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曾有的附屬條款,由國民大會經由憲法修正程序制定,以適應動員戡亂時期政軍情勢。自1948年(民國37年)5月10日公布實施起,直到1991年(民國80年)5月1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經國民大會諮請公告廢止,共施行43年之久。 制定背景 1946年,中国共产党方面與組成國民政府的中國國民黨方面爆發第二次國共內戰。1947年(民國36年)元旦,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簽署命令,頒布由制憲國民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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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曾有的附屬條款,由國民大會經由憲法修正程序制定,以適應動員戡亂時期政軍情勢。自1948年(民國37年)5月10日公布實施起,直到1991年(民國80年)5月1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經國民大會諮請公告廢止,共施行43年之久。 制定背景 1946年,中国共产党方面與組成國民政府的中國國民黨方面爆發第二次國共內戰。1947年(民國36年)元旦,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簽署命令,頒布由制憲國民大會…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又名臨時約法、民元約法,是中華民國成立後所制定的第一部憲制性法律,於1912年(民國元年)3月8日由位於南京的臨時參議院通過,3月11日由臨時大總統孫文公布施行。 《臨時約法》在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生效,取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成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北洋政府早期的根本性法律。但袁世凱卻在上位後遣散國會,另立《中華民國約法》,成為一段小插曲。 《臨時約法》施行後於因為各派軍閥對臨時約法的態度不一,引發諸多存…
《2025年敘利亞臨時憲法》,正式名稱為《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憲法宣言》(),是由敘利亞總統艾哈邁德·沙拉批准的臨時憲法,確立伊斯蘭主義政權,並計劃在五年的過渡期內施行。 隨著反對派聯盟逐步逼近大馬士革,有報導指巴沙爾·阿薩德已乘機離開首都,逃往俄羅斯,與流亡的家人會合,並獲得俄羅斯政府政治庇護。阿薩德離境後,反對派武裝隨即透過國家電視台宣佈勝利。與此同時,俄羅斯外交部亦證實他已辭去總統職務並離開敘利亞。 2024年12月29日,敘利亞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期间主持制定的一个起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1949年9月29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由序言和七章组成,共60条。这个会议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该纲领为施政方针。 背景 1948年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战场转入全面的战略进攻,为尽快取得全国政权,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提出了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提出“联合工农…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通稱憲法增修條文、憲增條文,是中華民國政府為因應遷臺之後國內社會訴求政治民主化的呼聲與臺灣本土化風潮等政治情勢而新增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增修條文與憲法本文為分立的兩部法令,但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位階。中華民國在不修改原有憲法本文的原則下,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並另外透過增修條文的方式予以修正或補充,使憲法能在政府實際統治之領土(臺澎金馬)順利施行。自1991年(民國80年)5月1日首次公告施行以來經過七次修訂,現…
大韩民国临时宪法是臨時議政院於1919年9月11日颁布的宪法,前身是臨時議政院於1919年4月11日通過的大韓民國臨時憲章。大韓民國臨時憲章內容只有10条,而大韩民国临时宪法內容共有8章58条。 大韩民国临时宪法規定新國家的國號為大韓民國,並且大韓民國是一個民主共和國,這一規定與大韓民國臨時憲章一致。大韓民國臨時憲法的第3條提到大韓帝國的所有領土由大韓民國繼承,大韓民國臨時政府是大韓民國的合法政府。与大韓民國臨時憲章不同的是,大韩民国临…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是中華民國第一部具有憲法性質的法律,由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於1911年12月3日議決通過,並由來自10省共22名都督府代表簽字確認。其規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方法、臨時大總統之權力等。该法律授予总统较大的权力。随后为了限制袁世凯,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的組成 1911年11月12日,雷奮、沈恩孚、姚桐豫及高爾登等以江蘇都督府代表和浙江都督府代表名義通電全國,促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討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