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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 (1684年—1887年)

》(1752年)裡附的臺灣縣境圖]] 臺灣縣,1684年設立於今臺南市南部,為臺灣府首縣,隸屬福建省。1885年臺灣建省,另於臺灣中部新設臺灣縣,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並隸屬臺南府。1893年時人口約196,000人。 沿革 1683年,施琅率軍於臺灣澎湖擊潰鄭氏王朝。1684年4月,經施琅力陳,清朝康熙皇帝正式置府縣於臺灣,設立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並延續明鄭時期承天府、天興州、萬年州設臺灣縣、諸羅縣與鳳山縣三個縣份。臺灣縣即合併原天興…

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

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俗稱澎湖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台灣澎湖地區文職最高長官,官秩正六品,上級單位為台灣道台灣府,設置於1728年(雍正六年)。1887年台灣建省後,該官職改隸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 列表 設立於雍正六年(1728年),迄於光緒13年(1887年),福建分巡臺灣道臺灣府轄下單位,因台灣脫離福建省單獨建省而止,出任114任、共計106名員擔任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官員,通判名籍如下表: 相關條目 澎湖巡檢司 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18…

卑南廳

卑南廳(1875年-1887年),是臺灣清治時期的一個厅。 1875年(光緒元年)創立之際,轄區北至東澳溪,南至八磘灣,西至中央山脈分水嶺,約當今之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南部及屏東縣東南部一小塊地區。 1887年(光緒十三年),臺灣建省,卑南廳升格為臺東直隸州。 相關條目 台灣行政區劃 臺東直隸州 * 厅 (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