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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先例

遵循先例()是指在普通法中,作為判例的先例對其後的案件具有法律約束力,法院以後面對相同的問題時必須作出同樣判決的原則。遵循先例是判例法形成的基礎。 當然,法院也有上級和下級之分。高級法院的判決對下級法院處理同類案件有約束力,但高級法院卻可以推翻下級法院的先例。另外,如果產生某個案件先例的客觀條件有所改變,使這個先例變得不合理時,法院可以改變或者推翻先例。 註釋 參見 判決先例 德國刑事法第175條 成文法 外部連結 [https://w…

私法

私法(),相對於公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規範對等法律主體關係的法律。私法一詞有時和民法混用,有時則有更廣闊的内涵。 公、私法之區分 目前區分公、私法並未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理論,但比較多數人採的是所謂的「新主體說」,這一個說法的區分標準是:如果一個法律關係中,出現的法律主體其中一方是以公權力姿態出現的國家主體,那麼適用在這個法律關係中的法律,就是公法;反之,如果雙方沒有出現這樣的主體,就是私法。 舉例來說:台北市政府向池上便當訂購飯盒,這裡…

不同意見書

不同意見書(,或),法律術語,源起於英美習慣法,是一種由法官撰寫的法律意見書。當某個法律訴訟案件進行判決時,某位,或某幾位法官,不同意法庭上多數法官提出的主要意見書(Majority opinion)時,他們可以自行列舉自己不同意的理由,寫作不同意見書。當不是指一個法律判決時,也可以被稱作「少數報告書(minority report)」。 不同意見書不是判決結果,它將不會成為遵循先例,或是成為判例法的一部分,但是它們被視為是具備建議性質…

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或),,法律名詞,源自於英美習慣法。 在英美習慣法中,在訴訟案結束時,法官發布法庭判令時,會伴隨一份文件,內容在於解釋做出這項判決的理由,這些理由被稱為法官意見(opinion,或consilia),這份文件即是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會被匯整起來,形成判決先例。司法人員或律師就其對適用於特定事實的法律的理解所發表的書面意見,它能否為依此意見行事者提供保護,取決於該意見書的性質和調整這種意見書的相關法律規定。 分類 主要意見…

證人

證人(),指案件相關的見證人,他們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訴訟中,提供證詞用來描述與案件或訴訟相關的資訊,包括時地人事,以協助司法審判之進行。由案件或訴訟相關的原告或被告或其辯護律師聲請傳喚,再由法院開出傳票,傳訊證人到庭作證。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時候會依證人是否坦白與其涉案程度,而有可能由原本的證人身分轉列被告。 各地情況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之外,不問何人,對於他人之案件或訴訟,皆有為證人之義務。 參考資料 相關 污點證人 專家証人 偽證 *偽…

複數意見書

複數意見書(),又譯為多數意見書,法律術語,源自英美習慣法,是法律意見書的一種,常見於上訴法庭(Appellate court)中。複數意見書出現於法庭內無法取得過半數共識,形成主要意見書時,不同意見的法官,將會分別將其法律見解,撰寫成協同意見書,而得到相對多數支持的協同意見書,即是複數意見書。

合理懷疑

合理懷疑(),是源於18世紀英國的法律術語,在大多數的當事人進行主義式訴訟裡,是驗證刑事罪行時必要的舉證標準。 舉證責任落於檢控的一方,並須要證明其提出的主張已超越合理懷疑,即是說不能在理性自然人心目中存有任何疑點,方能判定被告有罪。 具體認知 美国刑事法律的基础建立于直到超越所有合理怀疑之前,被告被认为无罪。美国最高法院在建国早期就宣布宪法保护被告人的自由,只有通过该准则才能夺取该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2年修订、2013年实施…

强制程序条款

強制程序條款()是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中的一个条款,其中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有权透過法院發行的傳票取得有利於自己的證人。該條款通常會被理解為被告得以在審判过程中设法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证词,不過自從該規則施行之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已經宣佈了幾個特定的限制。 原文 譯文:在一切刑事訴訟中,被告有权......以強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證人。 歷史 強制程序條款是第六修正案的一部份,於1791年批准。在第十四修正案批准之前,法院動用強制程序條款的實例…

備忘意見書

備忘意見書(,或),法律術語,源自英美習慣法,是法律意見書的一種。一般來說,它的內容通常比較簡短,主要的用途是為了在特殊案例中,讓法官作為宣判前的準備之用。因此,備忘意見書不會成為判決先例、具備說服力的先例(Persuasive precedent)、或具備拘束力的先例(Binding precedent)。

主要意見書

主要意見書(),法律術語,源自英美習慣法。它是法律意見書的一種,當法庭中過半數的成員,同意某種法律意見時,所書寫的法律文書,法庭將會根據此主要意見書來形成判決;這個主要意見書也會成為未來的判例。但並不是每次的判決都會出現主要意見書,有時,法官把票投給主要判決(例如確認或推翻下級法院的判決),但可能有著截然不同的原因,而不同意同一套主要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出現數個協同意見書,而其中每個都不代表法庭多數成員的意見。因此,參加人數最多的…

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在某些特殊侵权行为案件中常不利於受损害当事人所設置之特殊法律救济方法,以倒轉程序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則,在实体法對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做出特殊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一例,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举证责任进行倒置,讓消费者不用承担举证责任,以達到消费者保护。 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原告)负担的举证责任,由于某种事由(通常是法律規定或是法院實務創設類型…

留置權

留置權(;)乃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用以償付一般在法律效力之下產生的債務或稅務。 留置權是擔保物權。此與債權上之保留權或留置權利()不同,應予區別。規定於德國民法273條,機能與留置權類似。 若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其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中華民國民法第928條)。 取得要件 須…

原告

原告(;或稱原告方、原告人),是一項法律術語,與被告之類的用語涵義相對。不同司法管轄區對於該術語有不同的詳細定義。 在普通法系中,原告人、申索人()是指在民事訴訟程序中,率先向法院提起控告的一方。而在大陸法系中,除民事訴訟程序或行政訴訟程序中最先提起訴訟的一方外,原告也可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訴訟的公益代表人(通常為檢察官)或公益訴訟主體。 術語學 普通法系所使用的「」一詞最早可追溯至十三世紀晚期,源自盎格魯-諾曼語中的「」。在普通法系…

推定

推定(,)係對於特定事實存在與否不明確時,法律上依一般通常情況加以推論認定。法律條文中常見「推定」一詞,但推定之事實通常難以積極證據加以證明。而依事理之演變推導而出的結果,係為法律上處理事務的便利性而設;因此,如有不同的主張,可提出反證以推翻。與推定相反的概念則是「視為」。 參考文獻 參見 視為 擬制 外部連結 *[https://plainlaw.me/2018/01/16/presume/ 推定、視為、適用、準用、類推適用,傻傻分不…

公法

公法()是指規範政府與人民之間關係的法律,特色在於其規範的是国家权力一方對人民下命式的關係。而在更精確的定義下,只要適用法律一方的主體(公权力主體),利用它不對等的「高權」行使其權利時,那麼規範這個行為的法律便是公法。但若是這個公權力主體並非利用其高權,而是平等地與一般人民行使其权利,則該行為應該受私法而非公法的規範。 種類 狹義的公法: 憲法 行政法 稅法 環境法 廣義的公法: 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 刑法 公私法…

代位權

代位權(,,)乃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進而危害到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依法取代債務人的地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例如A君欠B君五萬元,C君欠A君五萬元,A君如無其他財產而又怠於行使其對C君之權利,B君得代位A君而行使其權利,請求C君清償。 行使代位權要件 #保全債權:代位權必須為保全債權之必要性,債權人才可以行使。亦即債權人有不能受清償之虞時,債權人始得行使代位權。債權人代位權之行使,目的在維持各債權人之共同擔保,故該債權人本身之債權縱…

協同意見書

協同意見書(),法律術語,源自於英美習慣法,是一種由法院中的法官撰寫的法律意見書。當法官同意主要意見書的決定,但是他同意的理由與其他法官不同時,法官可以獨立撰寫協同意見書,以陳述自己的意見。 當法官之間意見分歧,無法形成絕對多數的主要意見書時,可能會出現數個協同意見書;而得到相對多數支持的協同意見書,被稱為複數意見書()。 內容 協同意見書分成好幾種,一種簡單的協同意見書是當法官參與法院的判決,但有一些意見要補充時產生。協同,在判決上代…

不雅暴露

屬於不雅暴露中的一種]] 不雅暴露(Indecent exposure)是法律用語,是指刻意在公開場合以不合乎禮儀的方式,暴露自己身體的部位。法律及社會對於不雅暴露的反應會因為不同國家而有很大的差異,從完全禁止暴露,到禁止暴露身體的特定部位(例如生殖器、屁股及女性乳房)等。 相關禮儀一般是依地方社群的標準來判斷,很少會明文寫在法律中。標準可能是以宗教、道德或是傳統的標準,或是以治安需要來定義。沒有性愛意味的露體癖或是公開裸体有時也會視為…

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观因素(objective elements of crime),在犯罪四要件理論之中,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活动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由刑法规定,说明某种犯罪是透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什么后果。 犯罪客观因素分为两类: 必要条件: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选择条件: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等 危害行为 概念 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有人的行为,没有行…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代表当事人(被代理人)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或实施法律行为的自然人。 不同於一般民事法律行為中,當事人可以基於自由意思將代理權限授權於特定相對人,法定代理人必須基於法律所規定,並且在法律所定範圍內,始具有代理行為之權限,使相關行為的效果直接及於被代理者。 類型 有些人,在民事法律對行為能力的分類中,並非屬於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因此法律為其設法定的代理人,以代其為意思表示或受領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