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美國憲法解釋理論

共 4 篇文章

非授權原則

非授权原则(或称禁止授权原则)()是在权力分立的理论基础上,指政府的一个分支不得将宪法赋予自身的权力或职能授权给其他实体行使的理论。该原则明确或隐含于所有规定严格三权分立结构的成文宪法之中。非授权原则通常适用于判断以下情形是否违宪:某一政府分支将权力不当地委托给另一分支、行政机关(行政国家)或私人实体。虽然行政官员通常可以将行政权力委托给行政部门的下属,但行政分支内部也可能存在不当的授权行为。 在英国,非授权原则是指一项初步證明(pri…

活的宪法

活的宪法()是有关宪法的一种主张,这一主张认为美国宪法和其他宪法具有动态含义,即使宪法本身没有正式修改,其内含也应顺应新形势而做出调整和演变。宪法应随着社会的需要而发展并为政府治理提供更为灵活的工具。该主张与解释宪法时应顾及当今社会的观点有关。与之相对的主张是原典主义。 参考资料

政治程序理論

政治程序理論(),又譯政治過程理論,是美國法律學者提倡的司法解釋理論,主張法官應專注於維護良好的民主程序,避免立法程序中的系統性偏見。 定義 提倡政治程序理論的學者相信,憲法解釋的最佳方法是補強()代表性,也就是改善民主程序。他們認為,補強代表性的法官能在規範上扮演最佳的角色。這種司法方法早已隱含在制憲者對憲法的設計中。主筆大法官哈倫·史東在該處指出,一般狀況下對法律的合憲推定,在法律有以下情況時可能並不適用,甚至可能需要採取更嚴格的司…

原典主义

原典主义()又稱原義主義、原旨主義,是《美国宪法》解释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主张对宪法中的一切说法进行解释都应该以“通过宪法时”的原本理解为基础,认为宪法自通过后应保持稳定,其内容的含义只能通过《美国宪法》第五条所制定的步骤来改变。与这一概念相对的是“活的宪法”。原典主义源自保守派对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判决的不满,并在20世纪60年代得到了反对民权运动人士的支持。 持该观点者 兰迪·巴内特 埃米·科尼·巴雷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