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
犯罪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主題是尋找犯罪行為的現象與規律,尋找犯罪發生的原因,藉此尋找方法以減輕犯罪對社會的影響(最後這項於今日已被更精緻地分科為刑事政策,而與犯罪學同屬刑事學的分支學門)。除了針對犯罪人以外,犯罪學研究也會調查社會與政府對犯罪的認定標準和反應,以及研究如何改善被害人的處境。 在研究方法上,當世的犯罪學特別著重於應用社會學、心理學和經濟學的理論及研究方法來觀察和瞭解犯罪現象、成因。此外,隨著大腦神經科學和基因的研究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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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主題是尋找犯罪行為的現象與規律,尋找犯罪發生的原因,藉此尋找方法以減輕犯罪對社會的影響(最後這項於今日已被更精緻地分科為刑事政策,而與犯罪學同屬刑事學的分支學門)。除了針對犯罪人以外,犯罪學研究也會調查社會與政府對犯罪的認定標準和反應,以及研究如何改善被害人的處境。 在研究方法上,當世的犯罪學特別著重於應用社會學、心理學和經濟學的理論及研究方法來觀察和瞭解犯罪現象、成因。此外,隨著大腦神經科學和基因的研究興盛,…
詐病()是指為了獲得外部利益而偽造或嚴重誇大疾病(身體或精神疾病)的行為。這些外部利益包括逃避工作或責任、尋求藥物、逃避審判、引起關注、逃避兵役、逃學、獲得有薪假期等等。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詐病並非精神疾病,它不被視為精神疾病診斷,而是一種「可能成為臨床關注焦點的狀況」。DSM-5 並未提供明確的診斷標準,但考慮詐病的標準保持不變。區分詐病與做作性疾患的關鍵在於外部(次要)獲益。做作性疾患患者會為了扮演病…
心理病态()或精神病态,又称病态人格、社会病态人格()、反社会人格,通常是指一种人格障礙,患者会表现出持续的反社会行为,缺乏同理心和自责行为,行事偏向、,有行為。 对于心理病态一词的定义曾有过多次变动,有的定义甚至和之前版本的定义之间互相矛盾。美国精神科医生和都曾影响《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反社会人格第一版定义。DSM和《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随后增加了反社会人格障碍,称反社会人格障碍曾有被诊断为心理病态…
,略称反社会型人格,又称逆社会型人格障碍、社会变态、心理变态'。反社会型人格患者缺乏责任感,道德意識淡泊,不会感到羞耻或后悔。盛行率据不同估计在0.05%~4%之间(一般超过1%),男性远多于女性。反社会型人格患者认为欺骗、偷窃等行为是“生存”所必需的;他们越年轻时,越可能表现出更极端的行为,为满足私欲不择手段,至中年后则通常有所缓和;严苛的纪律、规范、法律等社会环境也可以缓解疾病症状、预防不良行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是公認最難治療的心理…
模仿犯罪是指犯人模仿之前其他人曾經犯下的犯罪行為進行犯罪或受其启发的犯罪行为。暴力谋杀或自杀事件經媒體宣传後,会出現更多的模仿犯罪。 模仿犯罪這個概念在1916年左右被人提出,因为當時有人受到開膛手傑克啟發而犯下類似的罪行。由于模仿犯罪的增加,犯罪学家很快开始相信,媒体在激励其他罪犯以类似方式犯下罪行的方面发挥了作用,甚至让本不打算謀殺的人开始犯罪。 参考文献
罪犯側寫(),或犯罪側寫,是一種行為調查方法,用以協助調查人員側繪未知犯罪對象或罪犯。罪犯側寫亦可被稱為「罪犯性格側寫」、「犯罪學側寫」、「行為側寫」或是「犯罪調查分析」;(Geographical profiling)也是罪犯側寫的方法之一。 定義 Holmes and Holmes(2008)列出了罪犯側寫的三項首要目標: 提供執法單位罪犯的社會與心理評估。 提供執法單位根據從罪犯財產中所發現所有物做出的心理評估。 在審訊過程提供建…
犯罪構成要素,即构成犯罪所需要符合的条件,在不同法系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各有不同。 在大多数英美法系国家,犯罪构成要素必须被全部证明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是:犯罪意识、犯罪行为、共时性、因果關係。 在歐陆法系国家,主要犯罪构成要件学说为阶层犯罪论(包括三阶层和两阶层,三阶层为当前大陆法系国家主流学说)。在中国大陆,主流犯罪构成要件学说为源自苏联的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但该学说因其存在弊端而受到许多批评,来自歐陆法系国家的…
理性自然人(),是在普通法系裡的一位理性且公正的虛構人士。普通法系使用理性自然人作為基準來比較一個人的作為。此虛構人的行為必須相同於任意自然人在相同情況下應做的正當行為。 個別情況 雖然理性自然人代表一位理想的自然人,但與大多自然人比較此標準不能準確的代表所有自然人在不同情況下應做的行為。因此在不同的情況下會產生不同的理性自然人。常見的包含: ;小孩 對於小孩,理性自然人的行為必須考慮到,代表人的年齡,智能和經驗。 ;智能障礙者 為了確…
犯罪行為(;英語發音:,或稱危害行为)是普通法刑法学的一個概念,乃構成犯罪的要素之一。 普通法的犯罪是由「犯罪意識」()加上「犯罪行為」()所構成,所謂的犯罪行為即是指構成犯罪的行為,例如謀殺罪的犯罪行為就是杀人。如果一個人僅有犯罪意識,而沒有外在的犯罪行為,是不能被刑法所處罰的;而此兩者也必需同時存在,不能夠以事前或事後的犯意來指控犯罪,稱為「共時性」。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http://plato.stanford.edu/en…
故意(,,)在法学中代表人的一种精神狀態。刑法和民法对故意有着略为不同的界定。在法律責任的判定上,對故意行為的處分會比過失更重。 刑法上的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理论界关于犯罪故意的成立先后提出三种主张学说,分别是认识主义、希望主义和容认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采最后一种学说。 构成要素 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或者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正在進行性虐表演(左為施虐者,右為受虐者)]] 施虐癖()是一種以性虐戀為樂的嗜好。 性 對別人施虐,如使用鞭打、捆綁、羞辱等方式,藉此獲得性興奮或快感,可屬一種性慾倒錯。 施虐狂 施虐狂,又稱虐待狂,指比施虐者(Sadist),還要更熱衷於施虐上面的人。 * 抖S(超S)即指施虐狂,源於日語。 詞語由來 施虐癖英語「」一詞是來自一位以描述這類行為的小說見稱的法國作家薩德侯爵()。
社會控制理論是1950~70年代流行的一種犯罪學理論,主要在解釋青少年犯罪的形成。是二十世紀美國犯罪學三大理论之一(其他两者是差別接觸理論和紧张理论)。 社會控制理論是多人相繼完成的理論,依時間先後主要由的「遏止理論」,()的「抑制理論」(),以及特拉维斯·赫胥()的「社會鍵理論」()所完備。由於赫胥於學界持續活躍到21世紀初,所以提起社會控制理論時大多是指他的版本。 社會控制理論的出發點是:犯罪人是社會中的少數,因此若要處理犯罪問題,…
在普通法刑法理論中,犯罪意識( 等同;简称犯意,又譯犯罪心態、犯罪意念、犯罪意圖、犯罪故意等)是指一個犯下罪行個人自身意識的精神狀態;或對個體作為(或不作为)會導致罪行產生具有的明知/認知。這個元素是在許多罪案上被考慮為一個其構成所必要的要素。該元素與犯罪行為,是主客觀方面共同構成犯罪的兩個基本要素。 對於刑事責任的普通法測定範式可以用以下拉丁語短句概述: ,即意為「除非在意識心理上有罪,否則該行為不應受罪罰」。基於一般法則,沒有意識過…
甘瑟症候群是一種罕見的分離性障礙,其特徵是對問題的無意義或錯誤答案以及其他分離性症狀,如神遊、健忘症或轉換障礙,通常伴隨視覺假幻覺和意識狀態下降。此症候群也被稱為胡言亂語症候群、胡言亂語症候群、近似答案症候群、歇斯底里性假性失智症或監獄精神病
是一种通过描述、幻想疾病症状,假装有病乃至主动伤残自己或他人,以取得同情的心理疾病。它还有求医癖、住院癖、佯病症等俗名。此疾病得名于德国的一位男爵——闵希豪森男爵(Freiherr von Münchhausen),此人虚构了许多自己的冒险故事,如在月球上漫步,拽着自己的头发让自己升天等。1951年,一篇发表在英国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上的文章,第一次以孟乔森综合征的名义命名这种症状。 另外一種相關聯的疾病,例如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名35歲…
雅克卡地亞監獄的單獨監禁牢房]] 单独监禁又稱单独关押、關禁閉,是一种囚禁手段,被监禁的人住在一个单独的牢房里,因此他無法与其他人交流。 大量研究表明,单独关押对囚犯有着深刻的负面影响,往往囚犯被釋放出來後,他們還會受到影響。虽然監獄方面有人表示单独关押是维护监狱安全的必要手段,但许多心理健康和法律专业组织对这种做法表示批评,并认为应该严格限制单独关押犯人。 人权专家表示,长时间的单独关押可以被視為酷刑,联合国的《》(也称为曼德拉规则)…
在刑法中,限定刑事責任是指被告雖然触犯了法律,但不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因为他们存在精神問題。不過所謂精神問題往往是被告為自己辯護時所找的理由。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