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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书

授权书,也称委托书(、)指的是个人允许其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事务、商业等法律活动的书面授权。授权他人的一方被称为“授權人”、“授权方”,被赋予权力的一方则称为“代理”、“受权人”或“受权方”。 授權書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主要部分: 授權人的姓名和聯繫信息:清楚表明誰是授權書的發出者。 受權人的姓名和聯繫信息:明確指明誰將被授予權力或責任。 授權範圍:詳細說明受權人被授予的具體權利或責任,包括可以採取的行動和處理的事項。 授權期限:…

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apparent authority),是指無代理權人雖然做出無權代理行為,卻因為本人的行為而在表面上產生代理權存在的外觀,造成相對人信賴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此時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應使本人對相對人負責,而讓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 而要注意的是,表見代理只有在「意定代理」的情況下才能成立,於法定代理時無適用的可能。表見代理的種類,主要可以分為兩種:「代理權繼續存在的表見代理」和「代理權授與的表見代理」。 代理權繼續存在的…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是1938年通过的一项美国法律,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份”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信息。该法的目的是协助“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对相关人物的言论和活动进行评估”。美国司法部下属机构负责执行该法。2007年,美國司法部报告称,有代表100多个国家的1700个游说人员对美国国会和美国联邦政府进行活动。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在美國司法部进行了外国代理人登…

委託人

在商法中,委託人()是一個法人或自然人,授權代理人(agent)為他去處理,委託人與第三方之間,法律關係的建立或管理。在這個領域中,以代理法(Law of agency)來進行規範。在普通法體系中,委託係指「通過其他人來為自己處理事情」()。 在刑法及侵權行為中,與委託相等的概念為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與嚴格責任(Strict liability)。

代理

代理即是代表授權方處理事務。在法律上,是指代理人,被授權方准許以其人(法律上稱為「本人」的)名義,與第三者為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因獲得授權而為之的法律行為,可以對授權方直接發生法律上效力。 代理依其發生的原因又可以分為法定代理與意定代理。 代理基本上為財產法上概念,具一身專屬性質的身分行為原則上不許代理;另外,侵權行為也不能代理。 代理制度設置的意義 在意定代理的情況下,代理制度主要是為了擴大私法自治的範圍,使本人能藉由代理人從事更多私…

獨立合同人

一個獨立合同人是一個通過一個固定的合同向第三方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自然人或企業 ,與僱員不同,獨立合同人並不有規律地為僱主工作,但會依照代理法在必要的時候為合同方工作。通常他們獲得報酬的方式類似自由職業人。 以美國為例,因為獨立合同人並不是僱員,所以合同方並不用向對待僱員那樣為獨立合同人提供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等保障,而獨立合同人也不必繳納相應的稅。。但獨立合同人和僱員之間關係也並非總是很明確,有些獨立合同人常年為一家公司工作,而也有的獨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