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嵌画,保存于意大利圣维塔堂。]]
《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由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主持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完成于公元529至565年。
严格来说,《民法大全》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典。《民法大全》主要收集了罗马帝国的法律,以及权威法学家的法律解释。另外,此汇编也包括了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入门教材的法学阶梯,以及查士丁尼一世所颁布的新法律。。但在查士丁尼一世统治期间,他成功地发动了一系列战役,重新征服了部分曾被日耳曼入侵者夺去的西部领土,包括意大利和西班牙的部分地区。
旧法包括:从530年起,16名杰出的律师组成了新委员会,开始将众多法学家的著作编纂、阐明、简化及排列顺序。其成果于533年发表,存于50本书中,后来被称为《学说汇纂》。《学说汇纂》作为法律颁布,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其它所有法学著作的官方地位均被废除。这些著作在此后,即使是为了澄清观点,也不得被引用。
大约在同一时间,查士丁尼也颁布了概述罗马法律的《法学阶梯》。
查士丁尼在534年至其在565年去世前,发布了许多涉及许多主题的法律,并在许多方面的法律做出了重大的修改。这些法律被称为《新律》。
《查士丁尼法典》的构成
《民法大全》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以及《新律》:
《法典》(Codex),收集了自哈德良皇帝(117年-138年)以后的各代皇帝敕令。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C。
《学说汇纂》(Digesta或Pandectae),收集了罗马帝政时代被赋予“解答权”的法律学者们的学说。这一部分共有50卷,费时3年,于533年完成。这部分也是该书在文艺复兴前重新出现在欧洲大陆后,历代学者研究的重点。与其他三部分最大的区别是,这部分的编写往往引用了大量互相并不相容的罗马法学家的观点,从而使后人能够非常深入了解罗马法的历史与发展。然而由于编辑者时间仓促,而且全部是希腊语母语的工作人员,从事的却是当时已经有数百年历史的纯拉丁文编辑工作,所以也经常被后代研究者诟病其编写水準。这部分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D。
《法学阶梯》(Iustiniani Institutiones)是皇帝命令编辑的一本法学入门教材。这部教材主要是基于公元二世纪的法学家盖约编写的同名教材,到今天仍然作为罗马法学生的使用书籍之一。该书有四卷构成,旨在对学习罗马法的学生提供一个概览。与普通教科书不同,该书的内容在某些时期曾经被赋予了法律的效力。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I。
《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 Justiniani)是查士丁尼死后,法学家们整理其在位期间颁布的宪令,定为一编。《新律》共收有百余条,以希腊文和拉丁文两种文本行世,流传至今的有152条。近现代法律学术文献引用习惯简写为N。
《法典》、《學說彙纂》、《法學階梯》均以拉丁语写成。而《新律》则大部分以希腊语写成,但亦有官方的拉丁语译本,以供罗马帝国的西半部使用。
参见
*罗马法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Fred H. Blume:[http://www.nssd.org/articles/article_read.aspx?id=669061778] , Annotated Justinian Code.
- [http://amshistorica.unibo.it/diglib.php?inv=176 Corpus Iuris Civilis] , Hugues de la Porte, Lion, 155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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