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鐘

送鐘是近代漢語的社會裡流行的禁忌。「送鐘」原指送贈時鐘,但在近代漢語大部份語言(官話、閩語、粵語、吳語等)中這亦是「送終」的諧音;為免犯諱,而避免送鐘。而所謂送終,是指親屬臨終前服侍於旁或營辦喪事。西方則沒有這禁忌,1940年代開始流行員工退休時公司贈予金錶的傳統。

由於北宋《廣韻》尚區分「鐘」和「終」的韻母,此禁忌在北宋之前的中古漢語流行機會不大。

兩字同音
官話
吉林有家庭試圖阻止宋姓和鍾姓結婚,避免「宋鍾聯婚」字眼。

閩語
在福建以鐘送人是禮儀禁忌。

粵語
2019年修訂香港逃犯條例,香港社會出於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的疑竇,以「送中」來簡稱把嫌疑犯「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而「送中」在粵語的諧音和「送終」相同。

兩字不同音
客家話
未經過子音推移的客家方言,「鐘」和「終」不同音,但梅縣、四縣 等地區「鐘」和「終」發音相同。

台語
是高規格的禮物,不同文化圈或視為忌諱]]

在台灣台語的「鐘」和「終」不同音,且在日治時代「時計(とけい/Tokei)」和日文的「登慶」、「登惠」同音,除了寓意喜慶吉祥,更有勉勵珍惜光陰之意。戰後受到華語「送鐘」和「送終」同音,才作為一種忌諱或都市傳說流傳。惟不受此華語禁忌影響者,壁鐘、自鳴鐘或鏡面鐘擺鐘仍會作為新居、入厝或喬遷的賀禮。

2015年1月26日,台北市長柯文哲會見來訪的英國交通部長克雷默女男爵,英方送贈懷錶,引起台灣傳媒報導送鐘的避諱,隨即有評論指出鐘、終兩字在臺語不同,並考證了送鐘的避諱是1945年後由官話和粤语區外省人傳入台灣。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ixueshu.com/document/5cf0667d6a81d6df.html 刘明昌. 话说"送钟". 钟表, 2010, 41(3):72-75.]
*[https://www.ixueshu.com/document/66cdd049d14ccc0c318947a18e7f9386.html 李爱国. “钟馗”与“送钟”. 钟表, 2012(1):76-77.]
*常伟. 为“送钟”平反. 中国收藏, 2011:1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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