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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又名臨時約法、民元約法,是中華民國成立後所制定的第一部憲制性法律,於1912年(民國元年)3月8日由位於南京的臨時參議院通過,3月11日由臨時大總統孫文公布施行。 《臨時約法》在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生效,取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成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北洋政府早期的根本性法律。但袁世凱卻在上位後遣散國會,另立《中華民國約法》,成為一段小插曲。 《臨時約法》施行後於因為各派軍閥對臨時約法的態度不一,引發諸多存…

临时政府参议院旧址

临时政府参议院旧址,原清末江苏省谘议局会场,是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国民政府旧址中的一项,位于鼓楼区湖南路街道湖南路10号(原丁家桥16号)。该处建筑先后为江苏省谘议局、南京临时参议院、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等机构的所在地。 1909年9月1日,江苏省谘议局成立,张謇任议长。江苏省谘议局会场的大厦由孙支厦设计。” 建筑现状 现该建筑大院占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江苏咨议局时期的遗存,为前后两进及东西厢…