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王权
配偶王权()是指在苏格兰法律中,苏格兰女王的男性配偶作为共同君主拥有与女王同等统治权的权利。 弗朗索瓦二世 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的丈夫、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二世曾在苏格兰王国议会及玛丽一世母亲——苏格兰摄政玛丽·德·吉斯的支持下寻求获得“苏格兰配偶王权”。这一权利将使弗朗索瓦成为玛丽女王在苏格兰的法定共同君主,并赋予他在玛丽先于其去世的情况下保留苏格兰王位的权利。根据该提议的条款,弗朗索瓦甚至可以将苏格兰王位传给他与其他妻子所生的后代。苏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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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王权()是指在苏格兰法律中,苏格兰女王的男性配偶作为共同君主拥有与女王同等统治权的权利。 弗朗索瓦二世 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的丈夫、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二世曾在苏格兰王国议会及玛丽一世母亲——苏格兰摄政玛丽·德·吉斯的支持下寻求获得“苏格兰配偶王权”。这一权利将使弗朗索瓦成为玛丽女王在苏格兰的法定共同君主,并赋予他在玛丽先于其去世的情况下保留苏格兰王位的权利。根据该提议的条款,弗朗索瓦甚至可以将苏格兰王位传给他与其他妻子所生的后代。苏格兰…
,在邓巴和伍斯特的军事胜利为英格蘭共和国的创立开辟了道路,并成为其统治人物护国公奠定了基础。]] 英格兰共和国治下的苏格兰介于在1652年2月英格兰共和国(即護國公時期)宣布苏格兰为其一员,和1660年6月苏格兰宣布恢复君主制并且苏格兰重新独立为苏格兰王国之间。 1649年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被处决之后,苏格兰议会宣称他的儿子查理二世继任苏格兰国王。英格兰开始了由奥利弗·克伦威尔带领的战争扩张活动,这也造成了苏格兰人在邓巴和伍斯特被打败,…
苏格兰民族党(National Party of Scotland)是蘇格蘭歷史上的一个中間偏左政党,蘇格蘭民族黨是第一个蘇格蘭民族主義政党,也是第一个推動苏格兰自决的政党。 該黨成立于1928年,由三個組織合并而成。蘇格蘭民族黨参加了1929年英國大選和1931年英國大選以及多场補選。1934年,苏格兰民族党與合併成苏格兰民族党。 参考文献
地图显示皮克特人王国的大致位置,叠加在简化的苏格兰传统郡县地图上。]] 凯特王国(;“Cat”也作“Cait”)是一个起源于约800年的皮克特人王国,存在于中世纪早期。它的中心位于现在的苏格兰北部的凯瑟尼斯地区。根据皮克特人的传说,该王国是由凯特建立,他是始祖的7个儿子之一。凯特的领土不仅包括现在的凯瑟尼斯,还包括萨瑟兰东南部。 地名“凯瑟尼斯”(Caithness)即源于“Cait”,这一词根也保存在盖尔语中对萨瑟兰的称呼()以及该地…
的位置;威格顿郡包含林恩斯王国的领土。]] 林恩斯王国(),又称纳伦纳(Na Renna),是一个出现在11世纪记载中的诺斯-盖尔人王国。林恩斯是中世纪苏格兰的一个省,与一起组成后来的。《》提供了该王国11世纪疆域的一些线索:敦雷赫特(今)和弗特尔纳(今)据说位于该王国内部,说明其版图涵盖了后来的整个威格顿郡。 已知的统治者列表 (死于1034年) (死于1065年) *麦克·孔加尔(死于1093年) 参考文献
奥克尼伯国()是一个由统治的诺斯人领地,存在于9世纪—1472年。它由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人袭击者和殖民者建立(参见斯堪的纳维亚苏格兰)。在9世纪—10世纪,该领地涵盖北方群島中的奥克尼群岛和设得兰群岛以及大不列颠岛上的凯瑟尼斯和萨瑟兰。该领地曾是挪威王国(872年—1397年)的属地,直到1472年被并入苏格兰王国。最初,奥克尼伯爵的头衔是可以世袭的。 参考文献
《自由君主的真正法律》(中文譯名又作《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則》,,蘇格蘭語原題:),英國政治書籍,由蘇格蘭斯圖亞特王朝國王詹姆斯六世(即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所撰。1598年,時任蘇格蘭國王的詹姆斯在平定連串叛亂後,寫成本書,以闡述君權神授思想,目的在於鞏固君權。本書與《國王的天賦能力》(Basilikon Doron)均被視為詹姆斯政治思想的重要著作。 編撰背景 ]] 詹姆斯國王(1567─1625年統治蘇格蘭,1603─1625年在位…
蘇格蘭王國國會(;;),是蘇格蘭王國的立法機構。國會為一院制,由三級代表組成,各級分別為神職人員(第一級)、貴族(第二級)和市鎮代表(第三級)。國會職權涉及稅收、司法、外交、戰爭以及其他立法事宜。除國會外,立法事宜亦可由和等不具全部立法權力的機構負責。有如中世紀間各國立法機構,蘇格蘭王國國會演變自內庭樞密院,成員包括主教和伯爵。1235年亞歷山大二世在位時首將樞密院稱之爲國會,當時已具備政治及司法功能。列席的騎士及地主日益影響國會,13…
群島王國(Kingdom of the Isles),有时称马恩和群岛王国(Kingdom of Mann and the Isles),是一個诺斯-盖尔人王國,範圍包括曼島、赫布里底群島、克莱德湾群岛,存在於9世紀至13世紀。這些群島的合計面積約。 維京人對該地區的影響始於8世紀末,烏伊·伊邁爾王朝在這一早期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直到10世紀中葉,有關統治者的日期和詳細信息的記錄都是推測性的。群島國王和愛爾蘭統治者之間的敵對,以及挪威…
《1704年安全法令》(),又稱《王國安全法令》(),是苏格兰王国议会對於英格兰议会《1701年嗣位法令》(Act of Settlement 1701)之回應。1700年,时为英国王位继承人的安妮女王的最後一位在世子嗣——格勞斯特公爵威廉過世。因此蘇格蘭與英格蘭议会需要找一位新教徒的繼位者。英格蘭议会決定由汉诺威选侯夫人索菲,她是前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的孫女,但是並未徵詢蘇格蘭议会之同意。蘇格蘭议会的回應是在1703年提出一個法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