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政務官(),為古羅馬的官職,經選舉選出,可以分成正規政務官()與特殊政務官()兩類,握有政治、軍事、以及在某種情況,宗教權力。
正規政務官每年選出(除監察官外),任期一年。通常分別选出至少兩位正規政務官,以防範一人權力過大。特殊政務官僅在特別情况选出,而且不必與一位同僚共同获选。特殊政務官握有的權力大於正規政務官。
正規長官
- 保民官
- 財務官
- 市政官
- 裁判官
- 執政官
- 監察官
特殊長官
- 獨裁官
- 騎士統領
- 十人委員會
參見
- 長官
- 晉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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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政務官(),為古羅馬的官職,經選舉選出,可以分成正規政務官()與特殊政務官()兩類,握有政治、軍事、以及在某種情況,宗教權力。
正規政務官每年選出(除監察官外),任期一年。通常分別选出至少兩位正規政務官,以防範一人權力過大。特殊政務官僅在特別情况选出,而且不必與一位同僚共同获选。特殊政務官握有的權力大於正規政務官。
正規長官
特殊長官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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