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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4 篇文章

飲食禁忌

即為一項顯著的飲食禁忌:它在猶太教被視為不潔之食(不合宜、不潔的),在伊斯蘭教亦被認為是不潔的(被禁止的)。]] 飲食禁忌是指一種單一社會群體或文化有自覺地避免食用特定動物或植物的現象,是一種禁忌。飲食禁忌隨空間、族群甚至時代而異,故並不存在全世界通用的飲食禁忌;不過幾乎所有的文化都有自己的飲食禁忌,飲食禁忌可說是普世文化通則。 多數飲食禁忌不是由文本記載、供人民謹守的律法;然而,它隨著社會習俗的承襲而流傳至今,在特定地區所具有的約束力…

13號星期五

時,即為「13號星期五」。]] 13號星期五(又稱黑色星期五,與黑色星期五購物日子不同,後者為感恩節後的第一個禮拜五)是指公曆一個月份的第十三天恰好是星期五。在西方文化中,13日星期五被認為是不幸的一天。在公曆中,每年至少會有一次是某一個月的第13日正好是星期五,在同一年最多可發生三次。在日耳曼语族和罗曼语族国家的文化當中,十三號星期五被迷信者認為是不幸、不吉利的日子。在許多其他的文化當中也可見到類似的迷信,例如在希腊的文化也視「13號…

亂倫禁忌

乱伦禁忌()是指對近親性行為的禁忌。雖然乱伦禁忌普遍社會皆有之,但研究者之間尚未就其背後成因達成共識。有關禁忌在不同社會及文化的展現方式會有所不同。部分文化會把近親性行為本身視為禁忌,也有文化把其視作通姦看待。比如中國會因著此一禁忌,而要求人們同姓不婚。 社會態度 「近代文明是何時禁止近親性行為」這道問題仍沒有明確答案。克勞德·李維-史陀較為關注接受交錯從表婚,但視平行從表婚為禁忌的社會,因為兩者在遺傳上的風險理論上是一樣的。此外其亦推…

避讳

避讳是中国歷史上,必須回避君主、尊長等所尊敬的人的「名諱」的一种習慣,通常只限於君主、尊長等所尊敬人之本名,字號的避讳则较少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長等所尊敬的人的名諱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換,或是刻意將該字缺筆;取名时,不能取他们的名諱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則,可能觸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稱,“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這種習慣也曾經適用於漢字文化圈内臨近中国的國家,例如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琉球。 避諱的起源 …

禁忌

禁忌或忌諱等(英語:Taboo),是基於文化觀念對某種言論或行為的禁止,認為它對普通人來說過於令人反感或過於神聖。 這種禁令幾乎存在於所有社會,是普世文化通則之一。不過儘管多數文化都把殺人、強姦和亂倫等視為禁忌,所有的文化也都有自己的禁忌語(例如髒話)和飲食禁忌,禁忌的實際內容通常是因文化而異的。經濟學家 Chaim Fershtman 所言:「一個禁忌只有在背離他時有潛在的私人利益才有意義」。換句話說,對人直接有害的行為,本來就不會有…

名諱

名諱是東亞不稱呼一個人的本名而用其他方式稱呼別人的本名的現象。不少文化中都有本名與靈魂相連的宗教思想,因此對本名用字有一定的要求和禁忌,日常使用中也有特別注意之處,在英語中稱為「Taboo name」。在中國、日本等東亞漢字文化圈中,傳統有避免直呼長輩、君主等貴人本名的習慣,而不能稱呼君主本名的這個習慣被稱為避諱。 古時如果以別人的本名來稱呼人,被視為是極無禮的事,只有皇帝君主、與極親近的長輩,可以直呼其名。 在日本有向僧侶或葬禮中死者…

送鐘

送鐘是近代漢語的社會裡流行的禁忌。「送鐘」原指送贈時鐘,但在近代漢語大部份語言(官話、閩語、粵語、吳語等)中這亦是「送終」的諧音;為免犯諱,而避免送鐘。而所謂送終,是指親屬臨終前服侍於旁或營辦喪事。西方則沒有這禁忌,1940年代開始流行員工退休時公司贈予金錶的傳統。 由於北宋《廣韻》尚區分「鐘」和「終」的韻母,此禁忌在北宋之前的中古漢語流行機會不大。 兩字同音 官話 吉林有家庭試圖阻止宋姓和鍾姓結婚,避免「宋鍾聯婚」字眼。 閩語 在福建…

指月禁忌

指月禁忌,是一种流传于中国大陆部分地区、台湾、香港和海外华人文化圈的民间禁忌与都市传说。该禁忌的常见说法为「指月亮会被割耳朵」,即不可以用手指指向月亮,否则第二天醒来时耳朵会出现割伤痕迹。 现代观点认为此忌讳来自古代社会对自然天象的敬畏和信仰,民间为了教育孩子尊敬月亮而形成恐吓传说,而耳朵出现红肿或裂痕可能是由异位性皮肤炎所引起,但因与指月行为的时间接近而被联想存在因果关系。 起源 中国古代文化长期存在对天体与天象的敬畏禁忌,忌讳以手指…

四的禁忌

四的禁忌,指基於對「四」這個數字的发音联想的迷信之現象,而厭惡、排斥、迴避带「四」的事物。常出現於漢字文化圈內的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日本、朝鮮半島、越南以及東南亞的馬來西亞、新加坡。 原因 漢字文化圈對「四」字的厭惡起因於其發音容易讓人聯想到死。因為在漢語的大部份语言中,「四」字的發音和「死」字仅仅在声调上有区别。而在日語和朝鮮語中汉字的读音没有声调,导致「四」和「死」兩字的發音更是完全相同。故長期以來民間常視「四」為不吉利的數…

菊花禁忌

菊花禁忌()是日本的一种社会禁忌,主要表现为反对批判或戏仿天皇(尤其是昭和天皇)及日本皇室。这种禁忌也体现在对天皇健康问题的讨论中。 “菊花禁忌”一词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得名于日本皇室的菊花纹章。 概要 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天皇被视为身为人类的神,批评天皇及天皇制的人会因不敬罪受到严惩。 日本社会也向这些人施加了强大的压力。 此外,1925年颁布的《治安维持法》也规定否定国体(天皇制度)的人会受到惩处。《治安维持法》…

露兜樹語

露兜樹語是新幾內亞中央高地东部一些民族在採集和(均为露兜树属)的坚果時使用的。 使用 新幾內亞高地的人們每年在森林中紮營採收卡魯卡树(Pandanus julianettii)和野卡鲁卡树(Pandanus brosimos)的坚果作為食物 ,而且可以在採集區域以外無顧忌地使用。的露兜樹語(稱作 )除了用在採集露兜樹果,也用于打獵和旅行,以迴避叢林裡有害的神靈。 參考資料 Ulrich Ammon, 2006. Sociolinguis…

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是中国传统婚姻制度中的禁忌,同姓的男女不得互相通婚。北魏起;「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质素。买来的妾室如不知姓氏,则用占卜的方式确定,以避免同姓婚姻。 古代违反这一规定者,轻则受到舆论谴责,重则受到法律惩处。唐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姦罪论。明、清律规定: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但上古的姓和后世不同。上古时代,同姓必同宗,后世则同姓不一定有血统关系。所以清末《大清现行刑律》删…

腳尾飯

腳尾飯(貢飯、拜飯)為東亞民間葬儀習俗物。 簡介 腳尾飯為死者遺體腳跟邊之菜肴,故有腳尾飯之稱。台灣的腳尾飯內容通常是一碗米飯中置一顆熟鴨蛋與各式配菜(如豆乾、蔬菜、雞腿等等),並直插竹箸一雙。此乃親人希望逝世者可吃飽後,有力前往地府報到。但亦有一說,人們會向去世的親人道:「一路好走,等鴨蛋孵出小鴨再回到陽世罷!」,由於熟蛋不可能有小鴨破殼而出,有希望親人勿留戀人世間的意味。 由於隨著葬禮放置很久,腳尾飯常會發霉,終至不能食用。 另外,…

食物相剋中毒圖解

食物相剋中毒圖解,又稱食物相剋中毒圖表,是以圖解的方式教導民眾,相剋的是哪些食物,以及該怎麼解毒。一般常見於農民曆的封底,或印在寄藥包的袋子上。據知臺灣早在日治時期就已經出現了,日本人也曾做過實驗,最後證明幾乎全是迷信或錯誤因果關係之以訛傳訛,或者保鮮以及料理方式不當所致。至於食物相剋的數目不一定,一般常見的有40項、45項、50項。 參見 金匱要略 飲膳正要 醫心方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林明峪:《臺灣民間禁忌》(聯亞出版社,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