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修正案(),简称“第十修正案()”,作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部分于1791年12月15日获得批准。该修正案体现了联邦制原则,即联邦政府与各州根据共同协议分享权力。第十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仅拥有宪法;宪法未授予联邦政府且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由各州或人民保留。 该修正案的渊源可追溯至美国革命之前,由第1届美国国会于1789年(宪法通过后的首个任期内)提出。许多议员将其视为批准宪法的前提条件,特别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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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修正案(),简称“第十修正案()”,作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部分于1791年12月15日获得批准。该修正案体现了联邦制原则,即联邦政府与各州根据共同协议分享权力。第十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仅拥有宪法;宪法未授予联邦政府且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由各州或人民保留。 该修正案的渊源可追溯至美国革命之前,由第1届美国国会于1789年(宪法通过后的首个任期内)提出。许多议员将其视为批准宪法的前提条件,特别是为了…
美国聯邦政府(,簡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中央政府。《美国宪法》确立美国为联邦制、代议制的民主共和制度,自1789年3月4日《美国宪法》正式生效以来,该体系持续运作,形成了一个由三个互相制衡的权力部门所构成的联邦政府结构:立法部门、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 立法部门由国会组成,负责制定联邦法律,并拥有对行政和司法部门的监督权。行政部门则由总统领导,负责执行法律、指挥军队、处理外交事务,并监督各联邦行政机构的运作。司法部门由美国最高法院领导,负…
联邦优先权()指的是在美国法律中,与联邦法相冲突的州法为无效。 宪法基础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至高条款”: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的裁决中所说,与州法相冲突的联邦法将“优先于”州法。 表现方式 区别强征 相关条目 法律优位原则 欧盟法律首要地位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在美国,联邦制是宪法规定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权利划分。自美国建国以来,特别是南北战争结束后,权力从各州转移到了联邦政府。联邦制在美国的发展经历了、和等过程。 早期联邦制 联邦制是一种政治组织形式,旨在区分各州并将它们联合起来,并在不同层级分配不同类型的决策权,以在总体结构中实现一定的政治独立。 联邦制是针对《邦联条例》问题的政治解决方案,因该条例赋予联邦政府极少的权力。例如,条例授予大陆会议签署合约及宣战的权力,但却未同意可以提高税…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七修正案()簡稱「第十七修正案」(),于1912年5月13日提出,1913年4月8日批准生效。其中规定美國联邦参议员需由公民进行直接选举选出,取代了宪法第一条第三款中参议员选举办法的规定;根据该款,“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州议会选举的两名参议员组成”,因此联邦参议员原本是由州议会选举而非公民直接选举。修正案还改变了参议员席位出现空缺时的补选程序,规定各州州长“在人民依该州议会指示举行选举填补缺额以前”“任命临时参议员…
,圖為棉花採收情形。]] 美國內戰的爆发肇始於美國在內戰之前時期相互糾結的數項爭議,如奴隸制、領土擴張主義、區域主義、以高關稅保護美國北方工業、經濟與政黨政策等。美國在版圖急遽膨脹後,不得不面對應將新領地拓殖為「蓄奴州」或「自由州」的問題。最後終因國內的奴隸主勢力衰退、南北雙方在經濟上與社會上無法掩飾的歧異,乃至在各州是否有權退出聯邦等問題上意見相左,從而爆發內戰(1861年-1865年)。 內戰前夕,美國清楚的分為一國四區:東北地區(…
肯塔基及弗吉尼亚决议案是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议会为抗议联邦政府的《客籍法和镇压叛乱法》而通过的议案。《弗吉尼亚决议案》由詹姆斯·麦迪逊起草,1798年12月24日州议会通过。《肯塔基决议案》由副总统杰弗逊起草,布雷肯里奇提出,1798年11月16日州议会通过。
干预权是声称美国的州有权反对其认为聯邦政府違憲的行动。 概述 按照干预论,一州被认为有权在联邦政府和本州人民间,通过行动来阻止联邦政府强制(实施)该州认为違憲的举措,进行干预。在1958年的中,美國最高法院明确否定了干預權。美國最高法院和下級法院一直認為,宣布聯邦法律違憲的權力屬於聯邦司法機構,而不屬於各州。法院认定,被援引以阻碍联邦法律执行的干预论是无效的宪法学说。 干预论跟废止论的提法很接近,废止论认为各州有权废止那些被认为不合宪的…
废止论()在美国宪政历史中,是一种州有权废止与联邦宪法(也与州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废止论之理论从未被联邦法院支持。 废止论的理论基础在于一种观点,即各州基于互相之间的协议(或“契约”)而成为联邦,并且各州作为联邦政府的创建者,各州有权决定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按这样的契约论,各州而非联邦最高法院拥有关于联邦政府权力范围的最终解释权。按这种理论,各州于是可以废止那些各州认为超越宪法授权的联邦法律。相关的观点在于,当州认为联邦政府之立法违宪时…
联邦党人学会(,全称联邦党人法律和公共政策研究学会,)是美国的保守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法律组织,倡导对宪法进行和原旨主义解释。该组织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在200多所法学院设有分会,其律师分部拥有分布在90个城市的7万多名执业律師。 在特朗普总统任期内,联邦党人学会负责审查其最高法院候选人名单,对司法任命产生了重大影响。截至2020年3月,特朗普提名的51名上诉法院法官中有43名是该组织的现任或前任成员。目前最高法院的五名大法官与该组织有关…
州权()是指美国各州政府擁有的權力,而且各州政府的權力不能被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力侵犯。州權來自美国宪法(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美國宪法未授予联邦的权力,也未禁止授予各州的权力,则保留给各州。不過美國的联邦地位高于各州,州宪法和法律如果與联邦宪法、法律相抵触則一律无效。另外美國宪法也會在某方面同時賦予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行使权力。联邦政府在管辖的某些领域内未制定法律时,州政府可以制定仅在本州行使的有关法律。在州權下,各州的法律會不尽相同。 参考…
《美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了美国各个州份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互动机制。该条文不仅确保了各州在法律、权利和司法程序方面的基本一致性,也授权国会、管理联邦领地,并规定联邦政府对各州的政治体制和安全负有保障责任。第四条是维护联邦制度统一与合作的重要宪法依据。 第一款规定了,要求各州在法律上承认其他州的公共行为、记录以及法院裁决。这一条款的目的在于确保美国各州在处理跨州事务时的法律一致性,防止因州与州之间的法律差异而导致的权利落空或…
“commonwealth ”這一名詞被美國五十個州中的四個做為正式名稱採用。「commonwealth」是傳統英語中為共同利益而建立的政治共同體。這四個州分別是肯塔基州、麻薩諸塞州、賓夕法尼亞州與維吉尼亞州。在美利堅合眾國組成之前,這些州份都是英國殖民地(雖然肯塔基當時並非獨立實體,而是維吉尼亞的一部分)因此,這些州份在法律與制度上都被英國普通法系影響很深。 中文翻译 多数书籍将commonwealth译为“州”,和state相同。比…
对称联邦主義是一种联邦政府的類型,在这种政府中,联邦中的每个成員州拥有對等的权力。在对称联邦主義中,各组成州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这与非对称联邦制形成对比,在非对称联邦制中,各组成州之间具有区别。 實例 澳洲 澳大利亚是一个對稱聯邦主義的聯邦,因为6个州除了因人口不同而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不同外,每个州都有同等的自治权和议会代表权。 美国 美国亦是一个對稱聯邦主義的聯邦,因为根据美国宪法,聯邦中的50个州均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力。 然而,美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