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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篇文章

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縮寫:)是聯合國的基本法之一。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过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共有30條。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其由联合国出版在其網站上。 《世界人權宣言》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一起包含在國際人權法案…

大憲章

《大憲章》(,),又称作《自由大宪章》(;),是英格兰国王約翰最初於1215年6月15日,在温莎附近的兰尼米德訂立之以拉丁文书写的政治性授权文件;裏面曾有涉及削弱英國王室權力的條文,但在之後的版本中被修訂。1225年首次成为法律。1297年的英文版本至今仍然是英格兰、威尔士之有效法律。 簡介 这份由坎特伯雷總教區總主教史蒂芬·朗顿起草的《大憲章》,乃封建貴族用來對抗英國國王(主要是針對當時的約翰)權力的封建權利保障協議。 訂立《大憲章》…

1689年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詳題《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是英国政治性法律中重要的一部法令,由威廉三世于1689年12月16日签署。在光荣革命後,威廉三世获宣布登基成为英格兰国王,前提就是必须接受由國會所提出的这部《权利法案》。 主要内容 英国人民拥有不可被剥夺的民事与政治权利,包括: 国王不得干涉法律; 和平时期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维持常备军; 非經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徵税; 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 人民有配带武器以用以自卫的权利;…

第101公里

第101公里(俄:101-й километр)是指苏联时期的對迁徙自由的限制。 蘇聯民众自由迁徙的最远距离就是100公里,“第101公里”由此成为对该限制的代称。在苏联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罪犯以及其他“不受欢迎者”(包括从古拉格系统获释者)通常都不能在莫斯科等大型市区定居。刑满释放人员在国内自由迁徙的权利长期受限。刑满释放人员领不到常规证件,他们不得在大型市区方圆100公里以内定居。 在斯大林时期过后,苏联于1980年夏季奥运会之前又…

居魯士文書

,居魯士圓柱。]] 居魯士文書()又譯居魯士圓柱或居魯士銘筒,是古代的一個泥製圓筒,現已破裂為幾件碎片,以居魯士大帝的名義由古代阿卡德語楔形文字所寫成,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巴比倫遺跡中出土,現存於大英博物館。它寫成的年代約為公元前6世紀。 據居魯士文書所載,在波斯攻陷巴比倫後,居魯士大帝宣佈釋放所有奴隸回鄉。因此,聖經學者一般認為它是居魯士大帝在巴比倫之囚後讓猶太人重返應許之地政策的證據。居魯士圓柱亦被視為世界上最早的人權宣言,儘管此看法被…

十二条款

十二条款(德語:Zwölf Artikel )是1525年德意志农民战争期间反士瓦本同盟的农民提出的纲领。十二条款被視為罗马帝国之后欧洲大陆首份关于人权和公民自由的草案。起草十二条款的會議被視為是德国歷史上第一次制宪会议。 1525年3月6日,约50名农民在梅明根会面,討論如何對抗士瓦本同盟。最終農民決定成立。3月15日,协会通过《十二条款》。《十二条款》提到要废除农奴制度、每个地区有权利选举和解聘不合格的牧师、取消或限制徭役和劳役、限…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颁布于1789年8月26日,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最初的起草人是拉法耶特侯爵,受到美国革命家托马斯·杰斐逊的影响,但最終草案的大部分內容出自西哀士神父之手。 歷史 人权宣言受到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各州权利法案的影响,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私有財產是自然權利,不可剝奪和侵犯。 宣言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

南非訴以色列案

南非于2023年12月29日对以色列提起诉讼,正式名称为「《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在加沙地带的适用(南非诉以色列)」案(),指以色列涉嫌违反1948年《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和国际法中有关加薩走廊巴勒斯坦人的义务。南非提交的起訴書指控“以色列在长达75年的种族隔离、对巴勒斯坦领土长达56年的占领以及對加薩長達16年的封锁。”南非已请求国际法院(ICJ)采取临时保护措施。 以色列外交部在外交电报中表示,针对以色列的裁决“可能会产生…

聯合國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議題

聯合國創設於1945年,但直到1994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人權事務委員會對作成決定,才首次有聯合國體系的組織將LGBT權利視為人權議題。在1993年的世界人權大會和1995年的世界女性大會,都有國家提案要將性傾向的不歧視納入大會的宣言或行動綱領之中,然在共識決的決策下,這些提案都未受採納,換取保留住較為寬泛、不特定的語言,由各國自行解釋。 2003年4月,巴西在經社理事會下的提出性傾向與人權的(E/CN.4/2003/L.92),…

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

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是1993年6月25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大会上通过的人权宣言。根據該宣言,以及随后的大会第48/141号决议,設立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参见 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道法 国际人权文书 法治 社会正义 人权教育 参考 外部链接 * [https://www.ohchr.org/zh/instruments-mechanisms/instruments/vienna-declaration-and-pro…

普鲁士一般邦法

普鲁士一般邦法()是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下令,1792年颁布,1794年腓特烈·威廉二世时期实行的法典,该法典包含17000个法条,涉及民法、刑法、家庭法、公法和行政法。除莱茵河左岸地区外,该法典在普鲁士大部分地区取代了此前使用数百年的《萨克森之鉴》,并生效至1851年。在刑法方面,相关部分于1872年由德国刑法替代,民法部分于1900年由德国民法典替代。在世界现代史上,编写普鲁士一般邦法是把全部法律编于一部法典之内的唯一一次尝试。

開羅伊斯蘭人權宣言

開羅伊斯蘭教人權宣言(,缩写:CDHRI;)是伊斯蘭合作組織成員國在埃及開羅於1990年8月5日(伊斯蘭歷1411年穆哈兰姆月9-14日)外交部長會議通過的宣言。概述了伊斯蘭的人權觀點。後來於2020年修訂。並於2020年11月28日通過。 宗旨是「給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提供關於人權領域的概括指引」。該宣言被認為是回應《世界人權宣言》。 歷史 許多穆斯林世界的國家批評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沒考慮非西方世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 1981…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的主要拟定者]]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是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项宪法法案。由喬治·梅森起草,并于1776年6月12日由弗吉尼亚议会通过。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是一个在美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文献,并对国外产生广泛的影响。它宣扬天赋人权这一思想,如人民有反抗“不胜任”政府的权利。该法案在弗吉尼亚议会一致通过,并被作为独立于1776年6月29日通过的弗吉尼亚宪法之外的文献。[https://web.archive.org/web/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