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程序理論

政治程序理論(),又譯政治過程理論,是美國法律學者提倡的司法解釋理論,主張法官應專注於維護良好的民主程序,避免立法程序中的系統性偏見。

定義
提倡政治程序理論的學者相信,憲法解釋的最佳方法是補強()代表性,也就是改善民主程序。他們認為,補強代表性的法官能在規範上扮演最佳的角色。這種司法方法早已隱含在制憲者對憲法的設計中。主筆大法官哈倫·史東在該處指出,一般狀況下對法律的合憲推定,在法律有以下情況時可能並不適用,甚至可能需要採取更嚴格的司法審查基準:

形式上落入《憲法》具體禁止的範圍,例如前十條修正案;落入第十四修正案範圍時,視為同樣地被具體禁止的範圍。

限制「一般預期會讓不受歡迎的立法被撤銷的政治程序」,或

涉及「對個別、孤立之少數群體的偏見……嚴重削弱通常賴以保護少數群體之政治程序的運作。」伊利進一步主張,華倫法院的裁判先例和他們對人民權利的維護,大致上也符合註腳4所提到的原則。另外法律學者也支持此理論。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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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解釋

參考資料
除另有註明外,所有參考資料均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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