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案》(),詳題《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是英国政治性法律中重要的一部法令,由威廉三世于1689年12月16日签署。在光荣革命後,威廉三世获宣布登基成为英格兰国王,前提就是必须接受由國會所提出的这部《权利法案》。
主要内容
英国人民拥有不可被剥夺的民事与政治权利,包括:
- 国王不得干涉法律;
- 和平时期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维持常备军;
- 非經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徵税;
- 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
- 人民有配带武器以用以自卫的权利;
- 人民有选举议会议员的权利;
- 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論自由;
- 人民有不遭受残酷与非常惩罚的自由;
- 人民有在未审判的情况下不被课罰金的自由;
- 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 國王的一些行为已经违反上述约定,因此被认为是非法的;
- 因“光荣革命”而逃离英国的詹姆斯二世被宣布退位;
- 天主教徒不具有繼承王位的資格;
- 威廉与玛丽是國王的继承人。
意义与影响
1689年的权利法案使英國確立了一個穩定的政治制度,令英國能夠超越法国成為歐洲第一大國,享有「日不落帝国」之名,而法國則在經歷法國大革命後,政治持續動盪,又受宗教問題困擾,使法國喪失在歐洲的領導地位,直至1870年成立共和國,政治制度才穩定下來。
1701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1701年嗣位法令》,作為《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部法案确立了“議會至上”原则,其中后者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基本确立,议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王权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保障的不断加强,使得英国成为近代第一个君主立憲的国家。
《权利法案》是英国历史上自《大憲章》以来最重要的一部法案。它既是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认为是美国宪法的前身。
参见
- 英国内战
- 大憲章
- 光荣革命
- 美国权利法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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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http://avalon.law.yale.edu/17th_century/england.asp Text of the Bill of Rights]
- [http://www.parliament.uk/archives The Parliamentary Archives] - Holds the original of this Historic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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