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事物
公众事物()是一个拉丁语短语,是欧洲各语言中“共和国”(Republic)一词的词源,传统上也被认为是Commonwealth一词的近义词。不过,根据具体情境,该拉丁语的具体翻译会有所变化。“Res”是拉丁语中表示实体的主格单数名词,与表示非实际的“spes”一词相对,而“publica”是一个定语形容词,意为“属于或与公众和人民相关的”,因此该词的大意为“公众事物”或“人民事物”。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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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事物()是一个拉丁语短语,是欧洲各语言中“共和国”(Republic)一词的词源,传统上也被认为是Commonwealth一词的近义词。不过,根据具体情境,该拉丁语的具体翻译会有所变化。“Res”是拉丁语中表示实体的主格单数名词,与表示非实际的“spes”一词相对,而“publica”是一个定语形容词,意为“属于或与公众和人民相关的”,因此该词的大意为“公众事物”或“人民事物”。 参考资料
元老院終極議決(),亦被譯作終極議決或最終通告,是羅馬元老院有權決議的一種緊急措施制度,在共和政晚期屢次發生。在某種層面上,還可以更精確的解釋為:',意為「元老院為捍衛共和的決議」。帝政時期此制度被廢除。 決議的目的名義上是為了讓政務官可以專注政治使國家政體不受損害('),但本質上則是給予政務官半獨裁官的權力,去維持國家,類似於今日世界各國的戒嚴令。 在歷史紀錄中,这种此決議總共被通過了至少7次。第一次通過是在前121年,大西庇阿的孫子…
乌尔比安(),罗马法学家和帝国官员。 生平 乌尔比安生于泰爾,现位于黎巴嫩境内。乌尔比安本人以其对前人学说的归纳与整理而闻名,其代表著作包括《告示注解》(Ad edictum)83卷、《市民法注解》(Ad musurium Sabinum)51卷等。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编纂《学说汇编》时所收录学说之三分之一均为乌尔比安的学说。后期受罗马皇帝亚历山大·塞维鲁所召,任禁卫军长官,相传乌尔比安死于由反对派引起的罗马禁卫军叛乱。 觀點 自然…
新律()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由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主持编纂的民法大全的第四部分,原文以希腊语写成,也有拉丁语版本。新律收集了公元534年之后东罗马帝国新颁布的法律。
民選官(),亦譯作副執政官、裁判官 、法務官、法務官、執事官。是古羅馬政府授予男性的官職稱號,涵蓋兩種職務性質:(i) 軍隊統帥;(ii) 經選舉產生的執政官(magistratus),負責執行各項公務。執政官職權(praetura)的功能可由其形容詞本身闡明:執政官權力(praetoria potestas)、執政官權威(praetorium imperium)及執政官法典(praetorium ius)——即由執政官們確立的法律先例…
《巴西利卡法典》(来自 “皇家法律”)是9世纪颁布的拜占庭帝国法典,自巴西尔一世治下开始编纂,在其子利奥六世治下完成。《巴西利卡法典》简化、改编了查士丁尼一世6世纪颁布的《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分为四部分,但《巴西利卡法典》全文是一个整体,对各主题的排列也更加系统化。 背景及内容 对公元650至850年间拜占庭法律的发展,历史学家知之甚少。至 8 世纪中旬,即使在首都君士坦丁堡,拜占庭人使用拉丁语的《查士丁尼法典》也较为困难,…
晉升體系(拉丁文:Cursus honorum;意為「荣耀之路」)是在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初期時,有抱負的政治家們就任政府職位的次序。這個制度是为有元老身份的人而设。晉升體系包含军队及政治行政职位。不同的职位对候选人均有最低年龄的限制。官員在各職位間調任需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而法例禁止重复担任同一职位。 這些規則在共和国的最后一百年中被改變並忽視。如盖乌斯·马略在公元前104年與公元前100年之間连续五年担任執政官。原本是為公众服务的機…
镶嵌画,保存于意大利圣维塔堂。]] 《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由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主持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完成于公元529至565年。 严格来说,《民法大全》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典。《民法大全》主要收集了罗马帝国的法律,以及权威法学家的法律解释。另外,此汇编也包括了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入门教材的法学阶梯,以及查士丁尼一世所颁布的新法律。。但在查士丁尼一世统治期间,他成功地发动了…
羅馬政務官(),為古羅馬的官職,經選舉選出,可以分成正規政務官()與特殊政務官()兩類,握有政治、軍事、以及在某種情況,宗教權力。 正規政務官每年選出(除監察官外),任期一年。通常分別选出至少兩位正規政務官,以防範一人權力過大。特殊政務官僅在特別情况选出,而且不必與一位同僚共同获选。特殊政務官握有的權力大於正規政務官。 正規長官 保民官 財務官 市政官 裁判官 執政官 監察官 特殊長官 獨裁官 騎士統領 十人委員會 參見 長官 晉升體系
法庭之友(,複數形為,英文直譯為),又譯法院之友,法律名詞,指「不屬訴訟一方而主動或應法庭邀請就案件提供意見或協助的人」。該概念最初源自於羅馬法,後被英美習慣法所繼承。 法庭之友不是訴訟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能是出於自願之下,或是回應訴訟双方的當事人請求,法庭之友提出相關資訊與法律解釋的法律文書給法庭,以協助訴訟進行,或讓法官更了解爭議的所在。提出這種法律文書的人,就被稱為法庭之友。法庭之友提交给法庭的文书是影响法庭裁判的重要工具。他可以…
森都利亚大会或百人队会议 (拉丁语:comitia centuriata)为古代罗马共和国三大投票会议之一。相传为第六代国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创立,参加该大会不分是罗马人民还是平民,凡是服兵役的都可以参加。按财产分成六个等级。森都利亚大会取代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库里亚大会,获得了其重要的政治权力,如宣布战争、选举官员、审判重大案件等,而库里亚大会则逐渐丧失政治地位,后名存实亡。森都利亚大会的拉丁文词语(centuriata)来自百人队…
罗马宪法,是一系列不成文的指引与原则,后人主要以遵从先例的方法,传承这些宪法。宪法是非正式、非官方的,很多条文都是不成文的,也经常被人改动。因此,罗马宪法比较像不成文法,而不是成文法。不过,人们也会通过通过新法律,废除旧法律,主导罗马宪法的演化。 很多现代的政制概念,都源起于罗马。例子有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三权分立、否决权、法定人数(Quorum)、冗長辯論、弹劾、財權(Powers of the purse…
继受(Rezeption)或罗马法的继受(Rezeption des römischen Rechts),指的是德意志法律史上的一个事件。通过继受,连同本来就在起着现行法作用的教会法一起,神圣罗马帝国的法状况被形形色色的习惯法和特别法肢解。继受发生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地区范围内,具有深远的影响,且包括了诸多阶段。到了19世纪,随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崩溃,潘德克顿法学掀起了另一波继受的浪潮,对德国民法典的产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继受的主要途径是:追…
全民表决(拉丁语:plebiscitum )是为一国或一地之重大事项征询其人民主流民意的表决制度。其术语来源于古罗马的拉丁语,由拉丁语的人民(plebs)和决定(scitum)合成,意即人民的决定。在拉丁语原意中,“全民表决”一词有别于凱薩主義(césarisme),是真正为民主设计的工具。而在现代语意中,“全民表决”是公投的一种变体,通常设问是否赞同某人的政策。 历史上的全民表决 古罗马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全民表决起初是由护民官提议、…
阿奎利亞法(Lex Aquilia)是罗马共和国於公元前286年為彌補《十二铜表法》中涉及財產糾紛的不足而制定的一部有關財產損害的罗马法 ,共有三章,其中第二章在頒布後不久即遭到廢除。該法的特征是通過賠償金額來取代《十二铜表法》中的同態復仇,例如殺死別人的奴隸或者毀壞他人財產,只需賠償一定數目的金額即可 。此外該法還首次确认了过错为不法行为成立的重要條件。該法對大陆法系侵权法具有一定的影響。 参考资料 W W Buckland and …
安东尼努斯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又译卡拉卡拉法令,乃是一道羅馬皇帝卡拉卡拉(瑪爾庫斯·奧列里烏斯·安东尼努斯)在公元212年所宣佈的敕令。這道法令宣佈,所有羅馬帝國出身自由的男人將被給予完整的羅馬公民權,同样地,所有帝國自由出身的女人拥有与羅馬女人相同的權利。 212年以前,完整的罗马公民权只属于部分人,比如亚平宁半岛上的居民握有完整的羅馬公民權。還有,建立于其它行省的殖民地、居住于行省的羅馬人(及他們…
库里亚大会或区会议 (拉丁语:comitia curiata)为古代罗马王政时期重要的管理机构。早期,罗马人根据氏族分为30个库里亚,该群体被称为“罗马人民”。其职责包括选举高级公职人员,宣布战争,通过或否决新法案,裁定死刑案件。通过决议时,各库里亚有1票表决权。 后来,森都利亚大会取代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库里亚大会,库里亚大会则逐渐丧失政治地位,后名存实亡。 参考资料
古代殖民地是指古代地中海地区的文明建立的海外殖民地,大多与母城邦(metropolis,英语中大都市一词即来源于此)领土不接壤的殖民城邦的形式。殖民城市与母城市之间的联系依然十分紧密,但与近代的殖民主义不同的是,这种联系并不以母城市直接控制殖民城市的形式存在。相反,古代的殖民地通常从一开始就是独立且自治的。 古埃及殖民地 早在第一王朝时期,古埃及人就在迦南南部建立了一个殖民地。 法老那尔迈命令殖民迦南的埃及人生产陶器,并将其运回埃及本土…
无权,或曰人格减等(即“行为能力的受限”) 是一种存在于罗马法中的条款。有关人格减等的影响总共存在三种情况,分别是严重人格减等、中度人格减等和轻微人格减等。人格减等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与自然人的法律地位有关,具体分别是自由权利(是否为自由民)、公民权(是否为罗马公民)和家庭角色(是否在罗马家庭中拥有某种角色或地位)。 严重人格减等 人格减等的极致,也即“严重人格减等”,包括个人自由、公民权和家庭角色的丧失。这类现象一般会出现在奴隶和战俘身上…
潘德克顿学派或潘德克顿法学、学说汇纂派(Pandektenwissenschaft、Pandektistik)对19世纪的德意志私法学术有着笼罩性的影响。 语源 潘德克顿(Pandekten)一词,来自于拉丁文的学说汇纂(Digesta seu Pandectae)。在希腊化时代里,学说汇纂的希腊文名称为πανδεκτης,意即“包罗万象(Allumfassendes)”。 潘德克顿法学指的是在德意志地区,以作为继受之结果的罗马法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