墨西哥華雷斯城系统性杀害妇女事件进行了调查。 该议定书于1999年10月6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2000年12月22日生效。截…

本国工人与外国工人关于事故赔偿的同等待遇公约

本国工人与外国工人关于事故赔偿的同等待遇公约()是1925年6月5日第七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一项公约,又称1925年同等待遇(事故赔偿)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第19号公约(C019)。公约于1926年9月8日生效。 內容 公约第一条规定会员国对任何另一会员国人民在其国境内因工业意外事故而受伤害者,或需其赡养的家属,在工人赔偿方面,应给予与本国人民同等待遇。 批准情形 截至2019年為止,已有121國批准該公約。中華民國於1934年4月27…

政府採購協定

政府採購協定(,簡稱GPA)是世界贸易组织主持的複邊協定,該組織根據公開、透明和不歧視的原則,規範了協定各方公共當局採購貨物和服務。該協定最初於1979年制定,名為《東京回合政府採購守則》,並於1981年在《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的支持下生效。1994年該協定與乌拉圭回合同時重新談判,該版本於1996年1月1日生效。1996年通過的案文預計會有後續改進。2006年12月就預期的修訂達成了諒解,隨後於2012年3月30日修訂了協定。修訂後的政…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

《廢除強迫勞動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八項基本公約之一,旨在取消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仍准許的某些形式的強迫勞動,例如對罷工的懲罰以及對持有特定政見的懲罰。 批准 截至2022年10月,國際勞工組織之187個成員國中已有178國批准該公約,下列9個成員國不曾批准該公約: 汶萊 東帝汶 老撾 馬紹爾群島 緬甸 帛琉 大韓民國 湯加 圖瓦盧 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曾締約,後退出。另有七個聯合國成員國非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故尚無資格締約:安道爾…

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

《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也稱為《斯特拉斯堡協定》、《IPC協定》,是一種國際性条约,為发明专利、發明人證書、实用新型专利和實用證書建立了一個通用的分類,被稱之「国际专利分类」(IPC)。該條約於1971年3月24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簽署,並在1975年10月7日生效、1979年9月28日時修訂、1980年2月28日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登記。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締約國可成為《斯特拉斯堡協定》的締約。截至2023年4月,《斯特…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

的俄羅斯考察基地別林斯高晉站正傾倒垃圾,顯示了在南極洲需要進行環境監管。]]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又稱《南極環境協議》,或《馬德里議定書》,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份,以提供對南極環境與附屬及相關生態系統的全面保護。於1991年10月4日馬德里締結並開放簽署,並於1998年1月14日生效。該條約將於2048年開放審查。 條約主要條款 第三條規定:保護南極環境作為具有審美與科學價值的荒原,是該地區活動的根本考慮。 第七條規定:禁止…

對義大利和約

对意大利和约 (; ),是巴黎和平条约之一, 是意大利与同盟国之间的条约, 签署于1947年2月10日,正式结束了意大利与同盟国的敌对状态。该条约于1947年9月15日正式生效。 背景 该条约的签订是因为意大利王國与纳粹德国和日本结成轴心国,共同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因此负有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但在意大利人民的帮助下,法西斯政权于1943年7月25日被推翻,意大利无条件投降及其帝國亦隨之崩潰,并于1943年10月13日对德国宣战。因此,意…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縮寫:),常簡稱作《華盛頓公約》,是根據1963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會員國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而起草的國際公約,旨在避免國際貿易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脅。1973年3月3日,公約文本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舉行的會議上正式訂立並開放簽署,1975年7月1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11月,CITES共有185个缔约方。 為避免與《关贸总协定》()產生衝突,公約在起草過程中特別咨詢了關貿總協定秘書處。 CIT…

米制公约

《米制公约》(,),17个国家于1875年5月20日在巴黎签署的一项国际公约。依该公约成立了旨在协调国际计量和协调米制发展的国际计量组织,同时也设立了监督该组织运行的机构体系。最初,米制仅涉及质量和长度单位,但1921年的第6届国际计量大会对其进行了修订,将任务扩展到所有物理量的测量。在1960年的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更新了米制公约框架下旧有的单位制体系,改为“国际单位制”(SI)。 依米制公约,国际计量组织包含3个层次的机构设置: 国…

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

《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屆東亞峰會於菲律賓宿霧舉行期間,由16個國家代表在三小時會議後簽訂的協議。各國同意促進能源安全,並致力尋找替代能源,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應的目標。 。宣言由10個東盟成員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汶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以及中國、日本、南韓

马拉喀什条约

《马拉喀什条约》(全称为《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是一个国际上为方便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而制定的国际条约,于2013年6月28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共51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 《马拉喀什条约》为视力障碍者规定了一系列著作权的例外与限制措施,以便于制作、发行、进出口无障碍格式版作品。条约中规定了“被授权实体”为非营利性的中介机构给视力障碍者获取作品提供了国际法…

南極洲動植物保護措施

《南極洲動植物保護措施》()是在1964年於布魯塞爾舉行的第三次南極條約協商會議上商定的一套措施,作為第八議案。它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分,但於2011年被指定不再通用。 其目標是在南極條約體系的架構內進一步開展國際合作,以促進和實現保護、科學研究與合理利用這些動植物群。 批准 該公約被其他已批准生效成員國批准。列表顯示: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http://sedac.ciesin.columbia.edu/entri/texts/…

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

《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VCLTIO)是国家相互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之延伸。公约由国际法委员会制订,于1986年3月21日开放签署。 公约第85条规定,公约在35国批准或加入后生效。,有33国批准或加入该条约。因此,该公约尚未生效。 缔约方 33个缔约国家批准或加入了公约:墨西哥、哥伦比亚、阿根廷、乌拉圭、塞内加尔、利比里亚、加蓬、澳大利亚、英国、丹麦、瑞典、爱沙尼亚、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保加利亚、賽…

国际联盟盟约

《国际联盟盟约》即《國際聯合會盟約》,是国际联盟的宪章。该公约于1919年6月28日作为《凡尔赛条约》的第一部分,在法国凡尔赛签署。并于1920年1月10日与条约的其余部分一同生效。 创立背景 国际联盟的最初草案甚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就已开始制定。位于伦敦的布莱斯小组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被1915年成立的英国国际联盟协会所采纳。1918年12月,简·克里斯蒂安·斯穆茨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后来又增加了代表捷克斯洛伐克、希腊、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