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病

詐病()是指為了獲得外部利益而偽造或嚴重誇大疾病(身體或精神疾病)的行為。這些外部利益包括逃避工作或責任、尋求藥物、逃避審判、引起關注、逃避兵役、逃學、獲得有薪假期等等。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詐病並非精神疾病,它不被視為精神疾病診斷,而是一種「可能成為臨床關注焦點的狀況」。DSM-5 並未提供明確的診斷標準,但考慮詐病的標準保持不變。區分詐病與做作性疾患的關鍵在於外部(次要)獲益。做作性疾患患者會為了扮演病人角色(主要獲益)而有意識地製造身體或心理症狀,而詐病者則追求的是外部利益。詐病者對治療的依從性差,只有在獲得外部利益後才會停止抱怨所謂的疾病。

病因學
詐病沒有明確的病因學,但其成因與社會經濟狀況、逃避責任、尋求藥物、逃避審判、引起關注、逃避兵役、逃學以及獲得有薪假期等有關。部分國家或地區要求所有符合條件的公民服兵役,這也使得一些人為了逃避兵役而偽造或誇大疾病。藝人王大陸被指控支付高額費用偽造病歷以逃避兵役。韓國一名男子為逃避兵役,短時間內迅速增重,最終被判刑。此外,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也曾被質疑詐病逃避兵役。逃避兵役的方式多種多樣,例如偽造醫療記錄、誇大現有疾病的嚴重程度,或故意製造新的症狀。這類行為不僅違法,還會損害兵役制度的公平性。

流行病學
詐病的盛行率難以確定。一項針對司法人群的詐病估計顯示,其盛行率高達17%。在新奧爾良大學心理學系進行的另一項研究發現,在有經濟誘因的慢性疼痛患者中,詐病的盛行率在20%至50%之間,具體取決於所使用的診斷系統。目前尚無數據支持女性詐病頻率高於男性的推測。

病理生理學
詐病與反社會人格障礙和表演型人格特質相關。過程中,醫生應注意患者在長時間、詳細的病史採集中,行為的任何不一致之處;深入了解患者的人格,特別是是否存在反社會人格障礙或表演型人格特質;了解患者的法律狀況;快速提問,並觀察答案之間是否存在矛盾;使用開放式和引導性問題,詢問與患者聲稱疾病無關的症狀;注意患者是否誇大精神症狀,例如幻覺和妄想。

精神狀態檢查
精神狀態檢查的重點包括外貌和行為、情緒、思維、感知、洞察力以及認知。詐病者可能衣衫不整、情緒波動劇烈、描述誇大的幻覺和妄想、對自身疾病有良好的洞察力,但認知評估可能因不配合而難以進行。應進行多次檢查,並注意結果之間是否存在矛盾。

詐病者通常會避免精神科會診。不過,一些學者認為這並非偽裝,而是大衛王真的患有癲癇,而七十士譯本中的措辭也支持這一觀點。據說奧德修斯曾裝瘋以逃避參與特洛伊戰爭。醫生蓋倫曾在羅馬時代記錄過詐病的案例。他報告了兩個案例:一個病人假裝絞痛以逃避公開會議,另一個病人則假裝膝蓋受傷以逃避陪同主人長途旅行。

文藝復興時期
1595年,Giambattista Silvatico在米蘭出版了一本關於偽裝疾病的論文。雅克·卡洛(1592–1635)的蝕刻版畫和雕刻作品中描繪了詐病的各種階段(法語:les gueux contrefaits)。喬治·普特南(George Puttenham)在其伊麗莎白時代的社會晉升指南中建議,想要成為朝臣的人應該“在袖子裡藏著疾病,以此來擺脫其他更重要的請求”。

現代
儘管詐病的概念自古以來就已存在,但「詐病」(malingering)一詞在西方醫學中卻是在20世紀才出現的,原因是當時有人會假裝生病或殘疾以逃避兵役。1943年,美國陸軍將軍喬治·巴頓在一間野戰醫院發現一名沒有受傷的士兵;該士兵聲稱患有戰鬥疲勞症。巴頓認為這名士兵是在裝病,於是勃然大怒並對其進行了身體攻擊。結果,這名士兵實際上感染了瘧疾。

艾格尼絲是社會學中第一個深入討論跨性別身份的案例研究對象,由哈羅德·加芬克爾於1967年發表。在20世紀50年代,艾格尼絲偽造症狀,並幾乎在病史的每個方面都撒了謊。加芬克爾的結論是,由於擔心自己無法接受變性手術,艾格尼絲迴避了所有可能表明她患有性別焦慮的方面,並隱瞞了她接受激素治療的事實。因此,觀察到她女性化外表的醫生得出結論,她患有睪丸女性化綜合症,這使得她接受手術的請求合法化。

參看
*不必要的醫療照顧
*自我藥療
*可證偽性
*甘瑟症候群
*疑病症
*孟喬森症候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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