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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大樓

美國最高法院大樓()是美國最高法院的辦公場所,竣工於1935年。美國最高法院大樓地處華盛頓東北區,在1987年5月4日被列入國家歷史地標。最高法院大樓又有「大理石宮」的別稱,距國會圖書館約有一英里距離。最高法院大樓開始修建於1932年,竣工於1935年,威廉·霍華德·塔虎脫在1912年就已提出構想。最高法院建築由卡斯·吉爾伯特設計,風格為模仿古希臘神廟的新古典主義建築。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supremecou…

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縮寫為SCOTUS),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為美國三權繼总统、国會後最為重要的一環。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例如最高法院并不享有判…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列表

* 前排左起: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 大法官艾蕾娜·卡根,後排左起:大法官艾米·康尼·巴雷特、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森]] 美国最高法院是美利坚合众国最高级别的司法部门。其目前的人事组成包括一位美国首席大法官和八位大法官。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中的规定,所有大法官需由美国总统提名,再经美国联邦参议院批准,所有大法官一…

沃伦法院

沃伦法院(英文:Warren Court)是对第1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主政时期的美国最高法院的通称。 厄尔·沃伦领导的美国最高法院自由派多数将司法权力运用到了极致,常常令保守派的反对者瞠目结舌。沃伦法院大大扩增了公民权利、公民自由、司法权力以及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 该法院被广泛认为造就了美国历史上一场划时代的自由主义宪政革命(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成为了当时美国自由主义、…

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也称避籍指在中央集权体制下,与所辖事务、区域、人员有某种特殊关系(如地域、籍贯、宗族、姻亲等)的政府、司法官员不能在籍贯所在地任职,不能监理、管辖、审判、从事与其血缘、姻亲、宗族等有关官方、司法事务的制度,目的在于预防出现徇私偏袒、地方保护乃至滋生地方分离主义等负面情况。 具体内容在不同朝代、不同时期不大一样,总体来说可以概括为几类: 地理回避,即官员的籍贯与就任地区不得相同或接邻(三互法); 亲属回避,即有直接血缘关系和姻亲关…

美国刑法领域重要判例列表

本条目收录美国法院作出的在刑法领域内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影响力判例。“具有里程碑意义”判例通常是对宪法及法律中富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作出了重要的解释和指引,其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对法律的解释做出改变: 确立一项重要的新法律原则或新概念; 因某项在先案例中存在负面影响或缺陷而将其推翻; 从在先的法律原则中发展出更完善的新原则,在不违反尊重先例的原则下做出有区别的新判例; 确立一项可验证或可衡量的标准,供法院在未来的审判中应用。 美国绝大多数具有…

美国公民权领域重要判例列表

本条目收录美国法院在公民权领域内作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影响力判例。“具有里程碑意义”判例(;在英聯邦地區多称为)通常是对宪法及法律中富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作出的重要的解释和指引,其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对法律的解释做出改变: 确立一项重要的新法律原则或新概念; 因某项在先案例中存在负面影响或缺陷而将其推翻; 从在先的法律原则中发展出更完善的新原则,在不违反尊重先例的原则下做出有区别的新判例; 确立一项可验证或可衡量的标准,供法院在未来的审判…

原典主义

原典主义()又稱原義主義、原旨主義,是《美国宪法》解释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主张对宪法中的一切说法进行解释都应该以“通过宪法时”的原本理解为基础,认为宪法自通过后应保持稳定,其内容的含义只能通过《美国宪法》第五条所制定的步骤来改变。与这一概念相对的是“活的宪法”。原典主义源自保守派对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判决的不满,并在20世纪60年代得到了反对民权运动人士的支持。 持该观点者 兰迪·巴内特 埃米·科尼·巴雷特 参考资料

一望而知

一望而知()是一个熟語,也译作我一看就知道,表達的是在事物缺乏明確的定義及屬性時,仍然試圖對其分類的一種方式。 這種表述至少自19世紀起就已經算常見了。與此類似的短語也有出現在亞瑟·柯南·道爾所著的小說《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之中。在故事中,故事角色歇洛克·福爾摩斯在評價畫作時說:「我一看我就知道(這些畫作)好在哪兒,並且現在就看出來了」。 1964年,在中,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波特·斯圖爾特中應用了該短語以描述他對色情作品的判定標準 }}

1937年司法程序改革法案

大法官,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麦克雷诺兹大法官和大法官。后排:,,斯通和卡多佐大法官。]] 1937年司法程序改革法案(),通常称为“法院填塞计划”(),是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提出的一项立法倡议,旨在为美国最高法院增加更多法官,以获得对新政的有利裁决。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总统有权为每一位年满70岁零6个月的最高法院法官任命一名新法官,最多不超过6名。 在1869年的《》中,国会规定美国最高法院将由1名首席大法官…

美国首席大法官

美国首席大法官()是美国联邦司法机构的领袖,主管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的事务並主持弹劾美国总统的参议院會議。同时按近现代传统,首席大法官还主持美国总统的宣誓仪式,虽然这样的做法没有《美国宪法》和其他任何法律規定。 现任即第17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罗伯茨,由乔治·W·布什总统提名,2005年9月29日获美国参议院通过。 历史 《美国宪法》并未明确说明设立首席大法官职务,只是在第一条第三款中作了辅垫:“如受…

美国宪法第三条

《美国宪法》第三条确立了美国联邦政府的司法部门,明确了联邦法院的架构、职权范围与审理案件的权限。该条文不仅规定了最高法院的设立及其下属法院的可能存在,还界定了司法权力的适用范围,定义了叛国行为,并赋予国会相应的惩罚权。通过这一条,美国的司法体系获得了宪法基础,成为与立法、行政相并列的三大政府分支之一。 第一款规定,美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并可设有由国会设立的下级法院。该款虽授权设立“下级法院”,但并不强制要求其存在。事实上,美国历…

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报告

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报告()是美国最高法院所审理过所有案件的官方报告。其标注方式一般会简写为:卷次+U.S.+起始页码+(年代)。比如说,著名的《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案的报告就是:376 U.S. 254 (1964)。 参考资料 参见 美国最高法院 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案 德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 外部链接 [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Information About Opinions] [ Un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