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美國法律術語

共 17 篇文章

滑坡謬誤

滑坡謬誤()是一種非形式謬誤。從形式邏輯上是屬於假言三段論,使用连串的因果推论,却夸大了每个环节中的因果强度,将“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从而得到不合理的结论 ,然而事实不一定会按照线性推论而发生,而有其他的可能性。 有些說法將連續體謬誤也歸為滑坡謬誤,但已較少這樣使用。 具有連串因果推論的論證未必是謬誤,因其推論形式本來就屬於形式邏輯中的假言三段論。換句話說就是在形式邏輯上能得到有效論證。而形成謬誤的關鍵位是出在於推論中每個論點是否…

公眾人物

公眾人物()是指具有一定、並在社會具有影響力與曝光度的人士,通常包括政治人物、名人、企業家、藝人等。。 參見 重要人物 名流 誹謗 侵犯私隱 真實惡意原則 公眾利益 社會責任 延伸閱讀 [https://dq.yam.com/post/16036 「當網紅成為真正的影響者」失言與失控之間,網紅言論自由的底線在哪?],2024年 参考文献 延伸閱讀 Adams, Kate M. "[http://digitalcommons.law.se…

阿尔弗德抗辩

阿爾弗德抗辯(),也稱“阿爾福德認罪()”和“阿爾福德原則()”,而在西維吉尼亞州亦稱為“肯尼迪抗辯()”,是指在美國法律中,被告在上同意對其的認罪但卻並不承認自己的犯罪行為且聲稱。在提出阿爾弗德抗辯時,被告方承認控方所提出的證據可能會說服法官或陪審團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認定其有罪。 阿爾弗德抗辯在幾乎所有美國聯邦和州法院都是法律允許的,但在印第安納州、密歇根州和新澤西州的州法院或美國武裝部隊的法院中是不允許的。 術語起源 提供)]]…

实体性正当程序

实体性正当程序是美国宪法中的一项原则,允许法院确立并保护实体法及某些基本权利免受政府干预,即使这些权利未明确载于美国宪法其他条款。法院主张此类保护源于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该条款分别禁止联邦和州政府未经"法定正当程序"剥夺任何人的"自由权"。 该原则的核心功能在于划定司法审查边界:一方面确认政府可通过立法规制的行为范畴,另一方面明确宪法保障的、不受公权力侵犯的基本权利领域。关于第五与第十四修正案是否包含此项宪法功能,至今仍是…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是1938年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信息。该法的目的是协助“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对相关人物的言论和活动进行评估”。美国司法部下属机构负责执行该法。2007年,美國司法部报告称,有代表100多个国家的1700个游说人员对美国国会和美国联邦政府进行活动。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在美國司法部进行了外国代理人登…

商業言論

在法律领域,商业言论是指代表企业以获取营业收入或利润为目的所发表的言辞或书面表达。此类言论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通常旨在说服消费者购买该企业的相关产品或服务。美国最高法院将商业言论定义为“提议进行商业交易”的言论。 参见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言論自由 参考文献

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簡稱盡調,又稱盡責查證)是在簽署合同或是其他交易之前,依特定謹慎標準,對合同或交易相關人或是公司的調查。 盡職調查可能是依法律要求必須進行的,不過多半是指自願性的調查。在許多產業中常見的盡職調查是在潛在買家要併購其他公司時會先評估目標公司及其資產。盡職調查背後的理論是在進行決策前,這類的調查可以讓決策者可以有更多系統化的相關資訊,對於其成本、利益及風險有更多的資訊,以便進行知情的決策。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參見 资料室、 乖…

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

因向乌克兰發动全面入侵被列入SDN黑名单。]] 林鄭月娥,美国SDN黑名單被制裁者。]] 中美军战争罪行而曾被美国SDN黑名单制裁了7個月的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 《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又稱《SDN黑名單》,是美国针对其认定的恐怖分子、軍閥、暴政官员或美國認為損害美國及其盟友利益的人,以及国际犯罪份子(如毒贩)執行制裁的名單。該制裁名單由美國財政部轄下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管理,名单长达1500页,至今已有上万…

理性自然人

理性自然人(),是在普通法系裡的一位理性且公正的虛構人士。普通法系使用理性自然人作為基準來比較一個人的作為。此虛構人的行為必須相同於任意自然人在相同情況下應做的正當行為。 個別情況 雖然理性自然人代表一位理想的自然人,但與大多自然人比較此標準不能準確的代表所有自然人在不同情況下應做的行為。因此在不同的情況下會產生不同的理性自然人。常見的包含: ;小孩 對於小孩,理性自然人的行為必須考慮到,代表人的年齡,智能和經驗。 ;智能障礙者 為了確…

科爾—弗雷斯比原則

科尔—弗雷斯比原则()是美国法院遵循的原则,适用于管辖权问题。该原则认为,嫌犯如何被带到美国法院并不重要,只要在过程中未遭受严重酷刑,审判即可进行,即使这是“非法武装干预或绑架”的结果,美国法院也对其拥有管辖权。 历史 在克尔诉伊利诺伊州案(Ker v. Illinois, 119 U.S. 436,1886年)中,一名信使以暴力方式将被告从秘鲁绑架并带回美国,尽管该信使最初是携带有效逮捕令并奉命在当地政府配合下于秘鲁拘捕被告。针对克尔…

美國對澳門的制裁

美國對澳門的制裁()是美國聯邦政府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企業、機構和個人的一系列單邊制裁。 背景 美國政府於1999年澳門主權過渡前及以後,仍然與澳門政府合作,在澳門自治領域各個方面拓展官方聯繫。同時美國政府希望在貿易、航空、環保、禁毒、解决非法轉運和保護知識產權等多方面加强與澳門的聯繫。2000年12月27日美國國會通過《美國—澳門政策法2000》法案,如同1992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取態,承認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美國國內法中佔有…

一望而知

一望而知()是一个熟語,也译作我一看就知道,表達的是在事物缺乏明確的定義及屬性時,仍然試圖對其分類的一種方式。 這種表述至少自19世紀起就已經算常見了。與此類似的短語也有出現在亞瑟·柯南·道爾所著的小說《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之中。在故事中,故事角色歇洛克·福爾摩斯在評價畫作時說:「我一看我就知道(這些畫作)好在哪兒,並且現在就看出來了」。 1964年,在中,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波特·斯圖爾特中應用了該短語以描述他對色情作品的判定標準 }}

寒蟬效應

寒蟬效應()法律用語,是指當下對言論自由的「阻嚇作用」——即使是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然而,在一般情況下,寒蝉效应現在經常以法律或其他行動讓公眾感受到壓力,從而使得合法的講話被實際上禁止。该詞語源自美國法律,早於1950年使用。然而,進一步明確使用,是在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小威廉·布倫南,用在司法判決中,作為一個法律術語。 在中文裡,將「Chilling Effect」翻成寒蟬效應,是源自成語「噤若寒蟬」。蟬鳴於夏秋,不久即死。古人不察,以為…

毒樹果實理論

毒樹之果(,)是一個法律學的比喻,指透過非法手段的取得的證據。該術語的邏輯是,如果證據的來源(樹)受到汙染(違法),那麼任何從它獲得的證據(果實)也是被汙染(違法)的,在訴訟審理的過程中將不能被採納,即使該證據足以扭轉裁判結果亦然。 例如,一位警察對住家進行違憲(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搜索,取得了一把車站儲物櫃的鑰匙,之後發現的犯罪證據亦來自該儲物櫃,那麼這個證據便很有可能因為毒樹果實理論而被排除。而对于来自證人的發現,其本身並不算是證據…

大陪审团

大陪审团(,法语grandé,“大的”)是一种负责进行法律程序、调查潜在的犯罪行为,并决定是否应提起刑事诉讼立的陪审团。大陪审团有权传唤某人作证或索取物证。大陪审团独立于法院,法院并不主管其运作。 大陪审团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现今的实例包括美国,以及在利比里亚较小范围内的应用。在日本,设有公民组成的检察审查会,负责审查检方决定不予起诉的案件,但与前两国不同,其审查并非提起公诉的必要条件。在美国,一个大陪审团通常由16至23名成员组…

第三方法則

第三方法則( third-party doctrine;第三方原則;第三人理論;第三人原則)是美國的法律原則,認為自願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人、比如銀行、電話公司、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及電子郵件服務器,致使“對隱私沒有合理的期望”。如此缺乏隱私保護使得美國政府無需合法即可從第三方獲取信息,也無需遵守《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即在沒有相當理由、及司法搜查令下禁止之法律。 註釋 延伸閲讀 參見 搜查令 (優先購買權) 外部連結 [https:…

爭點效

爭點效(issue preclusion;附帶禁反言;間接不容否認;間接再訴禁止;禁止同一爭點二重審判;再訟爭禁止效),是一種屬於英美法系禁止反言原則;可以防止當事人對於法院已經判決的爭點再就同一案件再次以不同的訴因為據重啟爭訟。簡而言之即是,“一旦法院判決了對案件裁定所必要的事實或法律問題之後,該判決即......禁止涉及案件的當事方就該案件再次於訴訟中以不同的訴訟原因重啟訴訟(禁反言)”。爭點效背後的理由意向即是防止"法律騷擾"(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