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弗吉尼亚州批准美国宪法大会代表

共 10 篇文章

詹姆斯·麦迪逊

小詹姆士·麥迪遜(,),美国政治人物、開國元勛、第四任總統 (1809年-1817年)。因在起草和力薦《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中的關鍵作用,而被譽為「憲法之父」。 1751年,麥迪遜出生於弗吉尼亞州富裕的種植園家庭,於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任大陸會議和維吉尼亞下議院成員。在1780年代末期,他協助組織制憲會議,制定新憲法來替換失靈的邦聯條例。會後,麥迪遜成為修憲運動的領袖之一。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力挺…

詹姆斯·门罗

詹姆斯·門羅(,),美國政治家、律师、外交官,為第五任美國總統,第七任美国国务卿。门罗是最后一位担任总统的美国开国元勋,同时也是建国之初的最后一位总统。他出生于弗吉尼亚州威斯特摩兰县的一个农场主家庭,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1783年开始担任大陆会议代表。1790年成为参议员,并作为美国民主共和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794年至1796年担任美国驻法大使,1799年至1802年以及1811年两次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1811年至1817年担任詹…

帕特里克·亨利

帕特里克·亨利(,)是美国律师、种植园主、政治家兼演说家,以1775年在第二屆上的演讲《不自由,毋宁死!》最富盛名。亨利是美国开国元勋,曾于1776至1779年和1784至1786年分别任第一和第六任維珍尼亞州州長。 亨利生于弗吉尼亚殖民地漢諾威郡,基本是在家中接受教育。开办商店失败后他协助岳父经营汉诺威酒馆,后经自学当上律师,1760年开始执业,很快就在为殖民地议会辩护反对聖公會牧师崭露头角。不久他入选市民院,马上就因用极其煽动的发言…

佐治·積遜 (維珍尼亞州政治家)

佐治·積遜(,)是一名美國農民、律師和政治家。 家庭 佐治·積遜與伊利沙伯·布雷克(尊·布雷克的女兒)結婚,是美國眾議員尊·佐治·積遜和的父親。 參考資料 列表 外部連結 *

约翰·马歇尔

约翰·马歇尔(;),美国政治家、法律家,曾任美国众议院议员(1799年-1800年)、美国国务卿(1800年-1801年)和第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801年-1835年)。他在担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期间,曾做出了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法院对美国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权之基础,确立了美国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马歇尔被广泛誉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之一。主要作品:《乔治·华盛顿生平》。 约翰·马歇尔的政治生涯 马歇…

埃德蒙·伦道夫

埃德蒙·詹宁斯·伦道夫(Edmund Jennings Randolph,),美国律师、政治家,曾任弗吉尼亚州州长(1786年-1788年)、美国司法部长(1789年-1794年)和美国国务卿(1794年-1795年)。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提出了弗吉尼亚方案。

本杰明·哈里森五世

本杰明·哈里森五世(,)是弗吉尼亚殖民地的种植园主、商人和立法者。他是美国开国元勋,曾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1781-1784)。 哈里森代表萨里县和查尔斯城县在弗吉尼亚的伯格斯之家服役了三十年。他是独立运动中的爱国者,因抗议乔治国王和他的议会对美国殖民地施加的强暴措施而导致美国革命。这与哈里森个人基本上接受并实行奴隶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他参加了1772年递交给国王要求他废除奴隶贸易的请愿书行动。 作为弗吉尼亚参加大陆会议的代表和全体…

喬治·梅森

乔治·梅森四世(,)美國開國元勳,同時也是美国种植园主兼政治家,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代表,与另外两人拒绝签署宪法。他的著作包括1774年《》、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1787年旨在反对批准宪法的《政府宪法异议》,对美国政治思潮和走向影响极大。《弗吉尼亚权利法案》更是《美国权利法案》的基石,梅森因此人称权利法案之父。 梅森1725年出生,出生地可能在今弗吉尼亚州費爾法克斯縣,儿时去世,母亲操持家庭直到他成年。1750年结婚后,他…

布什罗德·华盛顿

布什罗德·华盛顿(,),美国律师和政治人物,1798年至1829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最高法院期间,他是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的坚定盟友。 布什罗德是美国殖民协会的联合创始人和主席,该协会旨在推动获得自由的奴隶移民到非洲。他还是美国开国元勋和总统乔治·华盛顿的侄子,乔治·华盛顿的遗孀玛莎·华盛顿死后,布什罗德继承了伯父的手稿和弗农山庄。 早年生活 布什罗德·华盛顿1762年6月5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威斯特摩兰县霍利山的布什菲尔德庄园…

亨利·李三世

亨利·李三世(Henry Lee III,),美国军人、政治家,联邦党人,曾任維珍尼亞州州長(1791年-1794年)和美国众议院议员(1799年-1800年)。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对抗英军,人称「轻骑兵亨利」。 亨利·李三世是美利坚联盟国部队总司令罗伯特·E·李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