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府糧捕海防通判
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後期(1887年-1895年)的澎湖文職最高長官,派駐澎湖廳,官職品等為正六品,前身為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 簡介 因為清治澎湖屬澎湖廳,亦為福建台灣省台南府轄下區劃,因此該通判也是台南府的一個分派官職。就兵力言,以1895年為例,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約統管步兵12營、砲兵2營、海軍1營,人數達5000人以上。 甲午戰爭末期的1895年3月20日,來自日本廣島混成支隊的5500名日本軍隊登陸澎湖,並於兩天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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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後期(1887年-1895年)的澎湖文職最高長官,派駐澎湖廳,官職品等為正六品,前身為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 簡介 因為清治澎湖屬澎湖廳,亦為福建台灣省台南府轄下區劃,因此該通判也是台南府的一個分派官職。就兵力言,以1895年為例,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約統管步兵12營、砲兵2營、海軍1營,人數達5000人以上。 甲午戰爭末期的1895年3月20日,來自日本廣島混成支隊的5500名日本軍隊登陸澎湖,並於兩天後3…
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俗稱澎湖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台灣澎湖地區文職最高長官,官秩正六品,上級單位為台灣道台灣府,設置於1728年(雍正六年)。1887年台灣建省後,該官職改隸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 列表 設立於雍正六年(1728年),迄於光緒13年(1887年),福建分巡臺灣道臺灣府轄下單位,因台灣脫離福建省單獨建省而止,出任114任、共計106名員擔任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官員,通判名籍如下表: 相關條目 澎湖巡檢司 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18…
澎湖通判指以下台灣清領時期的官職的簡稱,皆為澎湖廳文職長官: 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設立於雍正六年(1728年),迄於光緒13年(1887年),福建分巡臺灣道臺灣府轄下單位,因台灣脫離福建省單獨建省而止,官員出任114任,共計106名。(有重複出任) 臺南府糧捕海防通判:設立於光緒13年(1887年),迄於光緒21年(1895年),福建臺灣省臺南府轄下單位,馬關條約被割讓予日本帝國為止,出任官員共計6名。 相關條目 * 澎湖巡檢司,設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