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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

《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定》()也稱為《斯特拉斯堡協定》、《IPC協定》,是一種國際性条约,為发明专利、發明人證書、实用新型专利和實用證書建立了一個通用的分類,被稱之「国际专利分类」(IPC)。該條約於1971年3月24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簽署,並在1975年10月7日生效、1979年9月28日時修訂、1980年2月28日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登記。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締約國可成為《斯特拉斯堡協定》的締約。截至2023年4月,《斯特…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

的俄羅斯考察基地別林斯高晉站正傾倒垃圾,顯示了在南極洲需要進行環境監管。]]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又稱《南極環境協議》,或《馬德里議定書》,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份,以提供對南極環境與附屬及相關生態系統的全面保護。於1991年10月4日馬德里締結並開放簽署,並於1998年1月14日生效。該條約將於2048年開放審查。 條約主要條款 第三條規定:保護南極環境作為具有審美與科學價值的荒原,是該地區活動的根本考慮。 第七條規定:禁止…

承认无海岸国家悬挂船旗权利的宣言

承认无海岸国家悬挂船旗权利的宣言发布于1921年,是一项多边条约,缔约国承认内陆国家有成为海事船旗国的权利,即内陆国可注册船只、悬挂内陆国国旗的船只入海航行的权利。截止2013年,已有超过50个国家认可该宣言,且国际法承认所有国家均有权于海上航行悬挂本国国旗的船只。 参考文献 John N. K. Mansell, Flag State Responsibility: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ontemp…

對義大利和約

对意大利和约 (; ),是巴黎和平条约之一, 是意大利与同盟国之间的条约, 签署于1947年2月10日,正式结束了意大利与同盟国的敌对状态。该条约于1947年9月15日正式生效。 背景 该条约的签订是因为意大利王國与纳粹德国和日本结成轴心国,共同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因此负有发动侵略战争的责任。但在意大利人民的帮助下,法西斯政权于1943年7月25日被推翻,意大利无条件投降及其帝國亦隨之崩潰,并于1943年10月13日对德国宣战。因此,意…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縮寫:),常簡稱作《華盛頓公約》,是根據1963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會員國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而起草的國際公約,旨在避免國際貿易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脅。1973年3月3日,公約文本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舉行的會議上正式訂立並開放簽署,1975年7月1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11月,CITES共有185个缔约方。 為避免與《关贸总协定》()產生衝突,公約在起草過程中特別咨詢了關貿總協定秘書處。 CIT…

禁止贩卖妇孺国际公约

《禁止贩卖妇孺国际公约'》*是国际联盟于1921 年通过的一项多边条约,旨在解决国际上存在的贩卖妇女和儿童问题。 立约背景 19 世纪末社会改革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妇女权利团体、社会健康活动家和其余关注该问题的人得以在国际范围内推动该公约的订立,该公约旨在阻止贩卖妇女儿童并强迫其卖淫、劳动的犯罪行为。国联此前于1901年和1904年曾通过数个国际人权公约与 1910年通过《禁止白人奴隶贸易公约》。尽管未能成功阻止战争爆发,国联在国际人权方面…

米制公约

《米制公约》(,),17个国家于1875年5月20日在巴黎签署的一项国际公约。依该公约成立了旨在协调国际计量和协调米制发展的国际计量组织,同时也设立了监督该组织运行的机构体系。最初,米制仅涉及质量和长度单位,但1921年的第6届国际计量大会对其进行了修订,将任务扩展到所有物理量的测量。在1960年的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更新了米制公约框架下旧有的单位制体系,改为“国际单位制”(SI)。 依米制公约,国际计量组织包含3个层次的机构设置: 国…

羅馬條約

《羅馬條約》,正式官方名稱為《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於1958年1月1日生效,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EEC)。本條約於1957年3月25日由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及西德簽署通過。1993年的馬斯垂克條約將本條約的名稱刪去「經濟」二字,改為《建立歐洲共同體條約》;隨後,2009年的里斯本條約將本條約重新打包成为《歐洲聯盟運作條約》。 羅馬條約規定立約國之間的關稅須逐年調降,並成立一個關稅同盟。本條約建立了一個在會員…

九国公约

约翰·海伊是“门户开放”政策背后的推动力]] 《九国公约》(;) 是1922年一项根据门户开放政策确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公约。 在鸦片战争结束后由于宗藩体系的瓦解,清朝“闭关锁国”的政策已经成为过去。 华盛顿会议的所有参会国家美国、比利时、英国、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和葡萄牙于1922年2月6日签署了该条约。 门户开放政策 美国国务卿约翰·海伊于1899年9月至11月发出了有关门户开放政策的“公开信”,随后于1900年7月发…

巴黎条约 (1951年)

巴黎條約(,,),由法國、西德、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共六個歐洲國家於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簽訂、並於1952年7月23日開始生效,成立了歐洲煤鋼共同體。該條約已於2002年7月23日、即條約開始生效整整五十年後失效。 歐洲煤鋼共同體是歐洲第一個跨國機構,後來同其他相繼出現的跨國機構一起發展成為今天的歐洲聯盟。 相關條目 歐洲 歐洲聯盟 歐洲經濟共同體 歐洲經濟 西歐 西歐經濟 巴黎 羅馬條約 * 合併條約

南極洲動植物保護措施

《南極洲動植物保護措施》()是在1964年於布魯塞爾舉行的第三次南極條約協商會議上商定的一套措施,作為第八議案。它是南極條約體系的一部分,但於2011年被指定不再通用。 其目標是在南極條約體系的架構內進一步開展國際合作,以促進和實現保護、科學研究與合理利用這些動植物群。 批准 該公約被其他已批准生效成員國批准。列表顯示: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http://sedac.ciesin.columbia.edu/entri/texts/…

1867年倫敦條約

{{Infobox treaty|name=倫敦條約|long_name=|image=Treaty_of_London_1867_Art_VII_and_signatures.jpg|image_width=|image_alt=|caption=1867年倫敦條約上的簽名|type=多國簽署條約|context=|date_drafted=|date_signed=该條約于 1867 年 5 月 11 日在普奥战争和卢森堡危机结束后…

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

《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VCLTIO)是国家相互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之延伸。公约由国际法委员会制订,于1986年3月21日开放签署。 公约第85条规定,公约在35国批准或加入后生效。,有33国批准或加入该条约。因此,该公约尚未生效。 缔约方 33个缔约国家批准或加入了公约:墨西哥、哥伦比亚、阿根廷、乌拉圭、塞内加尔、利比里亚、加蓬、澳大利亚、英国、丹麦、瑞典、爱沙尼亚、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保加利亚、賽…

洛迦诺公约

《洛迦诺公约》(Locarno Treaties),又译《-{zh-hant:羅加諾公约;zh-tw:洛迦諾公約;zh-hk:洛迦諾公約;zh-mo:洛迦諾公約;zh-cn:罗加诺公约}-》,是在1925年10月5日至16日欧洲多国在瑞士洛迦诺商議的七项协议,在同年12月1日于英国伦敦签署,隔年9月14日於日內瓦批准生效。一战中的欧洲協約國与中欧及东欧新兴国家尝试确认战后领土界线,并争取与战败的德国恢复正常关系。 1925年2月9日,德…

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

{{Infobox Treaty |name = 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 |long_name = |image =Persontrafficconvention.png |image_width =300px |caption = 缔约方为暗蓝色。签署国为亮蓝色。 |type = |date_drafted = 1949年12月2日被联合国大会批准 |date_signed =1950年3月21日 |location…

国际联盟盟约

《国际联盟盟约》即《國際聯合會盟約》,是国际联盟的宪章。该公约于1919年6月28日作为《凡尔赛条约》的第一部分,在法国凡尔赛签署。并于1920年1月10日与条约的其余部分一同生效。 创立背景 国际联盟的最初草案甚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就已开始制定。位于伦敦的布莱斯小组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被1915年成立的英国国际联盟协会所采纳。1918年12月,简·克里斯蒂安·斯穆茨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后来又增加了代表捷克斯洛伐克、希腊、波兰…

布魯塞爾條約 (1948年)

《布魯塞爾條約》簽署於1948年3月17日,簽署國包括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以及英國,是前一年英法間防禦協定敦克爾克条約的延伸。 西歐聯盟 作為戰後歐洲安全合作上的一項努力,在歐洲共同防禦的考量上,布魯塞爾協定也堪稱促成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先驅。不過兩者在抵禦的對象上考量不同:本條約純粹主在抵禦德國,然而隔年的北大西洋公约則因東西分裂情勢無可避免、苏联取代重生的德國成為最大安全威脅來源,西歐的共同安全勢需外延至整個大西洋(即包含北美)…

中比通商条约

中比通商条约又稱中比北京條約,是清朝與比利時簽訂的一個條約,於1866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主要內容包括互派使臣常駐對方國都、比利時可在清朝各通商口岸派駐領事、比利時國民可以在各通商口岸居住和工作、比利時國民可以持證前往清朝內地旅遊、比利時國民被清朝國民侵犯則由清朝官員處理,清朝國民被比利時國民侵犯則由比利時官員處理、清朝授予比利時最惠國待遇。該條約於1926年9月19日到期。 1926年4月,鑒於中比通商条约將要到期,北洋政府照會比…

协调统一货物边境管制国际公约

《协调统一货物边境管制国际公约》是 1982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一项条约,各国同意在协调和简化国际边境管制方面进行合作。对于过境货物,批准公约的国家同意实施“简单和快速的处理......通过将检查限制在实际情况或风险允许的情况下”。 该公约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内陆运输委员会制定,于1982年10月21日在瑞士日内瓦缔结。该公约由13个国家签署并于1985年10月15日生效。该公约可供任何国家批准。截至2016年有58个缔约方,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