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發里亞主權體系()是國際法的建立基礎,即:
*每個主權國家對其領土和國內事務擁有主權,排除所有外部勢力侵擾;
*各國互相承認主權並互不干涉他國內政;
*每個國家(無論大小,或強或弱)的主權平等。
該學說以1648年簽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命名(該和約的簽署象徵著三十年戰爭和八十年戰爭的結束)。歐洲當時主要的幾個參戰國家,包括神聖羅馬帝國、西班牙、法國、瑞典、荷蘭共和國,同意尊重彼此的領土完整。隨著歐洲的影響力傳遍全球,西發里亞體系的原則,特別是主權國家的概念,成為國際法和當前世界秩序的核心,如《聯合國憲章》第一章第二條:
主权體系在18世纪进一步发展,至19至20世纪达到巅峰;但进入后冷战时代以来,随着缺少人道干涉而導致的数次人道主義災難(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1995年雪布尼查大屠殺,2003年达尔富尔战争中的種族滅絕)及環境問題、恐怖主義問題等,不干涉他国主权的原则正逐漸受到聯合國(尤其是科菲·安南任期内)和国际社会的質疑。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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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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