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尔漏洞
哥德尔漏洞()是指美籍奥裔逻辑学家、数学家和分析哲学家库尔特·哥德尔认为《美国宪法》存在的一种“内在矛盾”(inner contradiction),能够使美国合法成为独裁政体。据史料记载,哥德尔于1947年提出了本设想,并告知好友(Oskar Morgenstern),后者又将其转告给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由于其内容从未发表,而莫根施特恩的1971年回忆录中也没有记录,因此其具体内容也不为世人所知。F.E.格拉-普霍尔(F. E. G…
共 20 篇文章
哥德尔漏洞()是指美籍奥裔逻辑学家、数学家和分析哲学家库尔特·哥德尔认为《美国宪法》存在的一种“内在矛盾”(inner contradiction),能够使美国合法成为独裁政体。据史料记载,哥德尔于1947年提出了本设想,并告知好友(Oskar Morgenstern),后者又将其转告给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由于其内容从未发表,而莫根施特恩的1971年回忆录中也没有记录,因此其具体内容也不为世人所知。F.E.格拉-普霍尔(F. E. G…
》]] 美国言论自由的例外是指对保障言论与表达自由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限制,为美国最高法院所认可。这些例外情形都是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创立的,并分别针对不同形式的言论与表达。言论自由在美国是一项宪法权利,而这些例外使之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限制。 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是基于其传播影响(communicative impact)而言的,其中有一些受到完全限制,另一些则受部分限制。诸如煽动、对事实的虚假陈述、淫秽、儿童色情、恐吓、他人言论等都…
创作的油画《签署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情景》]] 美國制宪会议()于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在费城举行,亦稱联邦会议()、费城会议()或费城大会()。但是,如同所有长期缺乏資金的邦联制政府,甫成立的美利坚合众国,自始便於组织和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存在严重且难以为继的缺陷。由于邦联条例只有在全體州都同意的決議下,始得修改,即任何州都拥有对任何提议的否决权,且邦联条例亦未赋予这个弱小的政府任何征税的权力:完全只能依赖各州,而無權强制要求各…
联邦优先权()指的是在美国法律中,与联邦法相冲突的州法为无效。 宪法基础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至高条款”: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的裁决中所说,与州法相冲突的联邦法将“优先于”州法。 表现方式 区别强征 相关条目 法律优位原则 欧盟法律首要地位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实体性正当程序是美国宪法中的一项原则,允许法院确立并保护实体法及某些基本权利免受政府干预,即使这些权利未明确载于美国宪法其他条款。法院主张此类保护源于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该条款分别禁止联邦和州政府未经"法定正当程序"剥夺任何人的"自由权"。 该原则的核心功能在于划定司法审查边界:一方面确认政府可通过立法规制的行为范畴,另一方面明确宪法保障的、不受公权力侵犯的基本权利领域。关于第五与第十四修正案是否包含此项宪法功能,至今仍是…
《五月花号公约》(英语:Mayflower Compact)是前往北美洲新英格兰殖民地的102名在上岸之前,其中的41名成年男子于1620年11月11日在五月花号上签订的政治声明,同意创建并服从一个政府。 《五月花号公约》创建了一个先例,即政府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将以法治国。这也是创立美国的主要思想之一,即在同一个社会里的所有公民自由结合的权利,并可以通过制定对大家都有利的法律来管理自己。 內容 英文 中文译文 參見 美國…
权利法案社会主义()是一种主张依据美国权利法案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或者通过制定新的“权利法案”以实现社会主义的理念。“权利法案社会主义”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社会主义工人党于1976年提出。美国共产党则倡导扩展美国宪法,增补有关加入工会的权利、获得公平报酬的权利的条文。美国民主社会主义者也提倡权利法案社会主义。 参考文献
州宪法(State constitution (United States))為美国各州所自行制定之憲法。大體上,州宪法的內文字数略多於美国宪法的7,500字,內容多半係州政府和人民日常关系之細節。例如:佛蒙特州的州宪法是8,295字,而阿拉巴马州於1901年最新批准的州宪法共有310,296个字。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宪法文件之间,文件的长度和细节规定之差異,乃因于其各自目的和用途。无论是联邦还是各州的宪法,都是對應層级的法律和政治组织之…
程序性正当程序是美国的一个法律原则,要求政府官员在剥夺个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之前遵循公平程序。 当政府试图剥夺个人的其中一项利益时,程序性正当程序至少要求政府向(权利)被剥夺方发出通知,提供听证机会,以及需由中立判决者作出裁决。《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要求实施程序正当程序。 同等适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如下: #公正的法庭 #关于拟议行动及其所主张理由的告之。 #提出不采取拟议行动的理由的机会。 #提…
废止论()在美国宪政历史中,是一种州有权废止与联邦宪法(也与州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废止论之理论从未被联邦法院支持。 废止论的理论基础在于一种观点,即各州基于互相之间的协议(或“契约”)而成为联邦,并且各州作为联邦政府的创建者,各州有权决定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按这样的契约论,各州而非联邦最高法院拥有关于联邦政府权力范围的最终解释权。按这种理论,各州于是可以废止那些各州认为超越宪法授权的联邦法律。相关的观点在于,当州认为联邦政府之立法违宪时…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自1789年生效以来,一直是美国的最高法律。这部文件起草于1787年费城会议,在1787至1788年间通过各州的批准程序而正式确立。宪法自颁布以来共计修正二十七次,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修正案包括前十条《权利法案》以及在南北战争结束后通过的三项《重建修正案》。 《美国宪法》的产生源于对《邦联条例》的改革诉求。《邦联条例》是美国最初的宪政文件,其设立的中央政府权力有限,仅为十三个州提供松散的联盟结构。由于这种制度难以应对国家…
马伯利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803年判决的一个案例。庄园主马伯利由于上届政府的疏忽,而未收到“太平绅士”的委任状,而继任政府的国务卿麦迪逊拒绝承认委任的合法性及将委任状下发。根据178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司法法》第13条,最高法院对此具有初审管辖权,于是马伯利直接向当时并无实权的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自己的委任状。在由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笔的判决意见中,裁定麥迪遜應下發委任状,但同时…
美国宪法学会(ACS,)是美国进步主义法律组织,成立于2001年最高法院布什诉戈尔案判决之后。该组织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是保守主义的联邦党人学会的进步派对应组织。 学会举办法律会议,为法学院学生和执业律师提供分会支持,倡导进步派司法提名,并开展宪法问题公众教育项目。前民主党参议员拉斯·范戈尔德于2020年至2025年担任该组织主席。 2019年,《政客》杂志刊登了法律学者埃文·曼德里的文章《为何没有自由派联邦党人学会》。文章指出,尽管美…
活的宪法()是有关宪法的一种主张,这一主张认为美国宪法和其他宪法具有动态含义,即使宪法本身没有正式修改,其内含也应顺应新形势而做出调整和演变。宪法应随着社会的需要而发展并为政府治理提供更为灵活的工具。该主张与解释宪法时应顾及当今社会的观点有关。与之相对的主张是原典主义。 参考资料
康涅狄格基本法(*')是1639年1月24日康涅狄格殖民地会议在哈特福德采纳的成文宪法性文件,该基本法叙述了康涅狄格城镇设立政府,设定了其结构和权力,以图当地政府获得入海口并从事贸易。康涅狄格基本法被认为是第一部按西方传统起草的成文宪法,与19年前的《五月花号公约》类似。康涅狄格州也因此获得“宪法州”的称号。 参见 五月花号公约 宾夕法尼亚施政大纲 美国宪法 * 参考
宾夕法尼亚施政大纲()是宾夕法尼亚省的原始宪法,由威廉·佩恩于1682年主笔,该文件给予宾夕法尼亚代议制立法机构,还给予了殖民地公民政治自由。因此,宾夕法尼亚施政大纲在美国及世界民主制度发展上有着深远影响。 参见 *《康涅狄格基本法》
國家憲法中心()位於美國宾夕法尼亚州費城,是美国一个以美国宪法历史为主题的博物馆。1988年開始建造,2000年9月17日奠基,2003年7月4日建成 。不過該博物館內並沒有宪法原件,宪法原件存放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国家档案馆大楼。 参考文献
政治问题原则(,,)是宪法学的概念,指法院把某些事项的决定权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畴外,把最终决定权委托给政府中的政治部门,或保留由超政府行为来解决。政治问题与可诉性(justiciability)密切相关,是对宪法诉讼和司法审查的限制。政治问题原则涉及到法院系统是否是裁判问题的适当场合(appropriate forum)。法院系统仅有权审理和决定可诉的法律问题,而无权决定不可诉的政治问题。 对于涉及政治性较强的问题,法院有时会将其认定为…
美国宪法序言()是对美国宪法的立法目标进行介绍的一段非常简短的弁言,作者為古弗尼爾·莫里斯,全文只有一句话。美国的法院将这句话视为美国开国元勋最初制订宪法的根本宗旨和指导原则,序言以我們人民()為起首。 内容文本 译文: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盟,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總體安康,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意义和应用 联邦宪法的序言只是作为对宪法立法目标的一个介绍,并没有直…
西海岸旅館公司訴帕里什案(West Coast Hotel Co. v. Parrish,300 U.S. 379 (1937))是美國最高法院1937年裁定州立法規定最低工資不違憲的判決。此判決推翻了1923年在阿德金斯訴兒童醫院一案中的判決,結束了。洛克納時代是指在美國法律史上,最高法院傾向於判決管理商業的法律違憲的時代。 此案源於西海岸旅館女傭埃莉斯·帕里什(Elise Parrish)要求旅館賠償她的工資與華盛頓州規定的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