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王权

配偶王权()是指在苏格兰法律中,苏格兰女王的男性配偶作为共同君主拥有与女王同等统治权的权利。

弗朗索瓦二世
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的丈夫、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二世曾在苏格兰王国议会及玛丽一世母亲——苏格兰摄政玛丽·德·吉斯的支持下寻求获得“苏格兰配偶王权”。这一权利将使弗朗索瓦成为玛丽女王在苏格兰的法定共同君主,并赋予他在玛丽先于其去世的情况下保留苏格兰王位的权利。根据该提议的条款,弗朗索瓦甚至可以将苏格兰王位传给他与其他妻子所生的后代。苏格兰王冠原本计划被运往法国并存放在圣但尼圣殿。然而,由于拥有近亲王位继承权的倒向了新教阵营并对此表示反对,这一提议最终未能实现。

亨利·斯图亚特
玛丽一世的第二任丈夫——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在后也要求获得“配偶王权”。新教领主们曾承诺,将通过议会同意使其成为主权君主。双方达成协议,亨利作为新任君主将赦免所有流亡的新教徒并允许他们重返苏格兰。然而,这一计划最终未能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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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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