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義
國家主義()在政治学中,是一種提倡國家政體所具備的政治權威,有一定的法理影響部分社會層面的理論學說。這個體系當中會包括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尤其牽涉到稅收與生產資料的問題。1850年代開始提出這個說法後,整個的概念體系,在1930年代到1940年代的美國政壇中,獲得過大量的使用。而国家主义的反义词是國際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後者是完全抗拒任何等級制的管治體系。 概論 由於國家中意识的凝聚,使國家政府認為其國力凌駕於其他國家之上,並且將主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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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義()在政治学中,是一種提倡國家政體所具備的政治權威,有一定的法理影響部分社會層面的理論學說。這個體系當中會包括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尤其牽涉到稅收與生產資料的問題。1850年代開始提出這個說法後,整個的概念體系,在1930年代到1940年代的美國政壇中,獲得過大量的使用。而国家主义的反义词是國際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後者是完全抗拒任何等級制的管治體系。 概論 由於國家中意识的凝聚,使國家政府認為其國力凌駕於其他國家之上,並且將主要重…
的利维坦的卷首插画]] 主權(),為排他的、自我管理的政治權力,簡言之,即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擁有這種權力的個體,包括個人、國族、政府、國家,乃是獨立自主的個體,可依自身意志行動,不受其他個體控制。對於國家來說,主權體現在在其領土管轄範圍內擁有的獨立自治自決權,是行政、立法、司法等公權力的來源,以及對外推動自主外交與軍事行動的權力來源。擁有主權的國家,即為獨立國家。主權的法律形式對內常規定於憲法或基本法中,對外則是國際的相互承認,…
于1651年所著《利维坦》的原始封面页,在该书中他初步探讨了社会契约论相关的概念]] 社會契約()是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中被用来探讨個人与政府合法性之間關係的一種概念。社會契約主張:個人融入政治社會是透過一個相互同意的過程,當中,個人同意遵守共同的規則,並接受相應的義務,以自己和其他人不受暴力和其他種類的傷害。社會契約理論對催生主權在民這一政治理念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大多數社會契約理論的出發點,是對不存在任何政治秩序的人類生存條件作啟發式…
西發里亞主權體系()是國際法的建立基礎,即: 每個主權國家對其領土和國內事務擁有主權,排除所有外部勢力侵擾; 各國互相承認主權並互不干涉他國內政; 每個國家(無論大小,或強或弱)的主權平等。 該學說以1648年簽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命名(該和約的簽署象徵著三十年戰爭和八十年戰爭的結束)。歐洲當時主要的幾個參戰國家,包括神聖羅馬帝國、西班牙、法國、瑞典、荷蘭共和國,同意尊重彼此的領土完整。隨著歐洲的影響力傳遍全球,西發里亞體系的原則,…
天皇主权說(),是指在《大日本帝国宪法》中,天皇擁有主權的学说。 这是将西方君主主权适用于日本的内容。 以天皇主权为中心构成的宪法学说被称为天皇主體说()。 历史 1889年(明治22年)公布、於次年(1890年)生效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第4条規定:「天皇,爲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條規行之。」()針对该条文的解释或宪法的解释运用上,分为兩大學派,一是重视天皇主权的和等君权神授学派;二是重视以议会制为中心的宪政、主张天皇机关说的美…
成员国分布图 联合国的成员国都是主权国家,但并非所有的主权国家都是联合国成员国,圖中可能因為特殊政治意識型態,而出現法理和現實中的不同。]] 主权国家(,或),即是独立国家(),指的是一个擁有自我统治权(主權)的獨立國家()。主權国家在其領土區域內,享有排他的、绝对的管理权,并能推出一個中央政府來代表它实行管理。 目前的《国际法》将主权国家定义为拥有长住人口、确定领土、一个政府和与其他主权国家建立关系能力的国家。 通常也会被理解为主权国…
]] 更高法律规则(),指的是法律除非满足诸如公平、道德和正义之类的普遍性原则,否则不得被政府执行。即使政府遵照定义明确且制定程序正确的法律规则行事,仍旧可能产生被认为不公不义的结果,而更高法律规则可以作为界定此等行为的实践性的法律标准。 「超越国家一时法律的终极正义」这一概念,首先由天主教教会法学家引入后罗马欧洲。“更高的法”指的是法律之上的法律,根据不同观点,其可被解释为神、自然法或由国际法确立的基本的法律价值。而且,更高法律规则这…
主权决断(;),又译为決斷論,又稱主權決斷論,是20世紀德國法學家兼政治思想家卡爾·施米特提出的核心政治法學概念,主要闡述於其1922年著作《政治神學:主權學說四論》。 施米特對主權的經典定義為:「主權者乃為決斷例外狀態之人」()。此概念強調,主權決策並非機械性地適用日常法律規範,而是針對革命、戰爭、經濟崩溃或社會動盪等「例外狀態」所作出的最終政治決策。施米特區分三種法學思維模式:規範論(強調抽象法律規則)、決斷論(強調主權者的具體決策…
缓冲国()是夹在两个对立的或潜在敌对的强权国家之间的国家,并通过它的存在来避免两国之间的冲突。 特徵 缓冲国通常的特徵便是中立且弱小的,因而靠著其他國家互相制衡來獲得獨立,通常滿足兩大(或三大)強權的利益而作為其獨立的存在,如果某一強權勢衰落則可能無法維持獨立會因而被另一強權併吞。 有研究表明,缓冲国和其他非缓冲国相比更容易被入侵。这是因为缓冲国周边存在着大国及强权,地理位置非常凶险。而周围的大国也面对着对缓冲国的控制问题,需要时刻提防…
配偶王权()是指在苏格兰法律中,苏格兰女王的男性配偶作为共同君主拥有与女王同等统治权的权利。 弗朗索瓦二世 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的丈夫、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二世曾在苏格兰王国议会及玛丽一世母亲——苏格兰摄政玛丽·德·吉斯的支持下寻求获得“苏格兰配偶王权”。这一权利将使弗朗索瓦成为玛丽女王在苏格兰的法定共同君主,并赋予他在玛丽先于其去世的情况下保留苏格兰王位的权利。根据该提议的条款,弗朗索瓦甚至可以将苏格兰王位传给他与其他妻子所生的后代。苏格兰…
哲学无政府主义()是一种专注于对权威,尤其是政治权力及政府合法性进行智力批判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流派。美国无政府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本杰明·塔克创造了“哲学无政府主义”这一术语,以将和平的进化无政府主义与革命性的变体区分开来。虽然哲学无政府主义并不一定意味着任何行动或消除权威的愿望,但哲学无政府主义者并不认为他们有义务服从任何权威,反之亦然,他们也不认为国家或任何个人有权发号施令。哲学无政府主义是个人无政府主义的一个分支。 学者迈克尔·弗里登…
自治(, , ),指自己治理自己,擁有自主權的狀態,是一个抽象的政治学、管理学或心理学上的概念。自治可能指个人行为,但通常指较大规模的行为,即以一个行业、行业团体、宗教、政府等为单位的行为,例如建立獨立管理機關,即自治政府(),對自身可以進行自治,對外可以行使主權的狀態,稱為獨立。一些国家為特定族群设立自治地方,又称半独立(, )。 政治 含義 自治附屬於國家政治,隨著政治而產生。政治主體治理社會,會有意無意留下領域和事務,交由人民自己…
主權豁免(英文:) 或皇家豁免或君主豁免(英文:)是指一司法慣例。君主或國家不可能犯上法律上的過失,以及免於受到民事與刑事起訴。 在君主立憲制下,君主起初創立法庭以保護其子民,也是法庭的權力來源;因此法庭無權強制君主遵從法庭的判決。 國際法 參見 皇家特權 皇家特權 (英國) 參考資料
併吞()又稱吞併、兼併,在政治上是指一國將另一國的部分或全部領土完全置入自己主權統治下的狀況,與主權未完全移交的軍事佔領、保護國及租界不同。通常情況下,併吞都是一方強制脅迫另一方達成的,有時甚至是以武力方式達到併吞的目的。有時事實上成功的併吞也未必會受到國際間的普遍承認。 例子 参见 * 政治统一 參考資料
網路主權(或)是一种认为在虛擬的互联网上實際存在著領土主權與國家法治的观点与主张,因而主张「一個國家的網路系統,政府有管理的權利、也應該由一國法律所管控,不容外國干涉與入侵」。 各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年7月1日,中国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首次明確「網絡空間主權」概念,規定:“加強網絡管理,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網絡竊密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
身份自主權 (),又譯作「自我主權身分」、「自主身分」;是一种数位身分驗證方法,令個人可以控制用来向网站、服务和网络应用程式驗證自己是谁的資訊。对于在网路上拥有許多永久帐户(身份)的个人而言,他们依赖許多大型身份驗證提供商,例如臉書 (Facebook Connect) 和谷歌 (Google Sign-In)。这些身分驗證提供商可以控制用以驗證個人身份相关的大量資訊。如果使用者不願意使用大型身份驗證提供商,就必須替網路上每个单独的服务…
主权主义()是指对自身生存条件的控制概念,无论是在个人、社会群体、地区、国家还是全球层面。该术语通常用于描述国家或地区获得或维护政治独立的过程,主权主义者旨在“重新夺回控制权”,以对抗被视为强大的力量,这些力量可能是内部的颠覆性少数群体(如种族、性别或性取向群体),或是外部的全球治理机构、联邦制度和超国家联盟。主权主义一般倾向于孤立主义,并可能与某些独立运动相关联,但也被用来为侵犯其他国家独立的行为辩护。 参考文献
自我所有權(),或稱個人主權(),是一種個人主義概念,主張個人擁有對其自身或生命的最高控制权和最终主權。 在自我所有權的狀態下,個人對其自己的行動和身体擁有至高的權威和主權,而免於任何外部權力的干預。這個概念是個人主義政治哲學的中心思想,包括了廢奴主義、利己主義、無政府主義、古典自由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在內。 那些主張個人勞動成果為其私有財產的人,例如约翰·洛克,通常也都將其論述根基於自我所有權上,推論出如果個人擁有他們自身、那個人也必然…
勃列日涅夫主义(),又译勃列日涅夫学说,是时任苏共中央总书记的勃列日涅夫在1968年镇压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之春运动至1988年戈尔巴乔夫提出新思维间,在苏联和华沙条约组织成员国内,推行的一套对外输出革命和与稳定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理论。该理论虽然以勃列日涅夫命名,实际是当时掌握苏联意识形态宣传大权的“灰衣主教”苏斯洛夫的成果。 主要内容 有限主權论 即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应受到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利益的限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
人民主权( , ),又稱國民主權,主权在民或主权在民原则,是一个政治学术概念,认为国家主权归全体人民所有,政府应由人民产生并服从人民的意志,亦即「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與君主專制、君權神授、獨裁政治或「朕即國家」的概念相對。理論基礎来源于启蒙运动,伴隨18、19世紀民權思想而來。至北美十三州於1776年頒布《獨立宣言》、 1788年通過《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建立世界上第一個民主國家美國後,法國也於1789年爆發革命,並頒布《人權和公民權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