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麦迪逊
小詹姆士·麥迪遜(,),美国政治人物、開國元勛、第四任總統 (1809年-1817年)。因在起草和力薦《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中的關鍵作用,而被譽為「憲法之父」。 1751年,麥迪遜出生於弗吉尼亞州富裕的種植園家庭,於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任大陸會議和維吉尼亞下議院成員。在1780年代末期,他協助組織制憲會議,制定新憲法來替換失靈的邦聯條例。會後,麥迪遜成為修憲運動的領袖之一。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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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詹姆士·麥迪遜(,),美国政治人物、開國元勛、第四任總統 (1809年-1817年)。因在起草和力薦《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中的關鍵作用,而被譽為「憲法之父」。 1751年,麥迪遜出生於弗吉尼亞州富裕的種植園家庭,於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任大陸會議和維吉尼亞下議院成員。在1780年代末期,他協助組織制憲會議,制定新憲法來替換失靈的邦聯條例。會後,麥迪遜成為修憲運動的領袖之一。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力挺…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简称《美国宪法》或《合眾國憲法》(),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最高法律,自1789年3月4日起生效,取代了之前的《邦联条例》。这部宪法由七篇正文构成,确立了联邦政府的基本框架,是当今世界上最早、持续运作时间最长的成文国家宪法,亦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宪法的前三条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将联邦政府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分支,三权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第一条规定了由众议院与参议院组成的…
美国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统称。这些修正案的提出,是为了缓解那些反对批准宪法的的担忧,其中保障了多项个人自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和其他方面权力,并将一些权力保留给各州和公众。起初这些修正案仅针对联邦政府有效,不过在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后,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统称合併原則的进程,将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条款应用到了各州。 这些修正案由詹姆斯·麦迪逊在第一届美国国会上作为一系列立法细则提出,先由美国众议院于1789年8月21日通过,…
反行政派()(1789-1792)是一个由詹姆斯·麦迪逊和托马斯·杰斐逊领导的非正式派系,该集团反对任职联邦财政部长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乔治·华盛顿第一任总统任期内的各项政策。并未有一个成组织的政党,而是一个非正式的集团,其大部分成员在1788年都是“反联邦主义者”,即他们反对1787联邦宪法的批准。然而,情势易变,成员也时进时出。 尽管当时人经常将汉密尔顿的反对者们称呼为“反联邦主义者”,但历史学家并不喜欢使用这个词,因这些领导者(…
麥迪遜()是一個位於美國喬治亞州摩根縣的城市。根據2010年美國人口普查,該地人口為3979人,而該地的面積約為23.10平方千米。同時該地也是摩根縣的縣治。 地理 麥迪遜的座標為,而該地的平均海拔高度為207米(即679英尺)。 參考文獻
1789年2月2日,弗吉尼亚州第五国会选区举办首次联邦众议员选举,当选议员任期两年,同年3月4日开始。此次选举的候选人后来都当上美国总统,这种情况还从未重现。竞选主要议题是候选人认为是否需要对刚刚批准的《美国宪法》提出修正案(即权利法案),最终詹姆斯·麦迪逊战胜詹姆斯·门罗入选首届国会的联邦众议院。 弗吉尼亚州议会包括前州长帕特里克·亨利在内的反联邦党人反对弗吉尼亚州批准《美国宪法》,想让极力支持宪法的麦迪逊当不上国会议员。他们已经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