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縮寫:)是聯合國的基本法之一。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过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共有30條。宣言起草的直接原因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省,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其由联合国出版在其網站上。

《世界人權宣言》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一起包含在國際人權法案中,兩個公約都是在1966年通過。

结构和内容
《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结构受到《拿破仑法典》的影响,包括序言和介绍性一般原则。它的最终结构形成于由法国法学家勒内·卡森编写的第二稿,他参与了由加拿大法律学者约翰·彼得斯·汉弗莱编写的初稿。

宣言包括以下内容:

  • 序言阐述了起草宣言的必要性的历史和社会原因。
  • 第1—2条确立了尊严、自由和平等的基本概念。
  • 第3—5条确立了其他个人权利,例如生命权以及禁止奴隶制和酷刑。
  • 第6—11条提及人权的基本法律界定,以及在受到侵犯时可以适用的具体补救措施。
  • 第12—17条规定了个人对社会享有的权利,包括在每个政体内部的迁徙自由和居住自由、國際庇護權以及享有财产和国籍的权利。
  • 第18—21条认可所谓的“宪法自由”以及在精神、公共和政治领域的自由,例如以下自由:思想、意见、表达、宗教和良心、文字、和平结社,以及通过任何媒体接收和传递信息和想法。
  • 第22—27条认可个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医疗保健。它支持广泛的享有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并特别提到了对母亲或儿童时期的照顾。
  • 第28—30条规定了行使这些权利的一般方式、个人权利不能适用的领域、个人对社会的义务,以及禁止使用权利来违反联合国宗旨。

卡森将宣言比作希腊神庙的门廊,有基础、台阶、四根支柱和门楣。第1条和第2条以其尊严、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原则为圣殿的基础。序言的七段陈述了宣言的道理,代表了通往圣殿的台阶。宣言的主体由四个支柱组成。第一支柱(第3—11条)构成个人的权利,例如生命权和禁止奴役。第二支柱(第12—17条)构成个人在民间和政治社会中的权利。第三支柱(第18—21条)涉及精神、公共事物和政治自由,例如宗教自由和结社自由。第四支柱(第22—27条)规定了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最后三条构成了将这些结合在一起的门楣,因为它们强调了个人对彼此和对社会的相互责任。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遗孀埃莉诺·罗斯福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委员会副主席为中華民國籍的哲学家兼剧作家张彭春。联合国秘书长邀请了加拿大籍的法学专家约翰·彼得斯·汉弗莱主持了宣言的起草。

參與人士
刚指派为联合国秘书处人权部的主任漢弗萊 为宣言主要起草人之一,完成第一稿。其他主要的贡献者还有黎巴嫩哲学家、神学家、教育家和外交家和法国法学家和法官勒内·卡森。张彭春也是在起草过程中展现了独特的亚洲视角,巧妙地将儒家学说应用于解决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僵持局面。。该文件于1948年12月10日提交联合国大会表决。在出席的56个成员国中,48票赞成,0票反对,8票弃权(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南斯拉夫、波兰、南非、捷克斯洛伐克和沙特阿拉伯),另有2国代表缺席。加拿大法學家汉弗莱是宣言的主要起草人。加拿大最初对宣言的草稿投弃权票,但後來還是同意了最终稿。

48个国家投了贊成票(其中一些國家當時的國旗或政權可能與現在不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个国家弃权:

*
*
*
*
*
*
*
*

2个国家没有投票:

*
*

现任联合国会员国中的大多数在这之后才获得主权并加入联合国,所以其中只有小部分的國家参与了这一历史性的表决。

人权兩公約
不過,《世界人權宣言》僅訂下國際法之一般原則,並無規定會員國必須將這些原則付諸實行。

2018年12月,前英國首相戈登·布朗說,在1940年代冷戰氛圍中催生的《世界人權宣言》,從一開始就缺乏具約束力的執法條約,沒有適當的申訴機制,甚至發表很久以後才有部分國家簽署基本契約;而且《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時代的產物,很少提及女性、殘疾人、LGBTQ、社區和兒童等的權利。因此,儘管過去70年全球人權看似取得了包括國際刑事法院之成立、國家保護責任之確立等重大進展,但人權侵犯仍然以驚人的速度發生、而且實際上未受懲罰。

在2020 GitHub 代码永久保存计划中,每个用于存档数据的胶卷的开头都带有一个未压缩的 UTF-8 文件,其中包含超过 500 种语言版本的《世界人权宣言》。

翻譯最多的文件
由於統一碼聯盟的協助,《世界人权宣言》成為世界上語文翻譯次數最多的文件。

推動世界人權宣言組織
國際人權聯盟
國際人權聯盟(FIDH)是最早的人權組織之一,它無黨派、無宗教背景且獨立於任何政府。其核心任務是促進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上所載一切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
國際特赦組織,又稱大赦國際,是一個全球性人權運動。 導演斯蒂芬·約翰遜,匯聚了41個國際漫畫家、音樂家、製片者爲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創做了一部20分鐘的電影,為了慶祝在1988年的人權宣言40週年,把活力帶給世界人權宣言。 2008年,國際特赦慶祝人權日和人權宣言60週年,在世界各地舉辦「起火」活動。

人權觀察
人權觀察是一個國際非政府組織,专注于調查并公布人權問題,總部設在美國紐約。

反奴隸制和保護原住民協會
反奴隸制和保護原住民協會(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 是一個專註揭露人權侵犯的國際非政府組織。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书籍
*
*

參見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世界語言權宣言
  • 無條件基本收入
  • 人权宣言
  • A公约、B公约

外部链接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