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1948年法律

共 12 篇文章

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縮寫:)是聯合國的基本法之一。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过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共有30條。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其由联合国出版在其網站上。 《世界人權宣言》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一起包含在國際人權法案…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東京大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後特設之國際軍事法庭,於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之間,由身為勝方的同盟國為解決敗方大日本帝国戰犯阴谋发动战争、常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罪行确认責任歸屬而創立。法庭設於東京的原陸軍士官學校大講堂,位於今東京都新宿區市谷本村町的自衛隊設施「防衛省市谷地區」內。 1946年2月25日,盟国最高统帅部與各同盟国政府提名,任命11名远东国际…

1948年煽动法令

《1948年煽动法令》()是一项对煽动者进行惩处的法令。该法令最初是由英属马来亚联合邦殖民政府于1948年所制定的。该法令将具有「煽动性倾向」的言论定为犯罪,包括「煽动仇恨」、蔑视或激起对政府的不满或引起「不同种族之间的恶意和敌对情绪」的言论等。「煽动性倾向」一词的含义在该法令的第3节中定义,其实质类似于英国的普通法对煽动叛乱的定义,并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了修改。 该法令于1969年被马来西亚国会重新修订。马来西亚政府对「煽动性倾向」一词的…

日本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是日本一部关于刑事诉讼的法律,於1948年7月10日公布。2018年6月1日,日本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开始实施,這一修正案引入了司法交易(辩诉交易、認罪協商)制度。 参考文献

少年法

《少年法》()是日本依据《》中有关特殊条款而制定的法律。《少年法》的为“昭和23年法律第168号”并于1948年7月15日公布;该法由法务省主管。 内容概论 主要内容 行政机关对的在1922年颁布的旧版《少年法》中已有规定;战后,在驻日盟军总司令的指导下进行了修订。 根据《少年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应与成年人接受同样的刑事处罚,而原则上应该交由家事法院给予。而在实际操作上,也会有家事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未成年嫌犯逆解送回检方以提请正式刑事…

国家保安法

國會議事堂.]] 《国家保安法》()是韩国涉及国家安全的一部刑事法律。制定于1948年12月1日,旨在打击威胁韩国国家安全的反国家活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取缔国内美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韩政权”)、共产主义思想的行为。该法以1941年日本《治安维持法》与原型。70多年来,韩国宪法法院、韩国大法院众多判例认定《国家保安法》符合《韩国宪法》。 历史 1948年10月19日爆发麗水-順天事件,南朝鮮國防警備隊驻丽水的第14团、…

五月九日憲法

五月九日憲法(1948)是捷克斯洛伐克的第二部憲法,從1948年至1960年生效。在1948年2月25日共產黨奪取捷克斯洛伐克第三共和國政權後不久,於1948年5月9日生效。五月九日憲法取代了1920年捷克斯洛伐克憲法。 與大多數共產憲法不同,五月九日憲法沒有用一個集體機構取代總統。憲法還提供了防止任意逮捕的保護措施,只要沒有逮捕令,任何人都不能被拘留。另一方面,規定公民權利的條款被一項條款有效地閹割了,該條款禁止對國家、憲法、共和國政…

1948年援華法案

1948年援華法案(China Aid Act of 1948)為1948年4月2日美國国会通过了《对外援助法案》(Foreign Assistance Act)和《经济合作法案》合并案之一部份。援外法案本來用途是為了施行歐洲戰後經濟復興計畫,援華法案是計劃中的例外;其中,華是指亞洲的中華民國政府。成為第二次国共内战中,中華民國政府用來應付中國共產黨的重要資金資助。另外,該法案原訂援助時間為一年。 背景 1947年,杜鲁门政府就已开始向…

1948年企圖強姦法令

《1948年企圖強姦法令》(;11&12 Geo. 6 c. 19)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將企圖強姦的最高刑期由2年監禁提高至7年。(同年晚些時候,《》廢除了懲罰性勞役,以監禁取代。)該法令由《1956年性罪行法令》廢除並取代,後者維持7年監禁的最高刑罰。《》對1956年法令作出了修訂,將最高刑期提高至終身監禁。 全文 1. Punishment for attempted rape.—Where a person is convi…

輕犯罪法

《輕犯罪法》()是日本的一項,分為第1條至第4條,其中第1條裡尚細分為34項,主要針對各式各樣輕微罪行,對違法者作出拘留和處以科料,於昭和23年(1948年)5月2日開始施行,前身是明治41年內務省令第16號《》。 概要 輕犯罪法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治6年(1873年)的第256號《違式詿違條例》、1880年《刑法典》(舊刑法)第4編的《違警罪》和明治41年(1908年)內務省令第16號《》。輕犯罪法成立的原因是前身的《警察犯處罰令》抵觸了…

母體保護法

《母体保護法》是日本于1948年7月13日颁布的一项法律,主要规定了通过绝育手术及堕胎的手段保护母亲健康的有关事项。 该法律最初名为《优生保护法》,参照纳粹德国的《绝育法》 旨在通过对患有疾病的人实施绝育手术,以防止该类人产生后代。该法當時规定实施手术可不经本人同意。日本共有约2.5万名残疾人被实施绝育手术,其中约1.65万人为强制。 1996年,改名《母体保護法》,刪除有人權問題之規定,包括優生學思想下制定的強制絕育條文等。2019年…

金融商品取引法

《金融商品取引法》,舊名《証券取引法》,是日本就有關其國家的有價證券交易及相關產品的監管法例,以保障投資者。法例於戰後的昭和23年(公元1948年)4月13日通過,編號為《昭和23年法律第25號》。 外部連結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1220230510/http://law.e-gov.go.jp/htmldata/S23/S23HO025.html 総務省法令データ提供システ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