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府
]] 臺南府是大清帝國於福建臺灣省期置的府級行政區域。1885年(光绪11年)設立福建臺灣省,建省初期維持原有之二府(臺灣府、臺北府)八縣五廳。1887年(光緒13年),正式建省後調整行政區劃為三府一直隸州,新設臺南府統治原臺灣府南部地區,府治設於原臺灣縣臺灣府城(今臺南市市區),並改稱安平縣臺南府城,而臺灣府治則遷至臺灣中部。臺南府轄境大約為澎湖群島以及現今的嘉義縣以南之平原地區。 臺南府的主官為臺南府知府,受臺灣道、福建臺灣布政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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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府是大清帝國於福建臺灣省期置的府級行政區域。1885年(光绪11年)設立福建臺灣省,建省初期維持原有之二府(臺灣府、臺北府)八縣五廳。1887年(光緒13年),正式建省後調整行政區劃為三府一直隸州,新設臺南府統治原臺灣府南部地區,府治設於原臺灣縣臺灣府城(今臺南市市區),並改稱安平縣臺南府城,而臺灣府治則遷至臺灣中部。臺南府轄境大約為澎湖群島以及現今的嘉義縣以南之平原地區。 臺南府的主官為臺南府知府,受臺灣道、福建臺灣布政使及…
臺北府{{NoteTag|清代臺灣相關地名專用「-{臺}-」字,「台」為日治之後用字。}}是大清帝國於清治臺灣設置的府級行政區域,為1876年1月16日(光緒元年十二月二十日)清廷准沈葆禎奏請在原臺灣府北部增設設置之官署。臺北府初設時隸屬於福建省臺灣道之下,與臺灣府並立之區劃;1885年(光緒十一年),臺灣建省後則改歸福建臺灣省臺灣道,也是大清帝國218個府建制之一。 1876年(光緒元年)臺北府設立之初,府治先暫設在竹塹城(今新竹市)…
臺灣府是清朝統治臺灣時設置的府級行政區劃,從1684年存續到1895年臺灣割讓予日本。臺灣府在清治大部份時間為臺灣唯一的「府」,然而清治後期因受到列強外交軍事影響,使增設行政區。1875年(光緒元年)在臺灣北部設立臺北府,兩府以大甲溪為界,以北歸臺北府,以南歸臺灣府。1887年臺灣設省時,將臺灣南部及東部獨立劃出臺南府及臺東直隸州。至清治末期臺灣府僅統治今日臺灣中部地區。 臺灣府的府治所在地初設於臺灣縣內之臺灣府城,涵蓋今臺南市中西區東…
臺灣清治時期,又稱為清領臺灣、臺灣清領時期,是指自1683年清朝康熙皇帝派遣施琅消滅鄭氏時期的東寧王國政權,至1895年4月與大日本帝國簽訂《馬關條約》台灣割讓予日本為止,共計212年。大清帝國是臺灣歷史上在台灣島上建政持續時間最長,且唯一超過百年的政權,但清朝政府從未將台灣全島納入其行政版圖之中。 1684年,大清正式將台灣納入版圖,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台灣重要性升高,自此開始增設府縣、經濟現代化等積極…
全臺鐵路商務總局是清朝福建臺灣省首任巡撫劉銘傳奉准「修鐵路、創辦商務」後於光緒十三年五月二十日(1887年7月10日)在臺設立的機關之一,一說正式全名為全臺輪船鐵路商務總局,又稱為商務局、臺北通商總局,而傳世關防銘文為「辦理臺灣商務總局關防」,曾修建基隆到新竹的鐵路。 沿革 商務局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成立時,初由板橋林家的家主林維源為商務督辦;後因林維源已兼辦臺北撫墾事務,改由楊宗瀚督辦商務。該局除了處理鐵路興建事宜外,也在上海旗…
臺灣團練,臺灣清領時期台灣地區的團練部隊(民兵組織),因清廷在臺灣駐軍、兵防不足,凡遭遇亂事,常召集鄉勇助陣,協助弭平動亂;由於清廷屢在臺灣民間徵召民勇參與作戰,遂借鏡當地村莊之間存有的保甲制度、聯庄制度,擬定符合臺灣民情的團練制度。臺灣團練制度推行於道光20年(1840年),隨光緒21年(1895年)清廷因簽署《馬關條約》將臺灣與澎湖群島割讓予大日本帝国而廢止。。譬如康熙23年(1684年),清廷納臺灣為版圖,全臺漢人人口數不足八萬,…
臺灣郵政是臺灣清治時期由福建臺灣省巡撫劉銘傳於1888年創立的新式郵政服務,於臺北府城設置了「臺灣郵政總局」辦理全臺郵政,比「大清郵政官局」的正式奉准設立(1896年)早了8年。此一新式郵政與傳統郵驛制度與海關郵務的最大不同之處是在於除了官方文書外,也收寄民間信件,並且引進了郵票制度。臺灣郵政創辦後持續營運至乙未割臺,之後臺灣南部曾短暫經營臺灣民主國的獨虎郵政(1895年7月31日-1895年10月19日);臺灣民主國滅亡後,臺灣的郵政…
恆春縣(1875年-1895年),臺灣清治時期縣名。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拆分鳳山縣率芒溪以南之地置恆春縣,治今臺灣屏東縣東南恆春鎮,屬臺灣府。光緒十三年(1887年)改屬臺南府,同年恆春知縣周有基片面宣布將紅頭嶼(蘭嶼)併入清帝國版圖,隸屬於恒春縣。1893年時人口約兩萬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隨馬關條約簽訂,清國將福建臺灣省割讓給日本,臺南府改稱臺南縣,恆春縣改稱恆春支廳,其下轄有車城庄、恆春庄。 恆春轄區主要範圍為今…
臺灣鎮,又稱福建臺灣鎮,初設於1684年,隸屬綠營福建水師,為臺灣與澎湖在大清帝國統治區域最高軍事單位,官署位於臺灣府城鎮北坊。主官是臺灣鎮總兵。臺灣鎮總兵受臺灣道加兵備銜(建省前)及福建臺灣巡撫(建省後)節制,初期統轄鎮標中營,兼轄臺灣北路協、臺灣水師協、臺灣城守營與臺灣南路營等營。依照1728年《臺灣府疆域圖》所示,澎湖水師營2,017名、臺灣水師營2,532名、臺灣鎮本部連同標中營2,633名、北路營898名和南路營898名,駐臺…
鳳山縣(;1684年—1895年),為臺灣清治時期之行政區劃。鳳山縣是從清朝統治臺灣之初即設立的縣,並維持到清末且未改過名稱。 沿革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明鄭永曆三十七年),明鄭滅亡,經施琅力陳,次年四月正式設立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並將明鄭時期承天府、天興州、萬年州的行政區域略加調整,改為諸羅、臺灣、鳳山三縣,鳳山縣即承繼了原萬年州的永寧里、新昌里、依仁里、長治里、維新里、嘉祥里、仁壽里。鳳山縣治設在興隆庄(今高雄市左營區),…
宜蘭縣(1876年—1895年),是福建臺灣省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1876年1月16日)創立臺北府下轄設立,係由原噶瑪蘭廳改制而成,轄區北界不變,南邊則與新成立的卑南廳以東澳溪為界,約當今宜蘭縣北半部,即蘭陽平原地區。1893年人口約114,000人。 光緒21年(1895年),福建臺灣省依《馬關條約》割予日本,宜蘭縣廢止。 相關條目 台灣行政區劃 宜蘭縣 參考來源
臺南官銀票,又稱「劉欽差銀票」,是臺灣民主國在唐景崧潛逃出國後,並由劉永福於1895年6月退守至臺南並接任大總統一職時所發行的銀票。 該銀票由官銀錢票總局發行,是由於接連的戰事及動亂使得國庫枯竭,而政府為籌措軍餉因而發行這一銀票來向民間賺取資金。相較於後來日本發行的臺灣銀行券,臺南官銀票的功能更像是戰爭國債券而非流通貨幣。 歷史 1895年5月25日臺灣民主國成立,不久後大總統唐景崧出逃,臺北城為日軍所佔,至此臺灣民主國在北部的勢力已被…
淡水縣為臺灣清治時期在臺灣所設置的縣之一,由淡水廳演變而來。此行政區劃名稱持續至1895年臺灣被割讓給日本,臺灣總督府將臺北府淡水縣改為臺北縣淡水支廳為止。所轄範圍約為今臺北市及新北市、桃園市部分區域。 沿革 立石於今臺灣省城隍廟現址。]] 光緒元年十二月二十日(1876年1月16日)新設臺北府之際,將原隸屬臺灣府之淡水廳分成「淡水縣」、「新竹縣」,兩者以土牛溝為界,而淡水縣為府治所在。但至光緒五年(1879)才正式設官治理,1893年…
苗栗縣(1889年-1895年),是臺灣清治末期的一個縣。 1889年(光緒十五年)創立之際,係由原新竹縣南半部拆分而出,轄區北至中港溪的支流南港溪,南至大甲溪,東至大甲溪、蘭陽溪分水嶺,約當今之苗栗縣的大部分地區及臺中市北半部;1893年時人口約71,000人。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福建臺灣省依《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苗栗縣廢止。 當時苗栗縣轄三個堡 : 苗栗一堡(又稱「苗栗堡」,設本縣前原名「竹南二堡」)。 苗栗二堡 (又稱「…
彰化縣為臺灣清治時期自1723年(雍正元年)至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之間存在的一個行政區劃,1893年時人口約262,000人。臺灣日治時期原計畫設置「臺灣縣彰化支廳」接管此行政區,但後來一度改為「臺灣民政支部鹿港出張所」,後改「臺中縣鹿港支廳」。 歷史 1721年4月爆發朱一貴事件,事件平息後,有鑑於諸羅縣地方遼闊鞭長不及,雍正帝遂於1723年(雍正元年),割舊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之地,增設彰化縣。賜名稱彰化,當時彰化縣域內平埔…
臺灣撫墾局成立於臺灣清治時期晚期的光緒十二年(1886年),為福建臺灣省負責原住民外交事務的專責機構。主官為督辦臺灣撫墾大臣(撫墾大臣),由臺灣巡撫兼任,主要政策執行者為副主管「幫辦臺灣撫墾大臣」(撫墾幫辦)。 1895年,臺灣進入日治時期後,該撫墾局隨政權更迭而裁撤。 簡介 1885年,臺灣建省。為了確實管理臺灣山地與所居臺灣原住民之事務,首任巡撫劉銘傳特地成立撫墾局,自任長官,是為督辦臺灣撫墾大臣,劉建請朝廷,任命板橋林家士紳林維源…
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後期(1887年-1895年)的澎湖文職最高長官,派駐澎湖廳,官職品等為正六品,前身為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 簡介 因為清治澎湖屬澎湖廳,亦為福建台灣省台南府轄下區劃,因此該通判也是台南府的一個分派官職。就兵力言,以1895年為例,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約統管步兵12營、砲兵2營、海軍1營,人數達5000人以上。 甲午戰爭末期的1895年3月20日,來自日本廣島混成支隊的5500名日本軍隊登陸澎湖,並於兩天後3…
臺灣縣是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887年,台灣改制行省,省城預定擇於原彰化縣橋仔頭(今臺中市南區國光路到臺中路之間),並於省城所在地新設臺灣府及臺灣縣,原臺灣府改稱臺南府,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台灣縣管轄範圍是今臺中市、南投縣部分。1893年人口約215,000人。 歷任知縣 范克承 黃承乙 葉意深 史濟道
清營盤舊址碑文]] 台灣艋舺營設置於1809年(嘉慶十四年),位於萬安街、今三水街與廣州街東北隅地方,為今台灣台北市範圍內第一個設置的軍事營盤正式建制,源於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淡水營都司移駐艋舺。艋舺營設置普遍認為與之前嘉慶八年(1803年)海盜蔡牽於淡水地區作亂有關,時滬尾獅獻、艋舺被焚,至1808年改臺協右營游擊為水師游擊駐於艋舺,下轄中軍守備統管陸路、滬尾水師守備統管水路。除此,也因為艋舺漢人移民人口日益漸多而置。1819…
澎湖通判指以下台灣清領時期的官職的簡稱,皆為澎湖廳文職長官: 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設立於雍正六年(1728年),迄於光緒13年(1887年),福建分巡臺灣道臺灣府轄下單位,因台灣脫離福建省單獨建省而止,官員出任114任,共計106名。(有重複出任) 臺南府糧捕海防通判:設立於光緒13年(1887年),迄於光緒21年(1895年),福建臺灣省臺南府轄下單位,馬關條約被割讓予日本帝國為止,出任官員共計6名。 相關條目 * 澎湖巡檢司,設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