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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452號解釋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52號釋憲案,是由王如玄律師於1996年9月13日代理陳女士提出,針對中華民國民法中,夫妻同居義務問題的釋憲聲請。因為陳女的丈夫蘇先生提起未履行同居義務獲得勝訴,而陳女士提出多次上訴還是遭到駁回,因此提起釋憲。該聲請於1998年4月10日由大法官做出解釋文,宣告民法第1002條原規定違憲,促使立法院在1998年5月28日做出修正,妻的法律上住所以及同居義務的履行地不再要求妻子必須受限於以丈夫的住所為限。 發起背景 19…

司法院釋字第410號解釋

{{Infobox court case |公佈日期=1996-07-19 |docket=中華民國釋憲案 釋字第410號 |聲請人=廖吳0梅女士、何張0雲女士。雖然1985年6月5日立法院修正相關民法規定並且也正式施行,使妻子名義登記之不動產可以歸屬為妻子所有,不再推定為夫有,但在當次修法,並不能溯及既往到之前的夫妻財產關係,只針對1985年6月5日以後登記的財產方有適用,造成使修正前妻子不動產的歸屬究竟屬於夫或妻,爭議仍存在。到底民…

國際擄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

是一項在1980年10月25日於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訂立的多邊條約,1983年12月1日在簽署國之間生效。公約在國際範圍上保護16歲以下的兒童免遭非法帶走或扣留,並制定民事程序以保證兒童迅速返回慣常居所地國家。 截至2011年4月,已經有84個國家加入《國際擄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 締約國 截至2011年1月3日,《國際-{zh-hans:掳;zh-hk:擄;zh-mo: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的締約國: 相關條目 跨國婚姻 分居、離婚 …

婚生子女

父母子女間的子關係,大約可分為自然血親或擬制血親(因收養而成立者),前者自然血親關係,又以出生與父母間婚姻關係的連結狀況,又可分為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兩大類型。所謂婚生子女,指適法的婚姻所生子女,過去中國法制尚分為嫡子及庶子。而非婚生子女,則其生父與生母間,並未具有適法的婚姻關係,舊時中國律法,尚分為姦生子及婢生子。過去羅馬法認定:婚姻示父(Pater est quem uuptiae demonstrant),因此各國立法例受此影響,…

祖父母

祖父母是指父親跟母親的家長,又称“爺爺與奶奶”、“爷爷與嫲嫲”(拼音:mā má)。母親的家長也稱為外祖父母,亦稱為「外公與外婆」。自己則分別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孫子或孫女、外孫或外孫女。由于社会发展的变迁,某些地方出现了父母双方的家長稱呼不分內外之趨勢,如皆稱為“爷爷”與“奶奶”。 稱謂 同樣的稱謂在不同方言中所指稱的對象可能不同。例如公公、婆婆在中國北方話是兒媳稱丈夫的父母,但在粵語卻是指母親的父母。此外,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口語稱…

贺梅案

贺梅(英文名:,1999年1月28日-),曾用名贺思稼。虽然孟菲斯警察局吊销了这个案件,但贺绍强的助教工作也丢了。后来,贺绍强和罗秦在一家超级市场遇到齐晓军及其丈夫,发生了争斗,其间罗秦摔倒下体出血,但为了孩子的安全拒绝流产,冒险继续保胎,在两个月后剖腹产生下贺梅。本来他们准备给孩子取名“贺思家”。由于他们当时没有稳定的收入,还有一万二千美元的医疗帐单,他们求助于中南基督教服务机构,该机构同意把贺梅在贝克夫妇家寄养三个月。在此期间贺绍强…

姓氏

姓氏是表示一个人的家族血親关系的标志和符号;姓氏与人名一起构成一个人的姓名。 通常同一个父系祖先繁衍的后代称为宗族。相关的学科是人名学。 起源 不同语言的姓氏 不同族群的姓氏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请参考: 漢姓氏 朝鮮民族姓氏 日本姓氏 越南姓氏 盎格魯-薩克遜姓氏 法蘭西姓氏 德意志姓氏 无姓氏的族群 中亚和高加索的突厥语民族没有自己的本民族姓氏,在被俄罗斯殖民统治100多年后大多采用俄语姓氏,未被俄罗斯帝国统治过的突厥语民族(如维吾尔…

继承

繼承(英语:),在所有权人死亡后,将其财产、债务、爵位、世袭官职等转移给一个或多个继承人。移轉的程序及資格承受之人,通常遵循法律和習俗而定。 所有的人類文化都有繼承規則,繼承死者的遺產是普世文化通則之一;而在當代,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常见的继承方式。是被繼承人死後,由其配偶或一定親屬,當然地、包括地繼承被繼承人之非一身專屬權之財產上權利以及義務。繼承人之資格和繼承的標的依時空環境的不同而有所演變,原則上現代國家均以「配偶和一定親屬包括地…

遗产

遗产在民法学中指死者死亡時,身後留下的财产總數或各種法律關係所取得之權利或義務、以及物之占有等,凡是非專屬於已死亡的被繼承人,其人留下一切所有之標的,皆是該被繼承人之遺產;這些財產權利、義務等,會依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生前之意願表示如遺囑等處理。 后来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或精神财富,如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有些人生前立遺囑、用信託方式或離世後遺產繼承人將財產捐贈社會公益,前者如遺贈,後者則為取得遺產之繼承人依被繼承人遺志另外為捐贈之…

称谓

称谓或稱呼广义上可以指名称;狭义上指人交往当中所說出對方的名稱,这种称呼通常基于輩份、血缘关系、职业特性、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等因素,有时也可以指人的姓氏、名字。 称谓是为了表明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才产生,它区分了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许多都是成对出现的,例如: 先生——小姐——夫人——女士 丈夫——妻子 父亲——儿子 祖父——孙子 师傅——徒弟 教师——学生 很多文化对表达同一含义的称谓分为尊称、谦称、礼称、綽號、别名等多种…

家庭暴力防治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是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而制定的法令。由於家庭暴力是全世界極待解決的社會問題,近年來國際間亦高度重視婦女權利,所以紛紛制定類似的相關法令;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一項研究顯示,全世界大約有四十多個國家立有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 中華民國(台灣) 中華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在1995年9月,由法官高鳳仙參照美國、澳洲、紐西蘭等國家庭暴力法規與文獻,完成《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而後由現代…

离婚

离婚()是互为配偶的双方,透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的行爲及其程序。 通常在办理离婚程序的过程中,都要面對许多复杂的問題,尤其是子女撫養權或監護權,双方甚及其家庭的財產分割,以及對其中一方應否支付及支付多少離婚贍養費、子女抚养费等問題;而且相当多的配偶在离婚之前会先协议分居。离婚协议,该是平等协商后的两全其美的公平结果。此外,亦有与已死的配偶离婚的個案,日本等部份國家接受死後離婚的登記,但現代社會已少見這種需要,不过丧偶亦相當於离婚。以信…

同居

同居(),是指非婚姻关系的伴侣居住在一起的形式。。已婚人士与第三者同居,称为姘居。而且对于不存在戀愛或性关系的多人合住一处,即室友,此种情况,汉语多称为“同住”或“同室”。 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婚姻、性别角色和宗教方面的)社会观念引导下,这种形式近几十年越来越普遍。它常常涉及长期或永久的浪漫或性亲密关系。 定義 同居大部分指的是两个情侶之间的親密關係,兩人之間有著愛情上的連結,大多數也有性关系,兩人之間沒有婚姻關係。可据此分为「有性同居…

伊斯蘭教與兒童

伊斯蘭教與兒童涉及的議題包括兒童在伊斯蘭教裡的權益、兒童對父母負有的義務、父母對親生及領養子女的權利等。在穆斯林國家,兒童佔總人口的45%,因此對兒童的照顧及教育在伊斯蘭教裡多有論述。 根據《古蘭經》、聖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紀錄)、伊制玛尔(公議)及格雅斯(推論)而形成的伊斯蘭教法不僅認定兒童與成年人一樣應該受到人道的對待,而且承認兒童的身體及心理不成熟,因而需要特別的照顧,與現代一些國際協議的說法一致。不過,一些伊斯蘭國家仍然流行童婚、…

日本婚姻

上的新郎和新娘]] 依據日本民法第739条,日本国民按照户籍法第74条提交结婚申请书后,除非有特定阻却事由,否則法律上就视为结婚。政府部门会在户籍中进行记录。结婚的适婚年龄,無論男女均為18岁。日本法律規定,结婚夫妻必須使用其中一方的姓氏,並遵守多項義務。依據民法,婚姻能賦予未成年人有成年人的法律地位,並賦予夫妻多項財產處理機制。如果日本人与外国人結婚,則須視當事人的婚姻法律而定。 在过去的一千多年里,日本的婚姻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婚假

婚假是法律容許工作者因結婚而休假,工資如數支付。在世界上這是並不常見的法律,例子包括馬爾他(兩工作天 "two working days")及愛爾蘭,中國大陸及。 中國大陸 山西省是特別的享有30天的假期,青海省是特別的享有15天的假期。 一般都是享有3天的假期,北京市在3天的基礎上,多加7天,總共10天假期。軍隊的規定則是 3天的基礎 + "7天晚婚假" = 10天; 雙方都享有晚婚假,但如果其中一人太年輕,則只有晚婚那個人享有晚婚假…

家事法院

家事法院,又稱家庭法院,是審理家事法案件的法院。家事法院制度因國而異,設立的初衷是作為衡平法院裁決子女撫養權等家事法案件,只要原告以“”出庭,即可無視某些法律要求,而這樣的要求屬「」。法規的變化使得這一點變得多餘。 參考文獻

離婚贍養費

離婚贍養費或称配偶赡养费、贍養費,為法律中定義,在配偶離婚或分居後,提供給分居者的必需生活费用。 西方国家法律体系一般支持离婚赡养费,而在非西方国家中则不一定。過往传统上,西方国家的离婚贍養費是由男方支付給其前妻,或由女方支付給其子女抚养费。可能会对家庭主妇(家庭主夫)有所倾斜 因為法律明文規定為因判決而離婚,所以在兩願離婚上,若當事人未在離婚時明文訂有協議給付贍養費,則不可依本條規定而請求他方支付。 至於給付的標準,法律並無明文規定,…

離婚理由

離婚理由(Grounds for divorce)是有關哪些原因下允許提出離婚的相關法律,通姦是最常見的離婚理由。不過有些國家會用不同的標準看待男性通姦和女性通姦,例如女性通姦可作為離婚理由,而男性通姦則不行。除了法律外,不同的文化也會影響對離婚理由的解釋。 以下是一些離婚的理由: 性骚扰 通姦 酗酒 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 家庭暴力(包括對伴侶及對其子女的肢體暴力、性暴力及精神暴力) 有些司法管轄區只接受(伴侶不用證實另一方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