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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簡稱「第二修正案」(),保障美國人民持有與攜帶武器的權利。該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與《權利法案》中的其他九項條文一併獲得批准,成為《美國憲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在於確認個人擁有武器的合法性,亦即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公民權利,並與美國建國初期對公民與政府權力平衡的理念密切相關。自第二修正案生效以來,圍繞其解釋與適用的爭論從未間斷。支持管制槍械的團體與主張槍枝權利的組織之間分歧鮮明,而司法系統也持續在個…

铳炮刀剑类所持等取缔法

《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简称铳刀法,是日本颁布的一部旨在控制枪支和刀剑的法律。其于1958年3月10日颁布,同年4月1日施行。之后历经了多次修订。 在2021年的修订版中,增加了对弩的限定,规定原则上禁止持有弩,并实行许可证制度。 背景 早在16世纪末,在丰臣秀吉的领导下,为了解除农民武装并控制反叛,豐臣政權开始进行枪支和刀剑管制;从那时起,武家政權的枪支和刀剑管制变得越来越严格。明治维新期间,大日本帝國政府制定并修订了相关法律…

瑞士枪枝政策

瑞士的枪支政策允许瑞士公民以及拥有或不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获取半自动火器,并可在“酌情签发”(may-issue)的许可下获取全自动火器。瑞士的枪支法律主要侧重于武器的获取,而非所有权,因此单独拥有枪支本身并不需要许可证,但购买大多数类型的火器需要一张“必须签发”的许可证。栓动步枪、折管式枪械和猎枪则不需要获取许可证,仅凭记录摘录即可购得。公共场合的隐蔽携枪许可签发得非常有限。警察对空尖弹的使用被限制在特殊情况下。 法律基础与枪支文化…

苏联枪支管制

苏联枪支管制是指蘇聯的槍支管理政策。俄国内战期間,苏俄政府一度允许人民持有各种小型武器和刀具。 1918年12月,苏俄政府頒布《关于交出武器的法令》,要求人们交出枪支、剑、刺刀和炸弹,一旦違反則會判處十年监禁。 苏联共产党员可以持有一把手枪或一把步枪,而且持槍黨員必須登記。 1924年12月12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火器、火器弹药、爆炸物和爆炸物的生产、交易、储存、使用、保管和携带的程序》,規定普通公民只能持有滑膛猎枪。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