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二十四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四增修條文()簡稱「第二十四增修條文」(),常被錯誤稱作「第二十四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或任何一州根据公民纳税与否来限制其选举权。修正案由国会于1962年8月27日提出,1964年1月23日获得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生效。 美国宪法第二十四修正案的出现,主要是针对南方各州的人头税。重建时期结束后,南方各州为了避免获得解放的黑人男性投票,制订了相应的人头税法律,规定未缴清人头税的公民无投票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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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四增修條文()簡稱「第二十四增修條文」(),常被錯誤稱作「第二十四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或任何一州根据公民纳税与否来限制其选举权。修正案由国会于1962年8月27日提出,1964年1月23日获得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生效。 美国宪法第二十四修正案的出现,主要是针对南方各州的人头税。重建时期结束后,南方各州为了避免获得解放的黑人男性投票,制订了相应的人头税法律,规定未缴清人头税的公民无投票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在1…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修正案(),简称“第十修正案()”,作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部分于1791年12月15日获得批准。该修正案体现了联邦制原则,即联邦政府与各州根据共同协议分享权力。第十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仅拥有宪法;宪法未授予联邦政府且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由各州或人民保留。 该修正案的渊源可追溯至美国革命之前,由第1届美国国会于1789年(宪法通过后的首个任期内)提出。许多议员将其视为批准宪法的前提条件,特别是为了…
典藏的修正案原稿|thumb|225px]]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九修正案()簡稱「第九修正案」(),是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部分,保留了宪法所没有规定的公民权利。 内容 :译文: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的权利法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三修正案()簡稱「第三修正案」(),禁止军队在任何时期(包括战争时)在未经屋主同意的情况下强占民宅。这条修正案是对英国议会于美國獨立戰爭时期通过的的回应,该法要求殖民地居民允许英军进驻并承担驻军费用。 第三修正案是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部分,与权利法案中的其他条款一起于1789年由詹姆斯·麦迪逊在第一届联邦国会上作为一系列立法细则提出,先由联邦众议院于1789年8月21日通过,再于1789年9月25日通过…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簡稱「第五修正案」(),是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部分,主要目的是以法定程序来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修正案的相应表述来源于英国普通法并可追溯至1215年的《大宪章》。如其中大陪审团和正当程序的表述(在第十四修正案中也有同样的措辞)均来源于《大宪章》。 内容文本 大陪审团 的《权利法案》]] 大陪审团负责在刑事案件中判定该案件是否可以起诉。其一般是由多位普通公民组成,并由法官告知后在一个独立的房间内进行且不对外公开…
的权利法案文本]]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簡稱「第四修正案」(),是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部分,旨在禁止无理搜查和扣押,并要求搜查和扣押状的发出有相當理由的支持。美国建国前,大英帝国政府曾下发通用搜捕状,让北美殖民地的治安警察可以任意进入任何人的私有领地进行搜查,这样的做法导致新大陆居民的普遍不满,是美國革命爆发前紧张局势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四修正案就是针对这种搜捕状所作的回应。修正案与权利法案中的其他条款一起于1789由詹姆斯·麦…
所保存的權利法案的手稿]]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稱「第一修正案」(),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該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獲得通過,是美國權利法案中的一部分,使美國成為一個在憲法中明文不設國教,並保障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 美國權利法案的制訂最初是美國聯邦黨人為了減輕國內反聯邦主義者對美國憲法的反對而做出的系列憲法修訂案。…
美国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统称。这些修正案的提出,是为了缓解那些反对批准宪法的的担忧,其中保障了多项个人自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和其他方面权力,并将一些权力保留给各州和公众。起初这些修正案仅针对联邦政府有效,不过在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后,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统称合併原則的进程,将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条款应用到了各州。 这些修正案由詹姆斯·麦迪逊在第一届美国国会上作为一系列立法细则提出,先由美国众议院于1789年8月21日通过,…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三修正案()簡稱「第二十三修正案」(),由美国国会于1960年6月17日提出,於1961年3月29日获得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生效,旨在给予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公民参与美国总统和副总统投票选举的权力。在其通过前的170多年时间里,特区公民都没有参加过四年一度的总统选举,这之后,他们才在1964年首度行使这一政治权利。不过直至现今,特区經公民並無联邦众议员和参议员,只有參議院列席代表與眾議院列席代表,在國會並沒有投票權…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簡稱「第二修正案」(),保障美國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該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與《權利法案》中的其他九項條文一併獲得批准,成為《美國憲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在於確認個人擁有武器的合法性,亦即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並與美國建國初期對公民與政府權力平衡的理念密切相關。自第二修正案生效以來,圍繞其解釋與適用的爭論從未間斷。支持管制槍械的團體與主張槍枝權利的組織之間分歧鮮明,而司法系統也持續在個…
的第27修正案第1頁]]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七修正案()简称「第二十七修正案」(),是禁止美國國會在下一屆議員任期開始前增加或减少议员工资(即自己給自己加薪)相關決定生效的法律。本修正案是美國憲法最新通过的修正案,但也是最早提出的美国宪法修正案之一。 1789年9月25日,美国召开第1届国会。在会上,包括本修正案在内的12项修正案一并被提交到各州以供批准。其中,共有十项修正案在1791年得到批准而生效,成为了著名的权利法案。然而…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簡稱「第十四修正案」()于1868年7月9日通过,是三条重建修正案之一。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最初提出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昔日奴隶的相关问题。修正案备受争议,特别是在南部各州,这些州为了重新加入聯邦而被迫通过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 提出和批准 国会提出 在南北战争的最后几年,以及随之而来的重建时期,联邦国会逐渐就数百万通过1863年解放奴隸…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簡稱「第十五修正案」(),禁止联邦或州政府根据公民的种族、肤色或以前曾是奴隶而限制其选举权。这条修正案于1870年2月3日通过,是三条重建修正案的最后一条。 在南北战争的最后几年和随之而来的重建时期,联邦国会反复就数百万原黑人奴隶的权利问题进行辩论。到了1869年时已经通过宪法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并提供公民权和平等的法律保护。但1868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尤利西斯·格兰特仅以微弱优势取胜,这让大部分共和党…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七修正案()簡稱「第十七修正案」(),于1912年5月13日提出,1913年4月8日批准生效。其中规定美國联邦参议员需由公民进行直接选举选出,取代了宪法第一条第三款中参议员选举办法的规定;根据该款,“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州议会选举的两名参议员组成”,因此联邦参议员原本是由州议会选举而非公民直接选举。修正案还改变了参议员席位出现空缺时的补选程序,规定各州州长“在人民依该州议会指示举行选举填补缺额以前”“任命临时参议员…
的第十三修正案,由亚伯拉罕·林肯签署]]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簡稱「第十三修正案」(),旨在废除奴隶制和,除非是“依法判罪的人的犯罪的惩罚”。该修正案于1864年4月8日在联邦参议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再于1865年1月31日在联邦众议院通过,1865年12月6日获得宪法第五条所规定的四分之三多数州批准生效。1865年12月18日,国务卿威廉·H·苏厄德正式宣布修正案通过,成为南北战争结束后通过的三条重建修正案的第一条。…
的第十六修正案文本]] 《美利堅合眾国宪法》第十六修正案()簡稱「第十六修正案」(),允许美国国会在未按各州比例分配或考虑人口普查数据的情况下直接征收所得税。本案起自於1909年國會針對美国最高法院在1895年的所作出回應。於是1909年7月12日提出第十六修正案。再於1913年2月3日获得了足够数量的州批准數而通过,就此推翻了美國最高法院在1895年的波洛克一案所作出的判决。 内容文本 译文: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簡稱「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了美国总统的任期制。该修正案于1947年3月21日由美国国会批准提交各州認可,并于1951年2月27日得到足夠数量的州份批准而生效。 此修正案通過後,哈里·杜魯門的當前任期雖被豁免但放棄尋求連任,使富蘭克林·羅斯福成為美國唯一擔任過四屆的總統。此前美國總統在憲法上並無任期限制,但因第一任總統乔治·华盛顿建立了僅任兩屆總統的先例,之後的總統幾乎都遵循任滿兩屆就下台的不成…
的第二十一修正案手写副本]]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簡稱「第二十一修正案」()于1933年2月20日提出,同年12月5日获得法定3/4的州的批准而生效。这条修正案废除了1917年12月18日提出,1919年1月16日批准生效的《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该修正案授权从1920年1月17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禁酒。第二十一修正案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全部27条修正案中唯一用于废除之前通过修正案的,并且也是其中唯一一条由州制宪会议批…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簡稱「第二十五修正案」(),对美国总统和副总统职位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时的继任程序作出了修正和规定,并增加了由副总统和内阁成员判断总统是否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新条款。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六节中所规定的继任程序遣词并不明确,其中没有说明“如遇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亦未规定若副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时”,副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又该如何處理,第二十五修正案对这两…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簡稱「第十九修正案」(),禁止任何美國公民因性別因素被剝奪選舉權。修正案於1920年8月18日達到足夠數量的州認可後生效。起因是憲法原文把選舉資格的認定交給了各州,但直到1910年代多數州仍剝奪女性的選舉權。第十九修正案是美國女性選舉權運動的頂點,其支持者在此之前多次在地方和國家層級爭取這項權力。修正案實質上推翻了美國最高法院的,在後者的案件中無異議地裁決了第十四修正案並不賦予女性選舉權。 蘇珊·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