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信惠
陳信惠(),字孚中,號退翁,福建泉州晉江青陽嶼頭陳厝(今属晋江市)人,元朝官员。他於元順帝至正年間實授擔任澎湖寨巡檢,駐紮於台灣海峽的澎湖群島,澎湖寨巡檢為歷史文獻上中國首度於澎湖群島設置的官職。他所擔任的巡檢官職,是元朝最基層的官員,隸屬於福建泉州路。著有中齋等集。 生平 陳信惠最初於應試時不太順遂,後來因有才能而應帥府辟。之後因為平定漳州的賊寇有功,被授以山魁、澎湖、盧溪三寨巡檢,後轉南安縣主簿,陞南豐州判官。之後因省檄而攝同安縣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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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惠(),字孚中,號退翁,福建泉州晉江青陽嶼頭陳厝(今属晋江市)人,元朝官员。他於元順帝至正年間實授擔任澎湖寨巡檢,駐紮於台灣海峽的澎湖群島,澎湖寨巡檢為歷史文獻上中國首度於澎湖群島設置的官職。他所擔任的巡檢官職,是元朝最基層的官員,隸屬於福建泉州路。著有中齋等集。 生平 陳信惠最初於應試時不太順遂,後來因有才能而應帥府辟。之後因為平定漳州的賊寇有功,被授以山魁、澎湖、盧溪三寨巡檢,後轉南安縣主簿,陞南豐州判官。之後因省檄而攝同安縣縣…
澎湖寨巡檢,中國歷史上的官職,始設於元世祖至元18年(西元1281年)11月,為福建泉州路同安縣澎湖寨巡檢司首長,是元朝最基層的官員。澎湖寨巡檢為中國首度在澎湖群島設置的官職,使澎湖正式受到華夏政權治理。而在元順帝至正年間在任的陳信惠,據信是首位漢人任此職位者。 1370年代,明朝統治中國後,仍循例於該地設置巡檢官職,直至1384年實施封海政策予以廢除。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明朝復設澎湖寨巡檢。此官職直至1622年,荷蘭東印度…
澎湖通判指以下台灣清領時期的官職的簡稱,皆為澎湖廳文職長官: 臺灣府糧捕海防通判:設立於雍正六年(1728年),迄於光緒13年(1887年),福建分巡臺灣道臺灣府轄下單位,因台灣脫離福建省單獨建省而止,官員出任114任,共計106名。(有重複出任) 臺南府糧捕海防通判:設立於光緒13年(1887年),迄於光緒21年(1895年),福建臺灣省臺南府轄下單位,馬關條約被割讓予日本帝國為止,出任官員共計6名。 相關條目 * 澎湖巡檢司,設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